特朗普法律挑戰剛開始 國會以叛亂為由驅逐官員難度大增

特朗普法律挑戰剛開始 國會以叛亂為由驅逐官員難度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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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前總統特朗普享有初選參選資格後,分析普遍形容這是高院自2000年以來,對總統選舉最直接的幹預,而特朗普這次也僅憑法律條文的技術爭議而勝訴,並未免除他因選舉爭議和國會騷亂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綜合美聯社和ABC報道,聯邦高院這次曆史性仲裁《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的案件,首次回應了“誰才有權判斷參選人曾否叛亂”,繼而喪失參選資格的問題,而裁決也推翻了科羅拉多、緬因、伊利諾伊等州份較早前的決定。

分析形容,判詞隻表示特朗普可以繼續參加各州總統初選,但並未回答他2020年挑戰選舉結果,以及涉嫌煽動支持者衝擊國會、妨礙國會確認各州選舉結果等行為,是否需要麵對起訴,文件也幾乎沒有提及2021年國會騷亂,更沒有解釋特朗普能否擔任公職。

概括而言,9位大法官隻是一致認為,隻有國會才可判斷爭議人士能否參選,而在細節上一眾大法官也有分歧,隻有5名保守派大法官認為,國會固然可以環繞《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立法,但最終決定權在於法院。

對此不少分析認為,由於大法官之間本身也立場不一,日後還會出現更多選舉爭議,假如特朗普11月選舉勝出,更可能引發不同陣營各自解讀《憲法》。此外,特朗普這次也隻是保留參選資格,不代表他能免除4宗刑事案的責任,無論是佛州的機密文件案、紐約的掩口費案,還是司法部以及喬治亞州各自提訴的選舉爭議案,都需繼續偵訊。

也有評論表示,11月的大選結束後,國會明年1月確認結果時也存在變數,屆時的焦點將從爭議人士能否“競選”公職,變成能否“擔任”公職。

在9名大法官之中,當初由特朗普提名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另行撰寫判詞,表示雖然不同意國會隻能透過立法途徑,化解《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的爭議,但她也不認同進步派大法官的立場,隻是提醒朝野各界不要執著於黨派分歧,“現在不是尖銳地放大分歧的時候”。

巴瑞特又說,現在臨近選舉的敏感時刻,高院這次裁決平息了極具爭議的政治問題,法庭的角色應是讓爭議降溫,而不是進一步加劇矛盾,因此外界不應過分解讀大法官之間的立場分歧,而應重視他們一致同意特朗普可以參選。

以叛亂為由驅逐官員 國會難度料大增

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可以繼續參選後,部分大法官承認,裁決將會明顯收窄國會權力,日後立法機關可能難以“叛亂”為由,驅逐涉嫌犯事的民選官員。

NBC報道,高院這次雖一致裁定特朗普得直,但4名女性大法官卻另行撰寫判詞,在不同程度上質疑5名多數派同僚的理據,其中保守派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形容,裁決處理了原本無需處理的爭議,3名進步派大法官進步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聯合發布另1份判詞,也說裁決超出必要範圍,限製了國會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的權力。

訴訟期間反對特朗普的陣營一直表示,若按第3條原則,特朗普即使贏得11月大選,國會仍可拒絕確認結果讓他就職,但這次高院裁決出爐後,此舉已經不再可行。有見及此,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法律學者哈森(Rick Hasen)形容,裁決等同賦予高院重大權力,可以限製國會在這方麵的決定,或者國會嚐試褫奪特朗普執政資格的話,“最終決定權”在於高院。

其他專家也表示,國會2022年頒布《選舉點算改革法案》(Electoral Count Reform Act),正是為了防止選舉爭議和國會騷亂重現,議員可以拒絕承認不合法的選舉人票,也可阻止獲勝候選人就職。

但也有評論持不同意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理皮爾德斯(Richard Pildes)表示,3名進步派法官的判詞可能隻是表示,如果特朗普再次執政,其總統職權可能會受到法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