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發現李女士的丈夫(左)和另一名女子(右)。
經初步了解,民警發現她與另外兩人之間存在感情糾紛,懷疑她謊報警情。
民警將李女士和另外兩名當事人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原來,李女士發現丈夫可能與一名女子存在婚外情、且有同居行為。 事發當晚,李女士跟蹤丈夫來到了惠南鎮廣衍路某小區樓下。
為了在離婚談判中爭取更多利益,李女士一時頭腦發熱,謊報丈夫與他人在此進行違法行為。
在警方訊問下,李女士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也意識到為了個人利益而謊報警情鑄成大錯。
警方對其進行了法治教育,考慮李女士的心情,但謊報警情會占用公共資源,危及公共安全,於是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