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2日,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一審宣判,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何先生要求對方道歉和經濟賠償的訴訟請求。1月22日下午,何先生在個人社交賬號上宣布,由於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影響到工作,所以他決定從原公司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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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何先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在地鐵上被誣陷偷拍是辭職的主要原因,“沒有這個事情不會辭職,官司打贏了也不會辭職。”他還表示,目前家人還不知道自己被誣陷偷拍一事。
據媒體報道,去年6月,何先生乘坐成都地鐵一號線回家途中,有兩名女生看到其鞋麵閃爍綠光,指責他鞋麵上有攝像頭,懷疑在偷拍。何先生當眾脫鞋回應了質疑。但他表示,事後他並未感受到兩名乘客的歉意。他還認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做出正確的處置。去年11月3日,成都男子地鐵被誣陷偷拍引發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開庭,原告何先生起訴兩名涉嫌誣陷他偷拍的女生和成都地鐵,要求公開賠禮道歉和經濟、精神損害賠償。
何先生的辭職申請已被公司批準。受訪者供圖
去年12月12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判決認為,兩女子不構成對當事男子的一般人格權的侵權。對當事男子何某某要求羅某某、曾某某(兩女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對於這個結果,何先生表示不服。去年12月28日,何先生表示其提起的二審訴訟已被受理。何先生表示,他和代理律師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故而提起上訴。隨後,他收到了成都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
1月22日下午,何先生在其個人社交賬號上發布視頻,稱已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並透露維權耗費太多精力,最終還是沒能在工作和突發事件中找到平衡,準備先把事情處理完再找工作。
何先生告訴記者,他於2016年畢業後開始工作,此前在公司擔任工程造價方麵的工作,但這件事發生後,對他的心理、工作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響,“百分百吧,沒有這個事情不會辭職,官司打贏了也不會辭職。心態確實受影響了,工作狀態也很糟糕。”目前,他的辭職的相關手續還在辦理中,“大概這周五左右交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