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案細節首次披露:兩個月內作案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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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有關男星吳亦凡的熱搜出現在了各大平台榜單之上,瞬間引發圍觀。

——微博平台的話題名為“北京高院工作報告點名吳亦凡案”,了解了具體內容之後,會發現信息不少,話題字數有限,整件事的完整描述應該是“北京高院工作報告點名吳亦凡案屬於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與其他兩項嚴重案件在附件中進行了詳細列舉。

除了被點名成典型之外,這也是吳亦凡案細節首次對外披露。

2023年11月24日,北京三中院對外公布了吳亦凡案二審結果,因為被告吳亦凡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法院進行了二次審理,確認他違背婦女意誌,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犯罪,以首要分子身份又構成聚眾淫亂罪,數罪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不難發現,二審判決中並未提到吳亦凡案的具體時間點,這一次報告就明確了這一細節,首次披露了吳亦凡的具體作案時間,分別是2020年11月到12月和2018年7月1日,根據法律規定,全部都在追溯期內。

很快,網友也從這些細節中分析出了重點。

直白說,吳亦凡就是在兩個月內作案了三次,加上2018年7月發生在他住所的夥同他人酒後聚眾淫亂活動,可謂是慣犯了。

當然,從法律意義上講,吳亦凡是第一次受到法律處罰,但從審判結果看,他的量刑完全沒有從寬從輕,還成為了“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在高院報告附件中出現,也是足夠說明問題,不知道是屬於長期預謀呢?還是屬於犯罪動機卑劣呢?還是屬於手段殘酷呢?

麵對吳亦凡案件首次對外披露的細節,網友們紛紛表示憤怒,要知道吳亦凡還在娛樂圈活動的時候,就幾次傳出醜聞,每一次都被成功公關,甚至一度被洗白成了“傻白甜大男孩”,把髒水都潑到了女方身上。

如今回頭看,一個能在兩個月內3次趁著女性無法反抗強行與她們發生關係的罪犯,怎麽可能是“傻白甜”呢?可見娛樂圈團隊包裝的可怕之處。

有網友直接對整個娛樂圈表示失望,不過正如另一位網友的回複,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近些年雖然頻頻有明星翻車,但像吳亦凡一樣被判刑13年的有幾個?

很多人因為對娛樂圈明星不再信任,把吳亦凡和其他翻車明星劃等號,其實也是在潛移默化淡化吳亦凡行為的嚴重性,所以最後,希望大家都能牢記——吳亦凡在兩個月內作案3次,不僅強行侵犯女性,還進行了聚眾淫亂,屬於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他不光有道德問題,更是行為惡劣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