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律師聯名控告 要求罷免“行賄5萬元買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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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江中院還有沒有一個幹淨的法官!為什麽讓一個行賄犯在這裏審受賄的案子!”

連日來,“四川內江一法官行賄5萬元買官,如今安坐審判席審理受賄案”的消息,持續引發社會公眾關注。

12月7日,四川省內江中院開庭審理內江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永韋被控犯受賄罪一案。

端坐在審判長席位的,是內江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應江。


這一次庭審,“意外”揭開了法官劉應江為了升官、行賄上級5萬元的麵目。

根據知情人士此前發布的信息,趙永韋的辯護人張慶方律師當庭出示了一份內江市中級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熊曉平犯受賄罪被判刑的刑事裁定書。

該份裁定書顯示,2014年底,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時任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劉某2晉升威遠縣人民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劉某2送的感謝費5萬元

這個“劉某2”,便是劉應江。

給領導送錢後不久,2015年4月,內江市委組織部發布幹部任前公示,時任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劉應江,擬提名為威遠縣人民法院院長人選。

2021年9月,劉應江又被任命為內江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知情人士發布的信息稱,張慶方律師在庭審中當庭質問劉應江審判長:

“你一個行賄犯,憑什麽還有臉坐在這裏審一個假受賄犯的案子?”

“從現在開始,我們一言不發,就在這裏欣賞一個行賄犯轉著圈丟人!”


確實,作為一名為了向上爬而行賄的法官,劉應江不僅未被處理,還一路晉升,如今還擔任一起受賄案的審判長——

他還能代表司法機關坐在堂上審案嗎?還有公信力和權威嗎?他辦的案子,還能令人信服嗎?

在輿論的一片質疑聲中,2023年12月15日,內江中院發布了《情況通報》,調整了趙永韋一案的合議庭組成人員,由該院院長、一級高級法官鄭治擔任審判長。


行賄法官劉應江不再擔任該案審判長,但如何處置這名行賄法官,相關職能部門至今沒有表態。

12月8日上午,赤焰新聞致電內江中院、內江市委宣傳部。中級法院宣傳聯絡處工作人員表示“部門同誌都出去開會了”、“我們不接受電話采訪”。

筆者注意到,法官劉應江行賄之事被曝光後,五位律師李仲偉、殷誌浩、李帥欣、王興未、冷慧,前往內江人大常委會提交控告狀,要求罷免靠行賄而被提拔的劉應江。

律師們在控告狀中指出,劉應江為了升官、行賄5萬元,卻未受到刑事追訴、反而多次晉升,“應立即啟動相關程序進行糾正。”

律師們指出,劉應江就是一個犯罪分子,連擔任公職的資格都沒有,又有什麽資格被任命審判職務?退一萬步講,即使司法機關經過調查認為劉應江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他也應當受到處分,並免去審判職務。

“劉應江身為內江中院負責刑事審判的領導幹部,自己不以身作則遵守法律,卻公然跑官買官,為求升遷向上級行賄,奴顏婢膝、蠅營狗苟,如此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法院的公信力。”律師們表示。

在控告狀中,五位律師聯名提出,從劉應江行賄的那一刻開始,他就不再具有擔任任何審判職務的資格,內江人大常委會作為任免機構,應履行職責,罷免、免去其所有審判職務。

12月20日,據參與控告的律師介紹,內江人大告知控告律師,已經按程序轉內江政法委,要求按程序依法處理劉應江。

一個買官的法官,還能不能繼續當法官?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