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生互相慫恿與醉酒女發生關係 犯罪中止仍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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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青海兩名00後技校男生酒後亂性,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令人歎息。



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

案發:在朋友家喝酒後,兩00後男生慫恿對方與飲酒女生發生關係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小華和小明(均為化名)同為青海人,小華生於2004年2月,小明生於2005年1月。

“案發前,小華和小明是某技校同班同學。”12月17日下午,小華的二審辯護律師、北京尚權(西寧)律師事務所律師應雪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案發前,經人介紹,小明認識了年齡相仿的女孩小芳(化名),兩人經常在網上聊天。

二審裁定書顯示:2023年4月16日下午,被告人小明、小華,與小芳等人共同到西寧市某輪滑場所玩耍,至17日淩晨0時許各自散去。

淩晨1時許,被告人小明、小華等通過微信與小芳相約至小明朋友家中喝酒。4時許,被害人小芳酒後睡在次臥,小明和小華在客廳通過微信互相慫恿對方與小芳發生性關係。

被告人小明竄至小芳睡覺房間,不顧小芳反抗強行發生性關係後退出臥室進入客廳。被告人小華又竄進小芳睡覺房間,欲強行發生性關係,因小芳激烈反抗而未得逞。

2023年4月17日5時許,小芳打電話報警,小明、小華在案發現場等待民警出警,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一審判決:以強奸罪分別判兩人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六個月

2023年4月18日,因涉嫌犯強奸罪,小明、小華被刑事拘留,今年5月24日被逮捕。

案發後,小明、小華親屬分別賠償小芳精神損失10000元,合計20000元。小芳對二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並請求從輕、減輕或免除二人刑事責任。

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趁被害人小芳酒後睡覺之際,被告人小明強行與小芳發生性關係,被告人小華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二被告人的行為違背婦女意誌,均構成強奸罪,且具有輪奸情節。

被告人小明、小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基本相當,故不劃分主、從犯,可根據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具體情節量刑。小明、小華明知被害人報警,仍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可依法減輕處罰。

被告人小華的奸淫目的因意誌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二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精神損失,均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二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

今年9月20日,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小明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小華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上訴:一人認為構成犯罪中止,請求從輕量刑

“案發後,小華很後悔,說當晚不該喝那麽多酒。”

12月17日,小華的二審辯護律師應雪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一審宣判後,小明未上訴,小華依法上訴。

小華上訴提出:其係主動放棄強奸行為,應認定構成犯罪中止;其與小明並未合謀,不屬於具有輪奸情節;請求考慮上訴人具有的自首情節並認罪認罰,同時係初犯、偶犯又取得被害人的諒解,請求依法從輕量刑。

應雪律師除發表與小華相同的辯護意見外,還提出辯護意見稱,小明是犯意的提起者,且小華主動中止實施犯罪行為,其與小明在本案中所起作用及產生的危害後果有本質區別,應區分主從犯。

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發表出庭意見稱:一審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適當,上訴人小華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裁定: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3年11月23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關於上訴人小華及其辯護人所提本案應認定犯罪中止的訴辯意見,經查,上訴人並非主動放棄,而是由於被害人強烈的反抗使犯罪未得逞,上訴人小華及其辯護人此節訴辯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關於上訴人小華提出本案不具有輪奸情節的上訴理由,經查,小明與小華在案發當時,通過微信事先達成輪流強奸被害人的合意,並在同一案發地,先後進出被害人的房間,輪流對被害人實施強奸行為,二人之行為符合輪奸情節的法律規定,依法應認定二人具有輪奸行為。上訴人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關於辯護人所提本案應區分主從犯,小華所提請求從輕處罰的訴辯意見,經查,在案證據證實,小華向小明發送微信聊天內容稱“不要慌,害怕啥呢,你X完了,褲子脫了,然後你X完我再X,快點去,現在”,在一定程度通過慫恿、言語鼓勵等方式讓小明對被害人實施奸淫行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所起作用與小明相當,不宜區分主從犯。同時,原判已綜合考慮二人在全案中的各項量刑情節對二人減輕處罰,並考慮二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對二人予以科刑罰當其罪。上訴人小華及其辯護人此節訴辯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西寧中院認為,上訴人小華與原審被告人小明違背婦女意誌,趁被害人處於醉酒狀態,強行對被害人實施奸淫行為,其二人的行為均構成強奸罪,且具有輪奸情節。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

近日,西寧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啟示:兩被告文化程度不高、經常看色情視頻,案發原因令人深思

應雪稱,這個案子案發背後的主要原因是兩名當事人年齡都小,文化程度也不高,心思也不在學業上,和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很大關係。“該案是兩名被告上學期間休學出來打工時發生的,我覺得學校管理方麵也存在問題,居然能夠隨意給學生請假去打工。”

此外,應雪稱,當下社會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網絡的發達有利有弊,弊端就在於訊息太複雜,鋪天蓋地,導致接受網絡複雜信息人群低齡化,青少年早熟現象也很普遍。

“這個案件中小明和小華也是深受其害,他們經常上網看色情視頻,加之青春期,就難以抑製衝動導致案發。”應雪稱,上述現象應該引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高度重視。“各個方麵都應該重視起來,行動起來,未雨綢繆,防患未然。”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暉 編輯 李智

俺是農民 發表評論於
相對於那個未得逞的來說,小明判輕了,應該判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