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女生搭乘校園電動車摔傷昏迷,一月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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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華南理工大學大一女生小木(化名),搭乘同學駕駛的美團共享電動車返回宿舍途中意外摔倒,頭部著地傷勢嚴重,昏迷不醒。10月30日,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從小木親屬處獲悉,在ICU中昏迷了31天的小木於10月28日離世,死亡原因為硬膜下出血、腦疝。

死亡證明。

此前,駕駛電動車搭乘小木的同學小夢告訴記者,9月27日下午,她掃了一輛美團共享電動車和小木一起返回宿舍,彼時二人均未佩戴頭盔。行駛至下坡路段時為躲避前方來車,小夢緊急製動,但電動車仍搖搖晃晃前進一段距離,兩人連人帶車摔倒。

小木生前照片。

病曆顯示,小木右側頭部著地後神誌不清,口吐白沫,伴著抽搐和嘔吐的症狀,無法回應他人呼叫,牙口緊閉。後經送醫搶救並進行顱腦手術,小木雙側瞳孔散大,被送回外科ICU,持續昏迷未醒。

上遊新聞記者從廣州交警天河事故處理中隊了解到,目前事故處理相關工作仍在進行中。

事發後,學校仍有騎行載人和不戴頭盔現象。

事發後,有華南理工大學學生向記者表示,學校在國慶後加強了對共享電動車的管理,明確不能載人和必須戴頭盔。學校學生處官微也在近期兩度發文,強調(駕駛)電動車安全。

據華南理工大學官網招標中標公告顯示,該校五山校區在今年9月投放了1000輛共享電動車,履約合同金為10萬元,服務商每年須讚助不低於20萬元用於校園交通補貼費用。中標企業為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企查查顯示,該公司近三年來因運營的美團共享電動車、印有“美團app微信掃碼”字樣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未按要求停放、占用市政設施或未完成整改的情況,遭到深圳、廣州、浙江瑞安、廣西百色等城市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

相關行政處罰。

廣州市政協委員、廣東南方軟實力研究院副院長譚國戳認為,校園並非法外之地,對於校內電動自行車,應該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重點是嚴格執法,按照電動自行車的上牌、交規(法)要求、安全要求(如佩戴頭盔等)進行管理及處罰,而不是一禁了之,也不是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