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出台16年後迎大修 強調全流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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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10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修訂草案)》。會議強調,要以此次條例修訂為契機,強化法治保障,建立全流程追溯和監管機製,加強器官捐獻工作體係建設,強化器官獲取的倫理審查,依法打擊查處涉器官違法犯罪行為,更好保障器官捐獻和移植事業健康發展。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也是2007年我國頒布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後該條例迎來的首次大修。10月21日,《醫改界》總編輯、三醫智酷管理發展研究院院長魏子檸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修訂後的條例在名稱中增加了“捐獻”二字,說明國家對器官捐獻者的精神有進一步的弘揚。同時,條例在出台16年後進行大修,也是為了讓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更好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情況,讓器官捐獻移植事業更健康良性發展。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2007年我國首次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器官捐獻與移植各方的法律責任進行明確規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施行,進一步對器官捐獻知情同意進行界定,並嚴令禁止器官買賣。隨後,我國陸續出台關於器官移植管理相關文件,對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各環節的管理進行明確和細化。2020年7月,國家衛健委發布公告,針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10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是人間大愛善行,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關係生命倫理和社會公平,是國家醫學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規範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保證醫療質量,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相比於此前,此次修訂,在條例名稱中增加了“捐獻”二字,這一方麵是說明國家對器官捐獻者精神的弘揚更進了一步,同時也會在條例中對器官捐獻者做更多的保護。”魏子檸說,經過多年的宣傳,目前很多人對器官捐獻的認知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目前器官捐獻的缺口依然很大。因此,條例的修訂可以從機製上進一步讓器官捐獻和移植事業健康發展。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6月發布的《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曾提出今年將審議《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訂草案,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介紹,新修訂條例更名為《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進一步凸顯器官捐獻的重要性,強化對器官捐獻的褒揚和引導,堅持自願、無償原則,依據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獻的條件和程序。

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當時表示,新修訂條例也將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規開展器官移植工作的行政處罰力度,加大對無資質擅自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打擊力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器官移植中出現的跨區域獲取器官、不使用分配係統分配器官、偽造捐獻移植數據、未執行分配結果等嚴重擾亂捐獻工作秩序的違規情形,應進行處罰打擊。

“此次條例大修,也是為了讓人體器官捐獻移植事業更符合當今時代的發展趨勢,我相信條例會從製度上更加細化,將這些年我們在器官捐獻移植領域遇到的一些政策困境進行解決。”魏子檸說,除了相關的政策外,為了進一步彌補我國人體器官捐獻的缺口,還應該繼續大力地宣傳、鼓勵進行器官移植,要讓器官捐獻者和他們的家人能夠獲得榮譽感,比如增加紀念物、給予更多的政策關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