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質疑交警強行指派拖車 幾公裏路竟收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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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為了避讓路口的左轉車輛,一不小心撞上了道路右前方的綠化帶,並將燈杆、指示牌撞倒,事故現場交警沒有同意司機自行叫拖車,而是強製指派拖車將其拉去事故審理中心,短短幾公裏距離收費800元。

這讓司機張先生感到費解,事故由他承擔全責沒有問題,但是交警強製指派拖車並收取拖車費用。

這種做法合理嗎?

收費標準又是如何製定?

為什麽一定要警方指定的拖車?

今年8月28日上午,張先生駕駛機動車行駛在嘉定區綠意路上,在行至城北路路口時,突然看見一輛左轉的黑色轎車,已經開到直行車道上,千鈞一發之際,張先生慌忙向右避讓,可是因為刹車不及,撞上了路邊的燈杆。

伴隨著幾聲巨響,矗立在路邊的一個燈杆和一個指示牌應聲倒地,而車內的張先生也因為氣囊彈出,以及安全帶勒住受到輕微擦傷,在車裏緩了一會兒才回過神來。

沒過多久,張先生便撥打了報警電話,講述了自己的情況,交警來到現場後,拍下照片固定證據,從照片中可以看到,張先生車子的車頭大部分已經凹陷進去,並有部分引擎蓋破損掉落,而車子也半騎在綠化帶上。

詢問完基本情況後,交警準備叫來拖車,把張先生的機動車拖去交通事故審理中心。

“我問能不能自己找保險叫拖車,交警說要調查取證,不能自己叫拖車。”

張先生感到很不解,同樣是把車送去事故審理中心,為什麽一定要警方指定的拖車?

來不及多想,張先生的車當天就被拖車拖走,交警讓張先生15天內到事故中心進行處理。

可是在第二天到了事故中心後,張先生又碰到了讓他費解的情況。

為何幾公裏路拖車費要收800元?

8月29日,張先生來到了嘉定區嘉安公路2599號交通違法審理中心,由於是單車事故,在責任劃分上非常清晰。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張先生駕駛小型客車,沿城北路由北向節門駛至城北路綠意路北約100米處發生撞固定物(直立的杆或路燈柱),因操作不當(本起事故中,司機在駕駛機動車經過十字路口時,遇黃燈亮起時未過停車線繼續加速通過路口,采取措施不當)導致直接財產損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據了解,張先生撞壞的路燈、路牌費用達數萬元,但是這部分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不需要張先生額外出錢,但是他需要支付一筆拖車的費用。

“幾公裏的路拖車費收了800元,這合理嗎?”

張先生表示,他曾提出自己聯係保險公司叫拖車,根本不用自己出錢,但是遭到了交警的拒絕,如今警方指定的拖車卻要收取費用,而且並不便宜,他不知道交警能否強製指定拖車,以及是否有相關的收費標準。

即便和處理事故的工作人員谘詢過後,最終也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當天交完800元的拖車費後,張先生打算取車離開。

“我聯係了修理廠,他們叫拖車來取車,隻要200元。”張先生表示,都是拖運同一輛車,同樣是幾公裏的路程,他不明白差價為何有這麽多。

離開審理中心後,張先生查詢相關條規發現,交警強製拖車不得向車主收取拖車費用,也不能將車輛拖移至停車收費價格明顯高於當地平均停車收費水平的停車場停放。

在向上海交警投訴反映後,至今一個多月過去,張先生也並未得到明確的解釋,無奈之下,隻好向記者尋求幫助。

嘉定交警解釋

指派拖車為了固定證據

交警為何強製指定拖車?拖車費800元是否有收費標準?針對張先生的兩個疑問,幫辦記者於近日聯係上嘉定交警部門進行解答。

根據交警部門回複,事故現場由交警指派拖車,而非當事人自行聯係拖車公司,是因為當事人對路政設施造成了損壞,所以由交警部門開具強製措施扣車,扣車之後,就得由交警部門指派拖車,因此不能讓當事人自行聯係拖車公司,若在拖移過程中的產生任何損失,將由交警部門承擔。

“因為司機撞壞了路燈、路牌,需要固定證據,確定物損,所以車輛不能自行處置。”

交警部門人員表示,他們指派的拖車有明確的收費標準,不會亂收費。

幫辦記者在交警部門提供的收費清單上看到,在張先生的這起事故中,牽引施救費250元,停車費168元(每天),拖移車輛800元,以及超出5公裏牽引費50元,合計1268元。

其中,牽引費和停車費由交警部門承擔,剩下的800元拖移車輛費,則是為了把車從綠化帶裏弄出來的輔助耗材費用,因為事故造成無法正常牽引的車輛,使用了卷揚機等器械,這部分的施救費按規定收取,不在政府補貼之內。

“當事人的車拖走時使用了卷揚機,800元是這項費用。”隨後,交警部門人員還向記者出示了相關收費標準,其中拖移小型車收費為800元/輛次,與拖運距離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