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出嫁女”狀告村集體:征地補償款也要有女兒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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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身為女的怎麽了?我們除了性別跟男的有什麽區別呢?”

如果說人活著是為了追尋“我是誰”這個終極問題的答案,那麽在2022年1月9號,30歲的周宇被給出了一個她此前未曾預想的身份:出嫁女。

不可思議,這是她的第一反應。站在村莊的公告欄前,她舉起手機,拍下這張即將改變她人生的白紙——她所屬的村莊去年被征用了一塊村級留用地,作為“出嫁女”,19位村民代表中有16位不同意她參與此次土地征用款分配,她失去了應得的120100元。



©周宇

原來,“結婚”這件事,還分賣家秀和買家秀。“賣家秀”是她決定走進民政局時對婚姻的理解:兩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建立長期契約關係。而“買家秀”,則是這張公告上給出的標簽“出嫁女”——即便她與丈夫在本地相識,結婚半年多來戶口並未遷出,仍住在父母家裏,此前也從未聽見有人如此稱呼自己。

再接著往下讀,她看見了一句更加匪夷所思的話:一夫多妻的誰享受。封建時期的詞匯明晃晃地出現在蓋了公章的文件上。這是指離婚的女性,如果前夫還未再婚,可享受權益,若是前夫再婚,便不可再享受。後來,周宇還發現如果女性未婚,她便可獲得應有權益,一旦她們結婚,就會麵對更多分類:獨女戶可以享受權益,她的丈夫和孩子也可以;二女戶隻允許其中一女招贅,但通常來講,兩個女兒誰家人口多,就分給誰家,至於內部如何繼續分配,請家庭內部討論。

那麽有出嫁男麽?她想,沒聽說過,男的好像怎樣都行。在這個村子裏,任他單身、結婚、離婚、是否是獨生子,他們不必被分類,也都能平等地獲得一份土地征用款。

此刻,她被震撼到了,出嫁女,她想,這稱呼可真陌生,“為什麽結婚了一定是出嫁?”她感覺到作為“人”,沒有被尊重,而這僅僅是因為自己是個女的?還是個結了婚的女的?

周宇自稱是新時代農村婦女,受的是男女平等的教育。父親教育自己,女性要獨立,要工作,要不依附於他人。結婚時,因為先生家條件一般,也因為要做獨立女性,她沒要彩禮。

直到她開始了維權之路。在街道,她遇到了村裏同樣被定義為“出嫁女”的、更年長一些的阿姨們。阿姨們現在上了年紀,來吵一次,回去就病了,有人打幾天點滴,養好了又繼續來吵。阿姨們告訴她,工作人員曾用方言說,“出嫁女還爭這個錢,你還要不要臉?”這句話刺痛了她。她在網上發帖求助,紹興市一位有同樣經曆的姐妹去維權時,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說,“誰叫你們投胎成女的?”



曾遍布農村牆壁上的計劃生育瓷磚宣傳畫“一個女兒一片天 老有所養享晚年” ©視覺中國

現在,占據她大腦的情緒是憤怒了,“我們身為女的怎麽了?我們除了性別跟男的有什麽區別呢?”

她決定走法律途徑來甩掉“出嫁女”的身份,維護自己的權利,然而,一審敗訴,二審敗訴。9月中旬,我在浙江諸暨市見到了周宇。這是一座安靜的小城,街道幹淨,以古越文化和西施故鄉為驕傲,襪子、珍珠和五金工廠遍及周邊的鄉鎮,成為拉動經濟的主要來源。2022年,諸暨在全國縣及縣級市中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一。

我們在一家牛雜店裏吃晚飯,眼前的女孩既不符合農村女性的刻板形象,也與網絡上那個憤怒的形象相差甚遠,跟老板講起方言時,還帶著一種江南女孩特有的柔軟。她個頭不高,穿著黑色上衣,黑色短褲,帶跟的黑色涼鞋,臉小小的,化了精致的妝,很漂亮,一雙大眼睛躲在一頂棒球帽下注視著我。

牛雜在鍋裏沸騰,但她忙著訴說,幾乎沒怎麽吃,我們聊到快打烊,食客幾乎走光,給我一種要小聲說話的警示,但她絲毫沒降低音量。她說,去年十月,她起訴村集體的案子二審敗訴了,她不服氣,正申請省高院再審,如果不被受理,她會繼續申訴到最高院。

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的項目主管林麗霞告訴我,2004年,她就開始接觸到女性由於結婚而喪失土地、征地拆遷款和集體經濟分紅的案例,“農村女性隻要結婚,村集體就認為你不屬於我這個村。”人們默認女性應該作為男性的附屬品,去夫家享受權益。如果夫家此前已經完成了土地或股權分配,女性就會落入“兩頭空”的境地。而當離婚、喪偶等情況發生時,沒有了男丁,村裏也同樣可能剝奪她的權利。到2022年,僅千千事務所就接觸過3000多起這樣的糾紛,其中由千千代理的200多起案件中,接近九成遭遇了敗訴或不予受理。2010年,全國婦聯曾做過一個調查,在農村沒有土地的婦女占21%。

二審判決下來後,周宇曾給二審法官在信中寫道,

“而男性,隻需要他們身為男性,他們的野心似乎可以被包容,政策可以放寬,配偶戶口遷入時間可以延遲,哪怕還沒有孩子,隻要結婚登記就可以多給兩個孩子的份額,這時並不需要考慮是不是其他人會少分到錢,而女性,僅僅是想要自己的份額就要被扣上貪心的帽子。”

自我武裝

想要摘掉“帽子”,奪回權利,周宇先進行自我學習和武裝。作為一名設計師,她沒有固定工作時間,客戶需要時隨叫隨到,早幾年熬夜幹活也是家常便飯,2021年,她還成為了一位母親。如今,在工作和育兒的間隙,她開始學習法律。

每天晚上9點,哄睡孩子後,她打開手機,在所有能想到的平台搜“出嫁女”,學習別人的案例。這源於一種設計師的工作習慣,遇到不擅長的領域,就先看看大師們的設計。但先於知識,她看到的是農村婦女的苦難:湖南的一位女士由於是個超生的女兒,外嫁後無法分得權益;內蒙古的一位女士堅持不懈地為土地維權了三十幾年,鄉裏的領導曾說,“誰讓你結婚以後賴在娘家?戶口也不遷走?”最後,靠絕食三天,她爭取回了一部分權益,但她的孩子仍無法享受到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

最讓她印象深刻的一位女士住在離諸暨不遠的東陽市,2013年,由於這位女士的弟弟外出發展,經過父母同意,她招贅了。沒想到兩年後,弟弟決定回鄉,並打算娶妻,房子不夠住,所有人都勸她搬走。她和丈夫無處可去,想申請宅基地,被村集體拒絕,理由是她家已有了男丁,回家路上,她看到牆上用紅漆刷的宣傳標語,“生兒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後人”。後來,她求助婦聯、政府,都失敗了,求助法院,被認為是村民自治,不予受理。



©視覺中國

她所在村子的書記曾在接受一家公益機構采訪時說,“給她分宅基地是根本不可能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我們不管,村規民約不受法律管,也不是針對她一個人,如果哪個女兒都要來批房子的話,那不就亂套了嗎?”

如今,她被迫從村裏搬出,租住在一間逼仄的小房子中,靠打零工維持生活。

當看到那些勝訴的判決書,周宇會把每一條對她有用的法條複製下來,如珍寶一樣整理到一個文檔中。丈夫睡去後,黑暗中的她讀到《婦女權益保障法》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時感到振奮。《民法典》中男女平等的原則成為了她手中鋒利的矛。《土地承包法》離她遠了點,但也算個好用的武器,“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但有一部法律給她澆上了一盆冷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了村民自治極大的空間,也成了很多地方法院選擇不予受理案件,或最終沒有支持維權女性的原因。

久病成醫,我們見麵時,坐在我對麵倒背如流各種法律法規的她倒像個律師了,“我還真想過要考個司法證,”她笑了。

她還總結出,維權女性敗訴有兩個常見原因:婚後沒有住在村莊中,或者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此,她整理出自己的證據:股權證、股權證明和村裏的股權台賬、她曾因征地而成為失地農民獲得的養老保險、她在丈夫家鄉從未享受過權益的證明,網購記錄和電費賬單以證明她一直生活在村裏。



周宇的證據之一,股權證 ©周宇

在現實生活中,維權的出嫁女們往往會成為整個村莊的敵人,她們被詆毀成貪財的惡女,她們的莊稼被破壞,甚至被趕出村莊,居無定所。幸運的是,周宇並沒遭遇這樣的衝突。她所居住的村莊2021年已拆遷完畢,地理意義上不再存在,自然也少了被議論的機會。村莊中,大部分人的態度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盡管親戚們會指責她“搞事情”,會向她父親控訴“你女兒頭很鐵嘛”,但總的來說,沒有想象中的惡人擋路。

丈夫雖然沒在維權上幫上太多,但承擔了很多育兒工作。我們一同吃飯時,她丈夫耐心地喂孩子吃飯,給我們留出說話的空間。她的孩子可愛而乖巧,五月一家人去北京旅遊,兩歲的寶寶在人潮擁擠的景點獨立走完了全程,想被抱時,先找的是爸爸,而不是媽媽。

據周宇說,村支書也算是村裏的“老好人”,平日見了誰,都會打招呼,和和氣氣。決定起訴後,街道的書記跟村裏麵交代過,“出嫁女們”要複印什麽資料都別為難。雖然敗訴了兩次,但她說“法官也很無奈的”。

看上去,處處都是“好人”,但偏偏沒人可以幫她甩掉“出嫁女”的身份。那段時間她睡得不好,有時深夜兩三點醒來,就拿起手機繼續看到天亮。在網上,她很快找到了千千律師事務所,那的律師鼓勵她維權,微博上認識的姐妹也常給發來新的案例,她們會互相鼓勵對方堅持下去,“感覺又看到了一點光”,“一起加油,你我都不是一個人”。在這個隱秘的同盟中,周宇感到力量。

她還不停地聽到一個名字,隔壁村的高麗。這是一位出嫁後喪失權益的聾啞人,她的母親蔣曉婕為了女兒的7000塊錢補償款打官司,2021年11月二審敗訴了,兩個月後,周宇變成了“出嫁女”。兩件事的必然聯係無法證明,但周宇每次找街道,對方都會試圖用高麗的敗訴勸退她。

但是,“這不是她的錯”,周宇沒有埋怨這位素未謀麵的姐妹。後來,她去看望了高麗的母親。

在那些勝訴的判決書中,給周宇帶來最大信心的是一起欽州市的18位外嫁女集體收益分配糾紛案。她在電腦上調出這份卷宗,值得注意的段落早已被她用橙色高亮,一字一句,她認真地讀給我聽:

“一審法院認為,雖然被告新七裏橋居民小組討論形式是其村民自治的表現,但其作出的租金收益分配決定,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將具有與其集體成員同等權益的原告排除在外,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同等收益分配的權利,該部分決定內容應為無效。”



©中國裁判文書網

“看到了吧?意思說民主決議的形式是合法的,但是決議的事項不合法,那麽也是無效的。”她的眼睛是亮的。她曾期待這樣的判決。

失敗

一審在2022年8月17號進行,走進法院時,周宇覺得自己充滿了敬畏之心——那些她收藏的珍寶般的法條可以保護她。有律師,她不用怎麽說話。雙方按流程過證據,她記得清楚,自己的律師問對方律師,男的會被稱為出嫁男嗎?對方回答不出來。

對方辯稱,涉案的征用土地是村級留用地,可以不按照集體經濟股份分配,她的律師又問,那麽你們是依據什麽做出分配的?

對方律師先是沉默,然後強調了,我們沒有侵害婦女權益。

庭審結束,她挺自信,“對方律師都啞口無言了。”等判決的日子裏,她按捺不住,給法官寫信,“這個投票(出嫁女)代表的不是12萬,也不是每個人因此多分了幾千塊錢,而是我整個的人生……”

幾天後的早晨,她正洗漱,收到信息說判決書可以下載了,一打開文件,敗訴,她感到當頭一棒。判決認為她並沒有一直在村莊固定的生產、生活,這讓她有一種自己的證據被忽視的感覺。末尾還有那句她最怕看見的話:該民主決議屬村集體經濟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事務行使自治權利的範疇,本院予以尊重。



一審判決書 ©周宇

毫不猶豫地,她選擇上訴,這是她人生第一次對作為女性所遭遇的不公進行反抗。回頭看,她也想起了人生中那些沉默的時刻。上學時,她個子矮,皮膚黑,被同學起外號叫“燒炭婆”,老師也否定她讀書的能力,很長一段時間裏,她都很自卑。高中時,她無意中聽見兩個男生在她經過時高聲討論,“她是不是處女?”她沉默著。工作後,遇到性騷擾,她沒有選擇回擊,隻是避開,背後默默罵幾句。但現在,她不想再逃開了。

等待二審開庭時,她知識學得更多了,村裏有其他長輩纏上官司,她拍拍胸脯,我幫您寫個訴狀,半小時的事。二審,她連律師都沒有請。

第二次開庭那天,前麵的案子拖到四點鍾,眼看著要下班了。開庭後,法官突然提問,那村子裏獨生女怎麽分配?她解釋,獨生女是可以分到的,兩女其中一女可以分,隻有像她這樣有弟弟或哥哥的出嫁女才分不到。等解釋清楚,半個小時過去了,稀裏糊塗的,庭審結束了。後來她才知道,這些問題可以“庭後核實”。

10月31日,又是在早上洗漱時,同樣的劇情上演,她再次敗訴。

更糟糕的事情也在發生,她第二次上庭關於獨生女分配的解釋傳回村裏,親戚們誤解她是不想讓其他“獨生女”也分到錢,電話打到了她長輩那告狀,“現在想起來很心酸”。網絡上,一部分人罵她就是貪財,也有女權主義者罵她選擇結婚是活該,她不得不卸載幾天微博,但沒幾天,裝回去,又會刷到令自己憤怒的新聞。

好在,除了家人,工作也是她的避風港。她始終相信女性工作的必要,她的丈夫也常誇讚她的工作能力。在產房裏,早上九點打過無痛後,她通過微信簽下一個客戶。坐月子時,她在工作,上個周六我給她打去電話,她也在工作,淩晨12:38有人找她對圖也並不會引起她的反感,她欣喜於看到自己設計的一個又一個“家”,而非冷冰冰的作品。努力工作帶來的真實效益,撫平了一些維權中的挫敗感和屈辱感。

二審敗訴兩個月後,也就是今年1月,她等來了判後答疑的通知。這一次,她終於獲得了說話的機會,兩個多小時裏,如大壩決堤般,她訴說自己接受的是男女平等的教育,卻也曾聽到身邊的人說“你爸爸媽媽的東西以後都不會留給你”、“你爸媽有了弟弟就不喜歡你了。”她擔心,法官覺得女性來爭娘家的錢是個不好的事,她就給他們科普,女性如今“兩頭空”的失權狀況有多嚴重。她給他們講述自己村莊的曆史,講在浙江溫州和麗水,中院已經在出台意見解決類似的問題,最後,她講自己上訴的決心。法官最後跟她說,他們也開始重視起此類問題了。

走出法院,她終於覺得自己花了那麽多訴訟費和律師費,又花時間學了那麽多知識,是值得的。

同行者

為了招待我們,蔣曉婕摘了院子裏剛結的三個無花果,很大,很甜。她74歲了,前些日子摔了腿,因此一瘸一拐地出來接待我們。周宇自然地上前挽住她的胳膊,扶她進屋。蔣曉婕感歎,自己最近精氣神差了些。別信她,這是位聲音洪亮,邏輯清楚,打扮得體的阿姨。

她所居住的村莊還未拆遷,她的女兒是周宇聽過無數次的“隔壁村的高麗”,案子一直由她代理。周宇的案子一審敗訴後,一老一少第一次見麵,倒也沒有什麽互相鼓勵。周宇說,她會打下去,不想放棄。蔣曉婕說,我也是。



周宇與蔣曉婕的聊天對話 ©周宇

蔣曉婕喜歡強調自己是個黨員,更是個講理的人。她上過本市最好的諸暨中學,隻可惜讀了兩年,“文革”了。二十歲那年,她嫁到丈夫的村莊,做婦女主任,夏天大家下田插秧,女人們隻有短褲穿,常被螞蝗咬傷,也容易感染細菌,於是她下令女性不用蹲著,站著幹就行。後來,她又去公社做廣播員,被別人用裙帶關係搞掉了,她不服輸,跑到大會上和別人吵架。

1969年,女兒高麗出生了。一歲多時,孩子還不會說話,婆婆不同意去看病,覺得隻是孩子說話晚,等到發現耳聾,已經來不及了,後來想想,應該是打針造成的。到了入學年紀,高麗上了幾年正常學校,很難融入,十歲時轉去聾啞學校。那個年代,沒有什麽正規的聾啞學校,也沒有專門的技校供殘障人士學習技能。蔣曉婕覺得學校不行,證據是他們教語文,竟然跟正常學校一樣,學各種複雜的語法,“主謂賓什麽的,她搞不清楚的。”

在學校裏,高麗認識了未來的丈夫,對方的村子離諸暨不遠,但在那個交通不發達的年代,一來一回也要八個小時。母親不同意,最好找個同村的,好照應。女兒堅持結婚,母親沒讓她把戶口遷過去。這是1989年,改革開放剛開始,城市化還未大規模展開,更沒人聽說過拆遷和土地分配款。蔣曉婕隻是單純地覺得,女兒以後可能會離婚,到時候再把戶口遷回來,太麻煩了。



蔣曉婕的講述 ©周宇

她的預感成真了。兩人性格不合,時常爭吵,2005年,高麗提出想離婚,蔣曉婕不同意,也拒絕讓女兒回家,“總歸考慮她家庭,考慮她孩子要吃苦。”

我問她,沒遷戶口是覺得會離婚,但為什麽又不同意離婚,拒絕女兒回家?

一直為我們做著翻譯工作的周宇急著為蔣曉婕解釋,那個年代,很多母親都不同意女兒離婚的,都是能拖下去就拖下去。她還說,阿姨後來後悔了的。

高麗離開婆家後,在外“流浪”了十年。蔣曉婕也不清楚女兒具體在哪落腳,“各種聾啞朋友那裏”,她說。作為聾啞人,高麗很難找到體麵的工作,進廠做過手工,都幹不長久。每次一生病,就回到家裏,母親照顧她,也罵她,母女倆溝通靠寫字,病好了,女兒又走掉。一進臘月,母親開始失眠,天冷,要過年了,她不知道女兒在哪。

蔣曉婕村莊的生活也在飛速變化,蔣曉婕又做過一段時間計生員,每晚在村裏巡視,並以身作則,隻生了兩個孩子。她在學校教過音樂,也在城裏的小商品市場工作,丈夫沒什麽闖蕩的能力,她也從沒想過當家庭主婦。2011年,村裏開始拆遷了,每位村民得到一萬元補償款,很快,一紙通告發下來,“出嫁女一律不享受權益。”

她找村支書,我女兒戶口沒動,現在倆人也分開了,她還是殘疾人,村裏要保障她的權益,村支書回絕了。去谘詢律師,人家說,為了一萬塊錢,算了。後來村裏又隔三差五地分錢,一千、幾千。2016年,外孫上了大學,高麗正式離婚了。2020年,又分了7000元。蔣曉婕心想,不能忍了,她起訴了村裏。

她想,這事不複雜,沒有律師,她自己也能搞,“從零開始,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周宇學法是在電腦前搜,她則騎電動車去城裏的新華書店,找到法律專區,挨個翻,看到哪條適用的,就抄在本子上帶回來。訴狀也是手寫的,戴著花鏡,趴在昏暗的客廳餐桌上,寫一會,歇一會,寫好了拿到打印店讓人家打出來。老伴支持她,但幫不上什麽。兒子反對,覺得為了那點錢,丟麵子。

一審結果出來,她勝訴了,但村裏選擇上訴,二審她敗了。她注重體麵,和村支書見麵從不撕破臉皮,二審結束,她還蹭了對方的車回村,“反正我和你私人沒怨的”。她不服輸,最近正在給高院寫信,她要一直起訴下去,理由也簡單,“這是欺負女性,男女不平等。”

她說,以前村子裏會默認,蔣曉婕是個好人。她喜歡做好事,退休後給村裏“搞衛生,拔野草,從未要過集體錢”。村裏沒公交車,她組織五位老人一起找交通局,終於把公交車接進了村,”沒報過一分錢交通費。”她喜歡主持公道,有兩戶房子正對著籃球場,一家擴建了,另一家也跟著效仿,但被舉報了,被村裏勒令拆掉,她站出來說,要拆就都拆,一視同仁。但如今,大家背後議論,蔣曉婕是個壞人了。

去年,她得了新冠,病了50多天,頭疼得想往牆上撞,但她跟自己說,不能死,她還沒為女兒爭取回本該屬於她的權益。

困局

回到北京後,我拜訪了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的項目主管林麗霞。律所在北四環旁的一個小區裏,林麗霞端著一杯熱茶在等我,她的頭發向後隨意綁起,有種天然令人打開心扉的親和力。1997年,她辭職來到北京,偶然的機會去了千千的前身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覺得婦女法律援助工作可以了解到很多社會問題,有意思,也有意義”,就留下來,一眨眼已有26年了。



 ©林麗霞

2004年,與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相關的案子開始湧現,千千也參與其中。我想知道,為何將近二十年過去,社會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出嫁女們”還是沒有奪回屬於自己的權利。

目前為止,尚無一部法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作出過界定,這是很多地方法院不願意受理此類案件的原因,“起初最高人民法院的態度也是兩種,研究室傾向於受理,審判庭認為不宜受理。因為涉及征地拆遷,這主要跟地方政府的政策有關,而集體收益分配又跟村集體有關,所以有些地方法院就幹脆把這類糾紛案件推給政府去協調解決,或者推給村民自治解決。”林麗霞說。

然而,改變還是在一些地方悄然發生了。早在2004年,在陝西省婦聯和省高院的推動下,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草製定了《關於審理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糾紛案件的意見》,其中第九條明確寫道:已婚(或再婚)的女性村民,戶口尚未遷入男方所在地且未享受男方所在地村、組收益分配權的,其要求戶籍所在村、組給予同等收益分配權,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此後,千千極少接到陝西的案子。此外,2007年的重慶市高院,2008年的海南省高院,2010年的邢台市中院等,都曾有類似的審理意見出台。

林麗霞告訴我,這種改變的發生有其隨機性也有其必然性,與經濟發展水平似乎沒有必然聯係,或是婦聯積極推動,或是個別法院或法官想要尋求革新,“關鍵看你重不重視婦女權利,重視,就必然要去改變不平等。”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我以出嫁女和外嫁女為關鍵詞隨意搜索,倒是看到不少令人振奮的案子。內蒙古的一起大學生戶籍遷出導致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糾紛的判決中提到,“司法實踐中,外嫁女、上門女婿、服刑人員、參軍、包括上訴人這種就學導致的戶口遷移不應被剝奪具體成員資格已經是通識。”

另外一起內蒙28位出嫁女集體上訴的案子,法官的判決依據的是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民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則,林麗霞說,“法官把男女村民拿來比較,發現除了性別以外其他情況完全一樣,因此判決出嫁女也應該享受同等的待遇。這是一個很聰明的做法。在沒有現成法條和依據可適用的情況下,法官依照法律的原則和精神去判案。”

從這個角度來說,周宇不夠幸運。大多數時候,法院的判決處於一種可判贏,也可判不贏的灰色地帶上。若是想要支持“出嫁女”,可以適用《婦女權益保障法》或《民法典》,若是想要維持現狀,一句“村規自治”總是大過天。

但隱藏在最深處的困境,是一個名叫“傳統”的東西。在農村,強製性的“從夫居”由來已久。很多地方規定,女性結婚三個月內必須將戶口遷走,她已被認為不再屬於這個村莊。在夫家,若是股權認定此前已經結束,她便分不到任何權益,倘若分到了,一旦離婚或喪偶,甚至隻是生不出兒子,她的權益也隨時可能被收走,因為她被認為隻是男性的附屬品。女性在被分類,被限製,而男性,無論怎樣都有資格傳承血脈,分配家產,繼承遺產。



 ©視覺中國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林麗霞還發現,很多地方政府官員或法官也是發自內心地認同“從夫居”觀念,他們認為女性出嫁就該去婆家享受權益,“去了婆家就什麽都有了。”這種傳統的力量龐大且根深蒂固,也是很多政府在協調或法官在判決時的考量。

但林麗霞強調,當觀念落後時,法律是應該先行的,因為法律有正向引導作用。因此,目前還是草案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製定非常重要,“但是該草案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因為草案第十二條第一款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認定,將權力交給了村民自治,強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按照尊重曆史、兼顧現實、程序規範、群眾認可’來確認成員身份。這樣規定將架空‘男女平等’的條款,也將架空地方行政權和司法權對違法村民自治的依法幹預權,更會導致‘出嫁女’的維權陷入死循環。”她希望這條法律可以修改為按照戶籍認定(包括原始落戶和法定落戶的情形),“一條法律可能決定著成百上千人的命運,法條規定越模糊,人的權益可能就越容易被侵犯,也越難獲得救濟。”

至少他們能聽見我們在說話了

周宇和蔣曉婕都反複強調,她們相信法律,不去上訪,但有一條路似乎被忽略了,難道不可以從村莊內部發起改變嗎?

我問周宇為何不去競選村民代表,她猶豫了,仿佛沒思考過這個問題。我也問蔣曉婕,既然您以前做婦女代表,在村裏有影響力,為什麽不去遊說村民們,讓他們接受男女平等的思想呢?她仿佛聽見什麽天方夜譚,擺擺手,說,你不懂農村。這裏無法改變。

林麗霞鼓勵周宇競選村委書記。為什麽不呢?她上過大學,有自己的事業,她的家庭也能在育兒上給她支持,她完全有資本,也有能力去嚐試。改變不平等的觀念和做法,惠及的不隻是女性也包括男性,不隻為現在更是為將來,為子孫後代能生活得更和諧、更美好。

千千律所曾對農村女性參政做過調研,發現女性不參政主要不是因為能力和意願的問題,79.6%的人認為是因為“家務活太重,沒有精力去做”,“你參政了,還得要做家務,照顧老人,教養孩子,一個人要做到事業、家庭兩不誤並不容易。所以,女性參政,需要男性分擔一些家庭責任,也需要更多的社會性支持和機會。”

現實中,依靠自我力量實現改變的村莊並不多見,林麗霞對其中一個村莊印象深刻。雲南華寧縣城關社區是一個城中村,村集體每年都要分紅,出嫁女因為享受不到分紅不斷上訪。這件事耗費了社區書記何永輝的很大一部分精力。有一年,一位為姐姐伸張正義的弟弟衝進縣人大會議室,搶過話筒,訴說姐姐的待遇問題,這在當地被稱為“烏龍事件”。根據北青深一度的報道,在那之後,何永輝開始認真了解出嫁女的訴求,為了“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2017年,他下定決心修訂村規民約。

村民當然強烈反對,連婦女幹部都不同意。林麗霞形容這位何永輝,個子不高,但很有氣勢,能力很大,想得很遠。他和村民們說,我們誰能保證每一家世世代代隻生兒子?女兒也是我們的血脈。他先做黨員工作,再挨個攻克下麵的人。在這個過程中,有一位持反對意見的村民代表正好家裏誕下一個孫女。他改變了主意,又說服其他一些村民也改變了想法。前前後後,何永輝一共召開了六十多次大大小小的會議,終於達成共識,製訂了平等的利益分配規則。

村規民約修訂的四年後,林麗霞回訪過何永輝,對方說,如今每年年終分紅時,村裏風平浪靜,而人們之前所擔憂的人口爆炸也並沒有出現,“死亡的,遷走的,加上新生兒,平衡下來每年也就增加了五六個人。”他還說,原來要用70%的精力處理各種糾紛,現在隻需要30%,他可以把更多精力用來搞鄉村振興。前一陣,他帶著村民搞菌類種植,每年還增加了幾百萬集體收入。

對於周宇來說,比維權更重要的是她睜開眼睛看到了世界,此後便再不會忘記了。性別意識和公民意識一起覺醒了,以前看到彩禮的話題會體恤男人,覺得女人不該逼得太緊,還讓男人去借錢,“現在我覺得女性都沒土地,再沒有彩禮,她們怎麽生存?”為什麽隻有女人有產假?這既是對女性的壓迫,也是對男性工作上的剝削。孕婦去麵試被拒絕的新聞讓她憤怒,“我們女性懷孕了也是可以工作8個月的,難道男性就一定(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到兩年嗎?”她有一個朋友和丈夫在一家公司做同樣的工作,報酬卻不相同,她告訴她的朋友,“你這就是同工不同酬”。她甚至部分地理解了那些罵她結婚活該的姐妹,“她在生活中一定遭遇了非常重男輕女的事情。”

我問她,睜開眼睛看到了不公,還擁有了憤怒的能力,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她想了想,沒有給出答案,“不知覺讓我更快樂,看著權益被侵害讓我更痛苦,哪個才是正確答案呢?”



和另一位維權姐妹的對話 ©周宇

至於案子,她不怕輸,但她不想輸。她最不願看到的事情,是未來她一旦敗訴,別人在維權時會聽到街道回複,“沒用的,你看諸暨有個周宇,已經輸了。”在給法院的信中,她說她寧死也不要被這樣引用。

她曾想過,如果有一天真的要到錢了,她要把錢捐出去,後來也漸漸意識到,這還是潛意識裏覺得要錢是可恥的,“我覺得這種也不用畏懼了,錢本來就是我們自己的,我們可以自己支配。”她現在已經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打官司“當然也是為了要錢,為了別人的流言蜚語,你說一聲我們來要娘家的錢無恥,我們就要放棄自己本該有的東西嗎”?

有天飯後,她提出帶我去諸暨市著名的景點西施故裏轉轉,說是景點,其實是個大公園。我們在園子裏隨意溜達,她的丈夫帶著兒子走在後麵。池塘裏投影著的假魚四處遊動,小徑兩側“種植”著花瓣會自動開合的人工荷花,西施的窈窕身姿被投影到牆上,供遊人欣賞。

她有些失落地說,其實她更喜歡園子被翻新前的樣子,更天然。她又講起有位朋友為了生孩子不停做試管,流產好幾次,傷害了身體,她感到很心疼。她想為其他女性做點什麽,她想奪回權利,也想履行自己的義務。

正聊著天,她猛地想起我們錯過了園子裏最值得展示的東西——一個透明的廁所。盡管已經走遠了,但她很想帶我看看,於是我們往回走。那是一個殘疾人和第三性衛生間,門上寫著unisex,有冷氣,整潔幹淨,外麵看是透明的,但人進去後,玻璃上會自動生成一層霧氣,隔絕開視野。我想,她並沒意識到,她最喜歡的是這個園區裏最為現代化,也最重視人的權益的設施。

再敗再戰,憤怒過後,她竟生出一種慈悲和孤勇,“其實我現在是很明了的,我知道他們為什麽判我輸,我其實都不怪他們的,不管是法院也好,還是行政部門也好,還是村裏麵也好,我覺得還是觀念的問題,而且我們需要去做這件事來改變他們的觀念,我隻是想把他們的觀念樹立成更正確的。我們不去說,他們永遠不會知道的。”

正因於此,她說,做這件事,我很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