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冒名頂替30年 頂替者銀行工作多年臨近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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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頂替三十餘年,雖“名下”擁有多套房產,但自己卻隻能蝸居雜物間十幾年!如此離奇又令人窒息的故事,並不是影視劇情節而是真實生活中發生的。

近日,吉林長春女子朱麗春被解某某冒名頂替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49歲的朱麗春原本在一家藥店打工,她在2020年12月1日那晚得知,30年前她的中考錄取通知書被人冒領,另一個“朱麗春”“替”她升入中專、進入農業銀行工作。朱麗春的世界開始失衡,“三年來,沒有一天我的心情是平靜的。”

據央廣網9月21日報道,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的辦案民警告訴記者,2021年3月,警方接到朱麗春的報案後,立即對解某某進行了調查取證,解某某對於冒用朱麗春身份一事供認不諱。經調查,解某某原是九台農村戶口,1993年,在農業銀行某支行工作的解父得知,農業銀行要招聘一批儲蓄代辦員,應聘條件需滿足“高中畢業”和“長春市城鎮戶口”,為了讓女兒順利入職,解父找到相識的長春人朱某。當時,朱某的女兒朱麗春正待業在家,兩個女孩同為1974年生人,朱某同意把朱麗春的身份“借”給解某某。這便有了朱麗春被“偷”三十年的風波。

被“顛覆”的人生

如果沒有2020年12月1日那天的事,49歲的朱麗春可能依然平靜地在一家藥店打工,白天售貨,晚上則繼續留在藥房的雜物間值夜班。

當天16時左右,她打工的藥店進來一男一女,語氣非常嚴肅地問她“是不是朱麗春”。朱麗春說,當時天已黑,藥店裏隻有她一人,也許是出於害怕的心理,她搖頭否認了。

當晚,藥店又來了兩個人,其中一人是朱麗春的鄰居。“我鄰居領來一個男的,說是‘中間人’。‘中間人’說,下午來的那個女的也叫‘朱麗春’,但不是和我重名,而是盜用了我的名字和身份。”

在“中間人”接下來的講述裏,朱麗春聽到了自己被“偷”走的三十年。

1990年秋天,一名女子冒領了朱麗春的長春市計算機職業技術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進入學校就讀,1993年畢業後進入了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如今即將退休。

而沒有拿到錄取通知書的朱麗春在家“萎靡”了幾年後,外出打工。由於沒有學曆,她做過服務員、售貨員,最落魄的時候還撿過廢品。2005年,朱麗春結婚又離婚,她參加了自考,開始在藥店行業工作。

“當聽到竟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時,感覺猶如晴天霹靂。自己這麽多年吃了這麽多苦,生活得這麽不幸福,全都拜這個假朱麗春所賜。”朱麗春說。

供認不諱後被撤案

事後,靠打工謀生的朱麗春發現自己名下確實有醫保、社保參保情況,朱麗春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之後,她曾聯係農行方麵了解情況,但未獲明確答複。

2021年3月,自己查證無果的朱麗春選擇報警。同年7月,西新派出所告知朱麗春,偽造身份證的人叫解某某,因身體原因已經被取保候審。“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偽造我身份的人叫什麽名字。”朱麗春說,此後的一年多裏,她反複向公安、金融監管局等職能部門反映情況。

2023年4月,警方撤案。

2023年9月,“朱麗春遭人冒名頂替三十年”的事情曝光後,關於撤案的疑問,當地警方回應央廣網記者稱,警方接到朱立春的報案後,立即對解某某進行了調查取證,解某某對冒用朱麗春身份一事供認不諱。經查,解某某並沒有就讀中間人口中的中專,而是在入職農行後,自行考取了吉林省廣播電視大學。

辦案過程中,警方發現解某某正懷有身孕。“我們以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啟動提請逮捕程序,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綠園公安分局在辦案期限屆滿後作出撤案決定。”

在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給她的《撤銷案件決定書》中寫道:我局辦理的20210328長春市綠園區朱麗春身份被冒用案,因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決定撤銷此案。

朱家人否認“出借”身份

據新黃河,警方在回應中還提到,解某某原是九台農村戶口,1993年,曾就職於當地農業銀行某支行的解父得知,農業銀行將招聘一批儲蓄代辦員。為了讓女兒滿足“高中畢業”和“長春市城鎮戶口”的應聘條件,解父找到了與自己相識的朱麗春父親朱某,向其“借”用了朱麗春的身份。

兩年多的維權,非但沒能解開心中的疑惑,自己的父親反倒成了對方口中的“合謀者”,這讓朱麗春感到十分窩火。

不過,9月24日,得知記者想進一步了解朱家與解家的關係,現年已經78歲的朱父特地從家趕到女兒打工的藥房,麵對鏡頭,老人對“出借女兒身份”一事予以否認。

此外,讓朱父不解的是,當初中間人稱朱麗春的中專通知書被解某某冒領,如今為何遭到警方否認?即便按照警方的解釋,解某某冒名頂替三十年,怎麽可能是兩個家庭就能做到的?朱父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徹查,給朱家一個解釋。

“尋找”解某某在這場冒名頂替風波中,農行方麵也自稱是受害者。

農行對於此事的回應是,解某某入職後,一直以朱麗春的身份工作,解某某提交的身份信息和檔案信息經過篡改,資料齊全,銀行方麵並不知情。

2020年,農業銀行內部篩查“員工經商辦企業”的情況時,發現解某某存在此類行為,之後解某某沒有處理,還連續多日曠工,最終以該理由將解某某辭退。

朱家人的否認與疑問,加上銀行方麵的解釋將疑點指向了解某某。始終未曾對外發聲的解某某究竟是誰?

報警之後,朱麗春曾在辦案民警口中得知,解某某名為解某影,她回憶起當年中間人曾提到,“解家人如何如何有勢力”。

9月24日,新黃河記者陪同朱麗春到銀行查詢個人征信信息,根據征信報告顯示,朱麗春名下有多個銀行賬號和多套房產信息,其稱這些資產都與自己無關。

在征信報告“個人基本信息”的手機處,填寫有一個139開頭的電話號碼。記者隨即撥打該號碼,電話另一側提示該號已開通移動秘書功能。

25日晚,記者與朱麗春來到征信報告上所提到的三處房產地址。其中兩處房產在記者敲門後無人回應,在另一處房產內居住的男子隔門回應稱,自己不認識解某某及朱麗春,當記者詢問男子何時搬到該住所、戶主是誰等信息時,該男子回應稱“一直住在這裏”,其他問題不便透露。

隨後,記者嚐試聯係朱麗春所提到的中間人,繼續尋找解某影,但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重啟餘生

“上銀行工作是很多人的夢想。”閑下來的時候,朱麗春也會幻想,幻想自己順利進入中專,幻想畢業後擁有一份更體麵的工作。然而,“失去”的幾十年已經無法重來。

朱麗春告訴記者,這些年自己也想去找解某影,讓她解釋冒名頂替的來龍去脈,並給自己和家人道歉,但始終未果。

麵對餘下的人生,朱麗春也不知道下一步具體該如何走。“藥房是親戚開的,我隻是在這兒打工,工資一個月就兩三千塊錢,吃住都在這兒。”在這間百餘平方米的藥房裏,有一間用木板隔開的雜物間,這個雜物間就是她的住所。朱麗春說,她已經在這裏住了十幾年,

由於朱麗春和謝某某在某種程度上發生了“重疊”,朱麗春名下的社保、醫保、公積金均被開通,並繳費多年,但朱麗春本人卻無法使用。

9月22日,朱麗春曾到社保、醫保部門谘詢補繳事宜,工作人員給她的答複是“情況特殊,需要相關部門給予批文”

朱麗春說,雖然刑事層麵警方已經撤案,但維權不會停止,下一步,她將考慮對解某某本人提起民事訴訟

近年來,國家對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冒名頂替等違法犯罪行為始終處於嚴打高壓態勢,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破壞社會誠信、敗壞社會風氣甚至也破壞了他人的人生和教育機會。

下一步朱麗春該如何走?吉林達江律師事務所蘇杭律師表示,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同時,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朱麗春的姓名權被人侵犯,可以提請民事賠償訴訟,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侯士朝律師認為,本案中,警方撤案決定,不意味著此案將來不再追究。公安機關撤銷案件以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重新立案偵查。同時,被冒名頂替的朱麗春也可以積極向警方提供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