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歲蹲監獄,50多歲釋放後住福利院”,村幹部“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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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戶居住的新房

最近我們著重調查了農村福利院的狀況和五保政策執行問題。

圍繞我國農村五保政策,很多網友熱議。針對我們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發出的反思性的文章,網友提供了很多佐證。

騰訊網的一個網友說:我們辛辛苦苦交幾十年社保,都沒五保戶這麽多錢一個月。不想努力了,向著五保戶進軍吧,同誌們!

另一個網友說,我在村幹部位置上幹了三十二年,幾十年勤勤懇懇工作,獲獎無數,現在每月領一百多元的基本養老金,而我村一個三進功的刑滿釋放人員,一個月拿一千多,還問我你當了幾十年書記還沒有我過得好。我無語。

還有一個網友說,所以說都不用結婚生子了,瀟灑的活,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60歲以後有國家養著,錢要用到正的地方。

這些網友的言論應該說,都很真實,共同反映了我們目前五保社會救助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一些明顯的偏差,造成了社會大眾所感受的“不公平感”。簡言之就是一個人就因為屬於“五保戶”,納入社會救助,就享受了比普通人好的養老生活(至少在當地社會就是這樣評價的)。

這種情況有很多地區是真實存在的,並不是個例。

五保製度是一種社會救助製度。現在稱之為特困供養製度,農村地區俗稱“五保”,五保指的是,“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特困供養人員即“五保戶”,主要來源是孤寡老人。它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五保待遇很低。原來,這是村集體內部辦的公益事業,村集體拿出集體部分積累用於滿足五保戶的基本生存需求。此外,這些五保戶還享有來自親屬、來自家族的支持。

但隨著國家財政能力提升,國家兜底了五保,不需要村集體出錢,在中西部地區薄弱地區,中央、省級財政負擔了大部分,地方財政負擔小部分。

如某省某普通農業縣,2023年中央特困救助(主要是五保,還有其他少數,如孤兒)財政下達,1700萬元,省配套500萬元,縣配套400萬元。可見五保財政投入方麵,中央占大頭,中央發揮兜底作用。

從個人投入的角度,按照中部某城市的標準,集中供養的五保戶,無論居住城市還是鄉鎮福利院,均按照城市標準計算投入,一人月財政投入是1500元左右,如果是分散供養,則月投入是1200元左右,其中生活補助是1.3倍的低保救助金(目前當地農村是610元/月的標準),大約是800元,還有400元左右交給監護人。按照省民政廳文件,一個五保戶,必須有一個監護人,一般是其兄弟姐妹或侄子侄女,如果無,村幹部也可以作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這極少。

目前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普通農村老人和五保老人的生活差距過大,農民群眾戲稱,“五保老人是農村生活條件最好的老人”。普通群眾為子女勞碌一輩子,並沒有多少養老錢,還繼續繼續勞動,依靠自己勞動養老,年收入幾千元是常態。而五保老人,就因為無兒無女就過上了比普通老人更好的生活,他們花不完的錢給他們的侄子、侄女。

有的地方是宗族性地區,無子女的五保戶存在繼子女現象——但他們一般並沒有體現在戶籍管理中,也就是從法律上,他們是無兒無女的,但是他們在生活中是有子女的,周邊鄰居都知道,對這樣的五保戶,他們的錢就更有理由給繼子女,周邊群眾也有不少怨氣。



勞作的老農民

在中部地區,村幹部是兼業的,而非職業化,政府並沒有為其繳納養老保險,也大多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60歲之後領取的月養老金也就100多元,但他們認為辛苦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國家並沒有照顧他們。但五保戶,就因為無兒無女,他們享受了1000多元的社會救助金,十分不公平。



拜訪空巢老人

農民群眾特別感到不滿的是,勞改服刑人員回鄉之後,他們依然可以合法地要求進入“五保”,而且還很強勢。

某縣民政的基層幹部介紹,有一個無期徒刑的犯人,“從監獄到福利院,無縫銜接”。他20多歲犯下重罪,50多歲刑滿釋放回鄉,有手有腳,能夠勞動,本來到60歲還有5個月,他卻鬧著要享受五保待遇,要政府給他想辦法,這種人影響社會穩定,政府就提前把他納入五保供養序列。但是這種坐牢的人進福利院,並不好管理。院長去管理他,他很屌,會說,“我吃一輩子國家飯的”,一副耀武揚威的樣子。

一般,鄉鎮福利院的院長是原村幹部,他們幹了一輩子村幹部,有幸調到福利院領取固定工資,一年大約3萬元,一個月2600元左右,他們服務老人,辛辛苦苦,管理起來擔驚受怕,怕發生意外,怕被追責。但他們老後的福利還不如“五保戶”,他們對待自己的父母還沒有對五保戶老人好呢。

院長們甚至說,“自己想當一個五保戶了”。可以說,對當前五保福利過好,超過農村幹部和普通群眾的養老待遇,犯人進五保還不服從管理等現象,最不滿意就是這些福利院管理者了,國家要求他們照料五保戶好吃好喝,生活水平比他們自己、比他們的老父母還高,他們有怨氣也是很正常的。

基層政府也意識到這個問題,但是從執行政策的角度,民政部門隻認定是否符合條件,不追溯過往經曆,也很難精準界定“是否有勞動能力”。因為按照一般的慣例,60歲就沒有勞動能力。

按照民政部的政策,五保戶的界定有三個方麵,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法定贍養人無贍養能力)。光棍沒有法定贍養人,侄子侄女在過去有贍養義務,現在五保政策下,他們沒有贍養義務,都是國家管了的,責任都是國家的。

無勞動能力。對於農村裏光棍漢而言,無勞動力能力的界定,隻有一個標準,滿60歲。 即使他們能勞動,能掙錢,他們也會認為,自己老了,沒有勞動能力。

無生活來源。界定五保戶也計算收入,但是並不能精準計算。按照規定,五保戶評定,需要“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政狀況規定···”,但即使有勞動能力、有一定存款的光棍漢,也可以把這些收入轉移到親屬哪裏,這樣就可以避免大數據比對核查。

從正麵來看,我國未來千萬光棍漢將得到很好的照料,國家財政兜底這部分光棍漢的生活,生活水平比農村有家庭、有子女的老人要高,即使犯罪了,也不影響享受這種福利。但也帶來諸多負麵影響。

1 財政負擔日益加重。 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未來光棍數量會不斷增長,這樣高的福利水平,一個五保戶一年投入超過2萬元,國家如何負擔得起?

2 彌漫在鄉村中的不公平感。辛苦勞動養老的農村老人就因為有子女,就隻能過辛苦的生活,他們是為國為民做貢獻的,到頭來過的生活不如五保戶,他們無論如何想不通,五保政策合法性喪失。

3 光棍漢失去勞動、儲蓄和繳納社會保障的動力。基層幹部擔心,這麽好的五保戶待遇,結果是中年光棍漢等著進入五保,即使他們能勞動就業、能儲蓄、能參與正常的社會保障體係,他們也不會去考慮,從經濟角度這是不劃算的。

怎麽辦?簡單來說有4點,

1、審視過時的識別機製。要把真正所需國家社會救助兜底的人給識別出來,而不是簡單地用60歲年齡、無兒無女作為審核標準。在農村大多數60歲左右的人,有土地,有勞動能力,有收入,可以自食其力。沒有必要給予救助,使其養老水平明顯超出一般老人的生活水平。即使財政有錢也不能任性。

2、采用製度化的社會保障機製。 新時期,社會保障體係已經相當成熟,要采用製度化的機製鼓勵這些光棍漢參與社會保障體係,鼓勵依靠勞動就業獲得收入,繳納社會保障金,老後領取養老金生活。這時,就不存在五保的概念了。

3、對喪失勞動能力的五保老人給予社會救助,給予五保待遇,但待遇不宜明顯過高。一是失去勞動能力,有自理能力,可以分散供養,供其基本的生活,吃穿住不愁,按照當地農村的標準,不要攀比救助標準;二是失去勞動能力、自理能力。可以兜底他們的生活照料,保持他們最後的尊嚴,既可以請他們的親屬照料,給予一定的補貼,也可以集中供養。

4、回鄉服刑人員可不進入五保序列。服刑人員出獄後,他們可能成為了光棍,但五保是具有道德性的,要符合鄉村社會正義的基本規則。五保政策要把這些有過服刑經曆的光棍排斥出去。如何排斥,需要探索具體機製。如除非生活不能自理,不給予保障。

2023年9月29日

溫村 發表評論於
以後小毛病,積累抽鞭。。
大問題蹲監獄學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