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國家文物局網站公布《關於頒布 1911 年後已故書畫等 8 類作品限製出境名家名單的通知》。
通知提出,為加強文物保護工作,防止近現代珍貴文物流失,完善文物出境審核標準體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文物出境審核標準》相關規定,國家文物局研究修訂了 1911 年後已故書畫類作品限製出境名家名單,研究製定了 1911 年後已故陶瓷、雕塑、扇子、織繡、璽印、煙壺、漆器等 7 類作品限製出境名家名單。
其中,在《1911 年後已故書畫類作品限製出境名家名單》中,作品一律不準出境者 41 人,於右任、豐子愷、劉海粟、齊白石、關山月、嚴複、李可染、李叔同、吳昌碩、吳冠中、何香凝、張大千、陳逸飛、林風眠、徐悲鴻、郭沫若、黃賓虹、傅抱石等在列。另有代表作不準出境者 15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