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的求生辯護:希望給我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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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吳謝宇身著白色T恤出現在庭審現場

中止審理一年多後,吳謝宇坐在被告席上,再一次為自己爭取免死的機會。

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在家中殺害其母謝天琴。2019年4月21日,逃亡多年的吳謝宇被抓獲,2021年8月26日一審被宣判死刑。

一審宣判11天後,吳謝宇提起上訴。2023年5月19日上午9點,吳謝宇弑母案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中,辯護人將重點放在吳謝宇的犯罪動機,以及吳謝宇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上,辯護人認為吳謝宇作案時受精神病性症狀支配,不能正確辨認自己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性質,作用和後果。對此,出庭檢察官表示,吳謝宇是經過預謀後作案,過程邏輯清楚,甚至有意識地去清理現場。

庭審最後,吳謝宇緩緩起身,表示自己罪惡滔天、罪有應得,在幾度哽咽中的最後陳述中說:“不管怎麽判,希望給我一條生路,活著去贖罪。”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外

關於精神疾病、家族病史

對於吳謝宇來說,2015年7月10日是他人生的轉折點。在這天之前,他是同學們口中的“宇神”,是家族中唯一一位考上北大的高材生;而這天之後,他是用殘忍手段弑母的凶手,是偽造身份、隱瞞真相,騙取親友144萬元的犯罪嫌疑人。

法院一審查明,吳謝宇在其父親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2015年6月,吳謝宇購買了防水塑料布、防油桌墊、幹燥劑、防潮劑、防黴包、抽濕器、真空壓縮袋抽氣泵、隔離服等,還買了刀具,包括剔骨刀、菜刀、手術刀、雕刻刀、手機貼膜用刀、鋸條等等。在殺害謝天琴後,他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

在殺害母親的那一刻,吳謝宇的內心世界是怎樣的,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據該案二審一位旁聽人員透露,二審中,針對吳謝宇的精神狀況,其辯護人提供了新的證據。

吳謝宇的辯護人在庭上表示,有多名法學、法醫學專家學者、精神科專家先後對在案證據進行了專業審查,認為吳謝宇的行為之所以難以理解,在於其在案發時罹患重度抑鬱症發作伴精神病性症狀,作案時辨認、控製能力下降或喪失。辯護人認為,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殺害母親謝天琴時受精神病性症狀支配,不能正確辨認自己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性質,作用和後果。

除了專家意見外,辯方還在庭上提出吳謝宇具有家族精神病史。據此前媒體報道,吳謝宇的代理律師曾向法院提出對吳謝宇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但法院和檢察院均未對吳謝宇啟動精神病司法鑒定程序。

針對精神鑒定一事,出庭檢察官則表示,吳謝宇是經過預謀後作案,過程邏輯清楚,殺害母親後,還有意識地去清理現場,這些行為都能說明吳謝宇完全有刑事行為能力,沒有做精神病鑒定的必要,遂駁回申請。

在庭審中,就吳謝宇是否有家族精神病史,檢方也補充了相關證據。檢方確認吳謝宇的兩位親屬分別患有精神分裂症以及智力障礙,但根據有關證人的證言證詞,檢方認為上述兩位親屬的精神病症是外力刺激所致,而非家族遺傳,否認吳謝宇具有精神病家族病史。在本次庭審中,檢方認為,吳謝宇殺人時認知清晰,目標明確。



吳謝宇(左)上學時期的照片

關於“擴大性自殺”

據旁聽人員透露,吳謝宇的辯護人在二審中提出,多位法學、精神病學專家一致認定吳謝宇係因重度抑鬱症發作導致“擴大性自殺”。

據法醫學專業文獻解釋,“擴大性自殺”又稱憐憫性殺親。患者在嚴重的情緒低落的狀態下,感到困難重重,前途無望,有強烈的自殺企圖,並決意以自殺擺脫痛苦,但是想到自己的親人活著“痛苦”,為了免除親人的痛苦和不幸的遭遇,常將自己的配偶或兒女殺死後自殺。它是抑鬱症患者殺人的原因之一。

吳謝宇曾自述,他在北大念書期間曾產生過自殺的想法。當時,他在北大附近一座大廈上英語課,每次下課後的晚上都會跑到大廈的18層,想跳樓。在學校時有一次還寫了遺書,但沒發送給母親。在之後逃亡的過程中,所住的酒店房間也都在高樓層。因此,辯護方總結認為,吳謝宇案發前後多次嚐試自殺。

在此次二審訊問環節中,吳謝宇稱自己殺人行為不存在預謀。根據吳謝宇此前的供述,他的弑母行為,受了電影中的部分情節,以及自閉症患兒媽媽“擴大性自殺”行為的影響,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在拯救家人脫離苦難。

但吳謝宇在殺害其母親謝天琴後,未發生自殺行為。根據吳謝宇的陳述,以及此前報道提到,吳謝宇在處理屍體過程中在一瞬間感到恐懼,原本想自殺的他“突然不想死了”。就此,辯方在二審庭上辯稱,一些精神障礙者遇到重大事件時,患者會突然清醒,終止自己的危害行為。

在此前的一審中,福州中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謝天琴認為生活失去了意義”。

據旁聽人員透露,二審庭上,辯護方將謝天琴的部分日記在庭審上出示,以還原謝天琴心理狀態。辯護方稱,根據其獲得的謝天琴書信,謝天琴的情感比較強烈,認為自己非常失敗,也常因為生活瑣事而想去尋死。

在此次法庭上,吳謝宇還稱,在殺害母親的過程中,他在反複播放一個十幾分鍾的視頻。視頻是很多電影片段的剪輯。他還提到,自己之所以將母親屍體包裹了75層,是效仿了影片中的劇情。



吳謝宇逃亡期間的通緝照

吳謝宇的求生陳述

庭審的最後,吳謝宇進行了最後的個人陳述。據旁聽人員回憶,在法庭上,吳謝宇在被告席上穿著白色的短袖汗衫,戴著黑框眼鏡。身高一米八的他彎著腰駝著背,庭審中談及家中往事時數次激動落淚。法官也一度提醒他控製好自己的情緒。

對於自己的作案動機,吳謝宇在此次庭審中的表述與一審相近。在一審中,吳謝宇稱,自己與母親相處的過程中長期處於壓抑狀態,他想自殺,又因為擔心“自己先走了,母親會崩潰痛哭”,於是殺害母親。

吳謝宇稱,在父親去世後,他不知道如何和母親交流。他覺得,他一直在隱藏自己。因為他覺得母親認為他是一個好孩子,但他知道他其實不是個好孩子。

旁聽人員稱,吳謝宇在庭上提到,母子二人在家時,母親每當聽到門外有人經過,就會關上門口的燈,把電視調成靜音,讓吳謝宇不要出聲。他還提到,有一次自己的一個朋友來家裏,母親看到有一雙陌生的鞋,就開始抽自己的嘴巴、扭自己的胳膊。吳謝宇稱,因為母親的這種行為,導致自己也不敢和母親溝通自己的想法。

吳謝宇在陳述中稱,以前在家就像被關在籠子裏,非常壓抑痛苦。而在看守所期間,他可以幫人寫信、做法律谘詢。能幫助別人,讓他感到很有意義。

在個人陳述中,吳謝宇也表達了懺悔。據旁聽人員稱,他對受害者們道歉,不抗拒懲罰,但希望有機會贖罪。吳謝宇說,自己罪惡滔天、罪有應得,但如果被判處死刑,自己的一生就是“可鄙可恥”的。麵對很多證據,他感到很傷心,覺得他的母親因為自己受到了很多非議。他希望自己可以有機會通過勞動還清錢,還提到自己擁有繼承權的房屋,願意將房屋權益優先給案件中的受害人,“不管怎麽判,希望給我一條生路,活著去贖罪。”

據旁聽人員介紹,檢方最後給出的庭審意見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