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手,“老頭樂”不能隨便“樂”了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老頭樂”即老年代步車,近年來,“老頭樂”憑借價格便宜、手續簡單、無需上牌、不用考駕照等便利條件,深受廣大老年人們的喜愛。各式各樣的老年代步車湧入市場,解決了大部分老年人獨自外出的問題,但也給交通帶來了不容忽視的影響。

一些人對老年代步車的認知程度不高,認為這隻是可以遮風擋雨的電動車,不會受到處罰,於是在道路上行駛時肆無忌憚,時而穿梭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之間,導致了大量的交通事故發生。

北京市交管局於4月12日再次強調,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近日,江蘇也擬立法明確,老年代步車等生產銷售將被嚴管。4月15日起,安徽蕪湖市將在主城區設置電動三四輪車(“老頭樂”載人三四輪電動車、行業及普通貨運三四輪電動車)嚴管路段,通過嚴格措施全麵加強管理。



北京:違規“老頭樂”明年起禁行

據北京晚報報道,2022年,北京市共發生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北京市交管局於4月12日再次強調,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這些車輛中凡有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警方將依法查處。

警方表示,所謂的“老年代步車”是生產廠商憑空編造的一個詞,這種產品的正式稱呼是電動三、四輪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

警方強調,“老年代步車”吸引人們的賣點之一是價格低廉,但生產商為了壓低價格和利益最大化,普遍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較為粗劣。這類車普遍被設計成窄車身、輕底盤、高車體,車輛穩定性差,行駛中容易發飄和傾斜。

據統計,近5年,全國共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4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召開主題發布會,通報一年來首都安全工作情況。據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趙鑫介紹,今年北京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將結束,2024年1月1日起啟動違法車輛執法管理。

根據2021年7月12日北京發布的《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後(2024年1月1日起),違規車輛將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長趙鑫表示,列入工信部產品名錄的電動三輪車,要盡快到機動車檢測場完成驗車程序後,到本市六環外的交通支大隊車管站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目前部分檢測場可完成一站式辦理驗車和注冊登記手續。

趙鑫稱,符合申請條件和相關規定的領取京B摩托車號牌,同時駕車時駕駛人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按本市《關於加強三輪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的通告》的規定,京B號牌正三輪摩托車禁止在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其中,包括電動三輪摩托車。

多地出手治理“老頭樂”

據現代快報報道,3月29日,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本次修訂全麵回應實踐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從打造現代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加強源頭監管、改善便民服務措施、完善道路通行條件和通行規定、科學設置法律責任等方麵作了完善,對影響和製約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車、路等源頭性、根本性問題作出法治回應。

其中提到,近年來江蘇省城鄉特別是農村地區,有不少以“老年代步車”名義出售的低速電動車,未經安全檢測,不上正規車牌和保險,成為極大安全隱患。此次修訂加強了對非道路用車輛和其他具有動力驅動工具的管理,以及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生產銷售的監管力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生產、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的機動車(含摩托車以及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

4月9日,現代快報記者在電商平台上,以“老年代步車”為關鍵詞進行搜索,銷量好的商家,月成交數甚至能達到上千筆。記者注意到,這些老年代步車的售價,從一兩千元到三四千元不等。主要區別在於續航公裏數和電池類型不同。老年代步車的電池可分為鉛酸電池和鋰電池,續航裏程則是分為40公裏、60公裏、90公裏幾個檔次。

在一家月銷500+的網店中,不少有意向的消費者會向已經購買的消費者進行提問,最集中的問題就是“能上路嗎?會被交警收走嗎?”而消費者也會實話實說,“上不了牌照,交警會拖走。”即便如此,仍有許多消費者抱著僥幸的心理購買。“就是買菜時候騎一下,應該不會被處罰”“買給媽媽讓她遛彎用的,也不會上大路” ……

在安徽蕪湖,4月15日起,蕪湖市將在主城區設置電動三四輪車(“老頭樂”載人三四輪電動車、行業及普通貨運三四輪電動車)嚴管路段,通過嚴格措施全麵加強管理。



圖片來源:大江資訊

針對“老頭樂”載人三四輪電動車,在嚴管道路行駛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檢查車輛來源,並詢問駕駛人,購買車輛時銷售場所是否落實店堂告示製度,告知消費者該類車輛禁止上道路行駛。

如未落實告示製度,由駕駛人聯係銷售者進行退換(賠),如銷售者拒絕退換(賠),駕駛人可進行消費維權,期間涉及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查處;

如已落實告示製度,當事人仍然購買並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