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工身亡礦方花120萬私了?官方稱死於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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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工在礦山死亡,爆料人稱礦方瞞報,給家屬120萬賠償私了。礦方否認發生礦難,應急管理局負責人稱調查後認為死者死於突發心髒病,不屬於瞞報。

爆料人稱瞞報礦難

“花錢私了,死者家屬現在也不說話了”

4月13日,一位甘肅籍爆料人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稱一個多月前,金昌市永昌縣焦家莊螢石礦發生一起瞞報礦難。

“3月3號下午發生的,據說是一個塌方事故,現在是花錢私了了,死者家屬現在也不說話了。”



爆料人介紹,死者馬某,50多歲,是甘肅人。“這是一家私人礦,礦上做的很隱蔽,和家屬私了了。我是死者家人朋友的朋友,前麵家屬是讓我朋友去和礦方協商,現在說是已經解決了。”

這位爆料人告訴記者,“我讓我朋友給媒體記者打電話,他也沒打,主要是擔心報複,礦上賠了120萬。死者家屬剛開始想讓賠償多一點,現在拿到錢了,也不太配合了。”

爆料人表示,事發一個多月前,死者馬某已經火化了。

家屬證實上月去世

“我們定的有協議,事情已經處理完了”

4月13日晚,記者聯係上死者馬某的家人,其兒子稱父親是3月3日去世的,“是在這個礦上,這個事情已經處理完了。”

通話中,馬某另一位家屬接過電話告訴記者說:“我們定的有協議。”馬某的家屬不願透露和礦方所簽協議的具體內容和賠償金額,很快就掛斷了電話。

礦上法人代表回應

沒有發生礦難,不認識死者,否認瞞報

4月13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焦家莊螢石礦法人代表,他表示沒有礦難。記者詢問馬某是否在礦上死亡,對方答複稱:“沒有發生礦難,我不認識他”。對方不正麵回答是否向管理部門報備,矢口否認發生礦難和瞞報。



連日來,記者多次致電礦井承包人馬某某,其一直未接聽電話。

永昌縣應急管理局

突發心髒病去世,礦方補償家屬120萬

4月13日,記者致電永昌縣應急管理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不是礦難,死者是突發心髒病去世,礦方給家屬補償了120萬。”

一位負責人介紹,“我們去問了一下,確實是這個情況,是3月4號發生的,不是工作時間,當時也有人說是3月3號,我們調查了,礦上是4號下午5點多的事,他(死者馬某)是礦上負責在隧道裏放炮的,就是從事打隧道這麽個工作。”

這位負責人表示,應急管理部門調查了,“認為不屬於瞞報,不存在瞞報。事情處理完了之後,我們在稽查過程當中聽說這個事,就去調查了,當時礦井承包人就在礦上,打了電話叫了救護車。我們調查了,不是社會上傳的瞞報礦難,也不屬於私了。”

這位負責人認為,120萬並不高,“如果是個事故的話,那就賠的多了,最高有的要好幾百萬。”

處理後事早已火化

否認簽賠償協議,礦方是出於人道考慮

永昌縣應急管理局這位負責人證實,焦家莊螢石礦性質屬於私營礦,他否認礦方與家屬簽的是礦難賠償協議,“死者馬某的父親是礦上董事長的舅舅,礦井承包人是死者馬某的叔伯哥哥,考慮到死者家屬的生活,礦方從人道方麵考慮才這麽做的。”

這位負責人證實,死者馬某的後事已經處理,“人早就火化了。”

他表示可以向記者提供馬某的診斷證明和死亡證明,“這些都有,加微信我明天(4月14日)給你發過去。”但4月14日,記者一直未收到相關證明。記者催問,這位負責人微信回複稱:“我在培訓,我把你電話發給我們的執法人員了,他會和你聯係。”

但截至記者發稿,並未有當地應急管理局執法大隊人員聯係記者。

涉事礦存安全隱患

法人代表去年曾因安全事故被行政處罰

“礦山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話,對礦工的生命就是威脅。”前述爆料人告訴記者,涉事礦安全措施不到位,多年來發生傷亡事故有瞞報之嫌。



記者看到,永昌縣政府2022年7月14日一份紅頭文件顯示,2022年5月7日,焦家莊螢石礦一采區技術改造項目施工運輸平硐內,一名工人駕駛三輪車與礦井直井溜槽發生碰撞,經救治醫治無效死亡。

縣政府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認定及處理。其中,該礦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沈某未嚴格履行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由縣應急管理局對其給予上一年年收入40%罰款的行政處罰。

永昌縣政府要求強化監管責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全麵排查企業安全生產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嚴打違法行為,有效控製化解各類安全生產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