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撿到信用卡,試出密碼取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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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阿姨在馬路上撿到一個錢包,發現裏麵有多張銀行卡和身份證,竟起了貪念," 想著試試看能不能取點錢自己花 ",多次嚐試密碼取款後竟成功取走 7000 元。近日,經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對喬阿姨作出判決。

監控截圖

" 是的,這個戴帽子的是我。" 麵對監控中的鐵證,喬阿姨承認自己就是那個 ATM 機前取款的人。

" 錢包裏有身份證,還有很多張銀行卡,我心想這個人肯定很有錢。"2022 年 10 月的一天,喬阿姨在馬路上撿到一個錢包,她左看右看發現沒人注意到," 我想應該是老天爺不想讓我還給他,就想著去銀行看看能不能取點錢自己花。"

喬阿姨來到銀行 ATM 機上,將銀行卡全部拿出來,一張一張用錢包主人的身份證號試密碼。" 剛開始好幾張都不對,後麵一張銀行卡試到第二次,就試對了。" 喬阿姨碰巧試中一張信用卡,隨後便取走了 7000 元現金。

與此同時,正在一家店吃飯的失主收到了一條取款短信,才驚覺知道自己的錢包丟了,遂報警。等警方找到喬阿姨,取走的錢款已經被她揮霍一空。

虹口檢察院審查認為,喬阿姨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應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喬阿姨已向失主道歉及退賠,近日,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喬阿姨拘役,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2 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撿到他人信用卡並使用,屬於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如果是竊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認定為盜竊罪。檢察官提醒,銀行卡設密碼不要簡單使用身份證信息,以免被輕易試出密碼,遭受財產損失。而像喬阿姨這種為貪小便宜取走他人卡中錢款,最終不僅要退贓退賠,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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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變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