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有人曾這樣質問我。
——題記
經過一年多的等待,曾經在去年年初“炸網”的“豐縣八孩母親案”終於一審判決了,“丈夫”董誌民被數罪並罰,判處9年有期徒刑,正義雖然遲到了,但總算來了。
有朋友留言讓我談談這件事,畢竟去年年初的時候,我寫了不少稿子關注此案件,有一些甚至還存了下來,事有本末,方為始終,如今大家的呼籲終於起效了,如今到了“最終章”,總該寫點東西。
我也是這樣想的,但試了幾次,總覺得下不去筆。
說什麽好呢?
小花梅事件(時至今日我已經不願再用“豐縣八孩母親案”來代稱它,因為覺得這太殘酷了,一個被拐賣的女孩,生下了八個孩子,而後這個被強加的特征卻成了她一生的烙印)是個非常特殊的案子,因為一年多前,當那段短視頻剛剛在網上引發關注的時候,拍攝者是把它當做一件美事兒來宣傳的。片中“丈夫”董誌民笑逐顏開,對著鏡頭炫耀著他的八個孩子和那個被關在小黑屋裏的“妻子”,儼然在朝著成為“網紅”的道路上前進著。
如果不是觀看的網友們憑借著自己的常識和良知、發現了其中那一絲絲的不對勁,如果不是很多自媒體人接力式對此事進行了鍥而不舍的討論和追索,這件視頻會不會就那樣火一下,然後就淡出公眾的視野呢?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雖然此事引發了那麽大的關注,無數人冒著號沒了的風險鍥而不舍的追談此事,它的調查之路依然是非常艱辛困難的。在輿論壓力下,當地相繼出了四份不同的調查結論……
往好處說,這四份調查,規格一次比一次高,一次比一次更接近真相。
但是如果事件最初就按照第一次的那個調查結論那麽過了,那麽小花梅能不能得到解救?我不太敢去想象。
可以說,小花梅事件的水落石出,是在互聯網輿論的督促下完成的。
而從法庭的還原當中,我們得知,原來這真的是一起駭人聽聞的拐賣、長期監禁、虐待案。
據警方的調查,小花梅原本是雲南姑娘,早年隨母親改嫁輾轉,在被拐賣前可能有一點精神問題,可並不重,甚至當地村民也承認:“剛到董家時,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夠自理,能與人交流,有時存在癡笑、目光呆滯等表現。”
但她遭遇了拐賣。法院調查認定:
“1998年初,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將小花梅從雲南省福貢縣子裏甲鄉亞穀村拐騙至江蘇省東海縣,後二人將小花梅以人民幣5000元賣給該縣農民徐某東。小花梅與徐某東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後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譚愛慶及其妻李某玲將在河南省夏邑縣駱集鄉潭窪村發現並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幣3000元賣給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將小花梅帶至豐縣歡口鎮,經劉某柱介紹,以人民幣5000元轉賣給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誌民。
1999年,董誌民與小花梅生育長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後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加明顯。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誌民對小花梅實施了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拘禁行為。其間,小花梅的飲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時常挨餓受凍,居住場所無水、電、陽光,生活環境惡劣。”
法院認為:“董誌民的虐待行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傷害。經鑒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評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根據以上事實,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拐賣婦女案和被告人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拐賣婦女案(以上5人拐賣婦女犯罪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予以追訴),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個月和八年,並處罰金。4月7日作出判決,認定董誌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
當然這份判決的其實依然留下了很多疑問。
比如,對於這樣一起赤裸裸的拐賣案,董誌民和小花梅的那張結婚證到底是怎麽弄到手的?當年給他們發證的民政機關人員到底有沒有按照正規法律走程序?事發之後該不該受到問責?
再比如,董誌民與小花梅長期“共同生活”期間與其發生的關係,到底應不應該被認定為強奸而進行追責?假如根據刑罰的相關規定,強奸罪是“違背被害人的意願,采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而法院又認定了董誌民與小花梅“共同生活”期間,對其進行了長期的非法拘禁和虐待。
那麽他實行非法拘禁和虐待的目的是什麽?是否應該在拘禁、虐待與他與小花梅發生性關係之間建立因果聯係——也即他以這種手段進行長期脅迫其目的就是為了與小花梅強行發生關係?
如果這個邏輯鏈是成立的,那麽董誌民的強奸罪就也應該被追責。否則在司法邏輯上都難以自洽。
當然,這些判決上的瑕疵,都可以留待日後再去討論。我最想說的事情,還是感到有一點點欣慰——終於,那麽多呼籲,那麽多的追索,總算得到了回應。小花梅的沉冤的最終得雪了,我們當初曾為其鼓與呼的人,都有那麽一點點微末卻不應該自我忘卻的功勞。
真的,時隔一年多了,但我還記得寫相關的稿件時有多麽驚心動魄,如履薄冰。我記得有位讀者當時就給我留言(他應該純粹是出於好心)說:小心啊,讓子彈再飛一會吧。萬一事情出現翻轉了,你打算怎麽辦?
我願意相信他的這個留言不是威脅,而是善意提醒。
是的,網絡的信息太多太雜,且真假難辨,沒有調查采編權的自媒體,如果一腳踩虛了,那就很可能就是輕則受嘲諷,重則號沒了的深淵。
而且這種事情你有時候防不勝防,你看前兩天翻轉的那個陳某龍案,就是這樣。
我在之前的稿子中說:如果這個事兒是真的,那真的是“生活高於藝術”,一個微信群聊天竟把職場中所有典型形象都包含在裏麵了。
結果昨天當地公安出了調查結果,查明這案子還真就是這個陳某龍一個人偽造的——他因為沒有考上那家國企,就利用軟件偽造了那麽一份聊天記錄在網上發了,抹黑該單位。
多說一句,這個陳某龍的智商也真的挺讓人疑惑的——
你說他聰明吧,正常人誰能幹出“實名造謠”這麽蠢的事兒來呢?
可你說他笨吧,前文說了,他那個聊天記錄編的真的是有鼻子有眼、有細節有內涵,人物形象生動,說話口氣符合各自身份,不然也根本騙不過一眾大v,把謠造的這麽火。
也就是說,但凡他智商表現得穩定一點,絕不會惹出這場風波。
可能他是個被程序員耽誤的好編劇吧。真建議這位陳某龍在受完法律懲罰之後,考慮轉行去當個編劇啥的,給內地影視業帶來一點新鮮的空氣——你看看現在內地職場劇寫的都是啥玩意兒?動不動就千人一麵,情節單調,比他編出來的差太遠了。
但我想說的是,我們真的應該為陳某龍這樣的案子的頻發,就放棄對熱點的關注和評述麽?或者凡事都秉持一種“讓子彈飛一會”的態度?
我想,同一天“小花梅案”的塵埃落定,恰恰證明:不應該這樣。
你看,如果沒有互聯網輿論前赴後繼、鍥而不舍的追索,我無法確定此案能查到什麽份上。
我曾舉過這樣的一個例子,在互聯網上的此類公共事件,就好比你走在大街上,突然聽到有人大喊“殺人啦!”
扭頭一看,你發現是一個壯漢追著女子,那女子一邊跑一遍尖叫。
這個時候你該怎麽辦?
一個正常的有良知又有能力的人的反應,當然是會先去製止這樣一場追逐,把雙方都製住,問明情況之後,再去判斷是非曲直。
但這類事件,90%可能都是朋友甚至夫妻之間的口角,甚至打鬧,衝上去製止的人可能非但得不到感謝,反而要遭遇“多管閑事”的嘲笑。
9%,甚至可能是男失主追擊女竊賊,甚至便衣警察在追女間諜,那你衝上去製止所受的指責就更嚴重,涉嫌妨礙司法甚至“不愛國”。
可是即便如此,即便我們要承受九成九輕信和判斷失誤的代價。遇到這種呼救時,毅然上去見義勇為。
為什麽?因為我們承受不了那百分之一的求救為真的代價——萬一在你眼前發生的真的是一起凶殺案怎麽辦?你袖手旁觀,打個電話讓警察來搞清楚,可能都來不及了。
那麽你“讓子彈飛一會兒”的冷漠,將造就的就是一個個體生命的萬劫不複。
這讓我想起了電影《盲山》裏的那個情節——當被拐賣的女主人公曆盡千辛萬苦、好不容易逃到了鎮上,甚至已經坐上了去縣城的大巴車時,她的“丈夫”和村裏人把車攔了下來,女主驚慌的向所有乘客求救,卻無人肯幫忙。
最後,女人就那麽活生生的被拖下了車。
偶有一個男子站起,“丈夫”兩句話就把他堵回去了:“這是俺媳婦,她有神經病。”
很多年後我明白,那一車的乘客,可能不是冷漠、膽怯,而是不敢輕信。
事情猝然發生,所有人真的沒有功夫去核實究竟發生了什麽。也可能真的就是人家在鬧家務事呢?也許眼前這個歇斯底裏、大聲呼救的女人真的就是神經病呢?那你冒然上前多管這個閑事,豈不是就把自己陷於一種挨了人家揍還活該的境地中去了麽?
因也且僅僅因為這種懷疑,那一車的乘客保持了理智而得體的沉默。所以那是座讓人看不到希望的“盲山”——罪行公然就在我們眼前發生,我們卻“盲”了,對其視而不見。
所幸的是,我們現實的網絡輿論,好歹比《盲山》中的公交車要輕信一些。當董誌民那個得意洋洋、炫耀自己“家裏人多”的視頻發出,人們發現了那個縮在角落裏,被鐵鏈捆住的“妻子”。在這個“正能量視頻”中看到了那個很容易被忽略的鐵絲。
於是人們開始了關注與追問。
這種追問最初很可能是證據不足的,就像當時很多為董誌民辯護的人說的:“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可能人家真的就有難言之隱呢?
可幸運的是,太多人把這種可愛的輕信保持了下去,並且以異常的堅韌貫徹之。於是真相得以水落石出。
還好,網絡喜歡輕信。於是,我們才不是“盲山”。
想起了小時候看過的一段馬克思和女兒的對話:
女兒問:“您最願意原諒的缺點是什麽?”
馬克思答:“輕信。”
可女兒又問:“您的座右銘是什麽?”
馬克思答:“懷疑一切。”
我曾覺得馬克思這裏自相矛盾:一個主張“懷疑一切”的人,怎麽會願意原諒“輕信”呢?
而如今我明白了,這不矛盾:一個人敢懷疑一切,說明他有理性。一個人還願意輕信,說明他有良心。
所以,對待網絡流言,讓我們懷疑一切,卻又保持輕信,不要總把“讓子彈飛一會兒”當成你冷漠的借口——因為你不知道一萬條此類流言當中,哪一條藏著一個等待解救的小花梅。而為了解救她,那些甘冒攻擊、嘲笑和風險的關注和追索,是值得的!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你怎麽辦?”
對讀者這個一年多前的提問,我一直沒有回答。
但現在,當一切塵埃落定時,我可以回答了: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它也無從損傷我對這類事件的關注力,下一次再出現這種案件時,我依然願意去關注、去評說!
因為我們雖然無從分辨此類事件的真假,但我不能容忍!我不能容忍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在我們輿論場中飛來、又飛走,一如一個逃出盲山的女孩,跑上車求救,又被綁下車。
而整個車廂裏,保持著一種精明而又得體的沉默。
這裏不是盲山!為了解救一個小花梅,我願意繼續去“輕信”,去承受這輕信帶來的嘲笑、惡意與凶險。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我也不後悔,因為輕信遠比冷漠值得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