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女生稱自己遭性侵7年 父親同事:我承認摸過她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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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女兒小冉(化名)告訴李輝夫妻,自己童年時遭遇了性侵。兩年後,小冉稱侵害她的人是被她稱為“嶽叔叔”的嶽某金。經過四年官司,李家民事案一審勝訴,成為國內首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成年後刑事追訴期已過無法追究刑責而民事訴訟勝訴的案件。

2021年11月11日,李輝(化名)終於將一紙判決書拿到了手裏,他告訴記者,從2017年11月陪女兒去公安局報案開始,他已經接到了太多壞消息,這遝二十多頁的判決書,是他等到的第一份正義。

2015年,正在上大四的女兒小冉(化名)告訴李輝夫妻,自己童年時遭遇了性侵。兩年後,小冉終於吐口,稱侵害她的人是被她稱為“嶽叔叔”的李輝夫婦同事兼好友嶽某金。小冉稱嶽某金對她進行了7年的侵害,最後一次發生在2004年。

2017年11月,小冉報案。2018年1月,警方以涉嫌強奸罪和猥褻兒童罪兩罪對嶽某金提請逮捕,嶽某金堅決否認強奸,承認的猥褻兒童行為按2004年案發時刑法的規定,隻有5年刑事追訴時效,未予批捕。2019年1月,河北任丘檢方對嶽某金作出不起訴決定。

李輝向滄州市檢察院刑事申訴,要求追究嶽某金猥褻犯罪刑事責任。滄州市檢方維持了任丘市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李輝繼續向河北省檢察院申訴。

2020年3月,河北省檢察院出具答複書,稱嶽某金存在猥褻兒童犯罪行為且情節惡劣,依現刑法可以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刑法溯及力的從舊兼從輕原則,嶽某金的刑事追訴期已過,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6月中旬,任丘市法院因小冉已經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宣告小冉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並指定李輝為女兒監護人。李輝代小冉向任丘市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2021年11月,任丘市法院一審判決嶽某金就其猥褻原告的民事侵權不法行為,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各項損失費307600元。

在媒體報道中,這是國內首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成年後刑事追訴期已過無法追究刑責而民事訴訟勝訴的案件。小冉的代理律師萬淼焱告訴記者,此案最大的困難在於沒有先例可循,她認為,本案的勝訴對同類受害者來說是可參考的、有益的信號。

但被告方卻持不同意見,庭審中,嶽某金否認了猥褻事實。判決結果下達後,他也很快提起上訴。其代理律師周密認為,能夠認定犯罪存在的證據來自於被害人的陳述,而被害人小冉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其陳述的內容無法律效力。而嶽某金此前在視頻中承認猥褻,是在李輝的暴力威脅下的違心之語。


河北任丘。李輝一家住在這裏的石油礦區。新京報記者 李冰潔 攝

噩夢

李輝今年59歲,身材結實,幾道皺紋印在他的額頭上,他講話時聲音響亮,厚厚一遝案情資料拿在手裏,“最多時有這麽厚”,他把手從腰間比到胸口。

他家在河北任丘的石油礦區,這段時間妻子帶著女兒在上海治病。李輝和妻女相隔兩地。

在李輝講述中,李家的噩夢來得沒有任何預兆。2015年1月,女兒小冉大四寒假回家,拿到了幾個英國大學的offer,李輝和愛人都跟著高興,一家人坐在一起談話。話題從學業轉向生活,兩代人對未來的規劃有些許爭論,小冉突然崩潰,喊出:“你們知道我有多痛苦嗎?!我小時候遭受過性侵,不是猥褻,是性侵!” “我每一天都在煎熬,等著去死!”

李輝回憶,小冉抱著母親失聲痛哭,李輝一時被震在原地。他第一反應是不敢相信,再問是誰幹的,小冉就一句話不講了。

即使當時的情景已經過去了將近7年,李輝仍然記得那種“晴天霹靂”的感覺,在這之前,他認為一家三口的生活算得上幸福無憂,夫妻倆對女兒的保護也算得上盡心盡力,小時候隻要有陌生人在,他們從來不會讓女兒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哪怕生活在石油礦區的熟人社會,李輝和愛人也總是叮囑女兒,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走,不要隨便吃陌生人的東西。他們不敢相信,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寒假很快過去,小冉回到了學校,但臨近畢業,她的情緒和身體都變得更加糟糕。2015年6月甚至沒能參加畢業典禮,李輝夫妻把女兒接回家裏。

李輝回憶,小冉把房門緊鎖,完全不與人交流。偶爾與父母打個照麵,很快就要控製不住脾氣地吼叫。到了2015年9月,他們到北京的北醫六院、安定醫院、廣安門醫院等掛號。 2016年5月,廣安門醫院的診斷結果顯示她為失眠、焦慮狀態、抑鬱狀態、不寐病。

對李輝來說,知道女兒遭遇侵犯但無法得知究竟是誰的這兩年異常難過,“把能和我們家女生接觸到的人一個一個過一遍,說真的,女兒的男老師、同幢樓的男鄰居我都懷疑過。”

直到2017年5月2日晚,小冉走到他的臥室門前說,是嶽某金。

李輝告訴記者,這是他不會去懷疑的人,兩人都是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華北油田,年紀差不多,住一個礦區,兩家都生的女孩,也一起玩得挺好。李輝說,早些年嶽家夫妻有事出門,他還會上嶽家給老人做飯。即使2011年嶽某金調動工作到北京後,兩家也沒有斷了聯係,2016年,嶽的妻子回任丘還住到了李家。

刑事訴訟,符合罪名但過了追訴期

李輝回憶,2017年5月9日,他和小冉的舅舅去了北京,在嶽某金單位門口把他攔下。最初,嶽某金甚至熱情問他“你怎麽來了”,李輝答,“你知道我為什麽找你嗎?”頭一次嶽某金說不知道,再次詢問,他說“知道,知道,因為孩子的事情”。

接下來發生的談話被李輝用手機拍了下來。李輝提供的這段視頻顯示: 在嶽某金的家中,嶽的妻子罵丈夫禽獸不如,“你還能若無其事?這是犯法的知道不知道啊!”

穿一件格子襯衣的嶽某金在視頻中囁嚅地承認,“小時候……應該是初中以前”,他在妻子的質問中低下頭,一遍遍摩擦著桌子,“我等著被抓唄,抓了坐牢去,做錯了自己承擔責任”。

當年5月24日,李輝再一次到北京找嶽某金,“想勸他到公安局投案”,這次,李輝又一次錄下了視頻,在視頻中,嶽某金承認打了小冉的屁股,並觸摸到了“孩子的下部”,他知道自己“罪大了”,“對哪哪我都承認”。

李輝說,在嶽某金承認是用右手摸的小冉下部後,盛怒之下他用石塊砸了嶽某金的右手。

當年5月30日,嶽某金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東升派出所報案,經法醫鑒定,他右手的第二、三節手指末節骨折,構成輕傷二級。6月16日,李輝因涉嫌故意傷害進了海澱看守所。

2017年7月6日,李輝被取保候審。海澱檢察院以犯罪情節輕微,且關聯案件涉未成年人為由不予起訴。

嶽某金拒絕了新京報記者的采訪請求,他稱目前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嶽某金律師周密確認了2017年5月李輝兩次找嶽某金錄視頻的事情。但周密不認為視頻中嶽某金是真的承認猥褻,而是李輝拿著擀麵杖威脅嶽某金,他害怕之下才承認。周密認為,猥褻是為了滿足嫌疑人的性心理,但是嶽某金的“摸屁股”隻是無意中的行為,不構成猥褻。

李輝告訴記者,或許是自己進看守所的事情讓小冉大受震動,不久之後女兒對他說,“爸爸,我想去報案”。

2017年11月10日,李輝一家去了任丘當地公安局報案,當天便成功立案。

2019年1月19日,任丘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當年9月10日,滄州市檢察院作出《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維持任丘市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2020年3月18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出具《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複查認為嶽某金構成強奸罪的證據不足,其行為符合猥褻兒童罪從重處罰的情節。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在李輝及小冉律師萬淼焱看來,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的《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實際上已經確認了嶽某金的猥褻兒童行為達到公訴判刑的證據標準,但在2015年之前,猥褻兒童罪最高判五年,追訴期五年,從最後一次猥褻行為發生在2004年,到李小冉報案的2017年,此案已經過了刑事追訴時效期,無法再追究嶽某金刑事責任了。

民事訴訟一審勝訴

2020年6月,李家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李輝說,此前,任丘市法院因小冉已經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宣告小冉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並指定李輝為女兒監護人。李輝代小冉向任丘市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一審開庭是在今年9月17日,庭審時間長達13個小時,任丘市檢察院指派兩名檢察官出庭支持了該民事訴訟。萬淼焱認為,檢察院支持起訴,是刑事司法正義在民事領域的延伸,能體現國家司法體係對性侵兒童惡行的零容忍態度。

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嶽某金在開庭中完全否認存在猥褻行為,同時認為在原告的起訴狀中指控的是一個犯罪事實,而在民事審判庭解決犯罪問題的主張是不合適的。對於任丘市檢察院支持起訴,他也認為於法無據,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判決書的“本院認為”部分寫道: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原告提供的證據能夠證實被告嶽某金在小冉未成年時期對其實施了猥褻行為,原告小冉的身體權受到被告嶽某金侵害,嶽某金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任丘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支持起訴,符合法律規定。

李輝回憶,今年11月11日,接到法院電話說判決下來了。他當時在外邊,來不及回家開車,騎上路邊一輛共享單車,就朝法院奔去。二十多頁的判決書拿到手上,他抖著手,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看判決結果:一,被告嶽某金於本判決之日起十日內就其猥褻原告小冉的民事侵權不法行為,向原告小冉進行賠禮道歉。二,被告嶽某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小冉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鑒定費等各種損失共計307600元。

愛人和女兒都在上海,李輝打電話給愛人,他回憶當時的情景:“兩個人隔著手機屏幕流眼淚,百感交集,我們從2015年知道孩子的事,到今年6年了,終於等來一個正義的結局。”

女兒小冉還在接受心理治療,聽到消息隻淡淡回應,“行,知道了”,李輝告訴記者,女兒知道判決結果肯定也鬆了口氣,“隻是病情讓她沒辦法像其他孩子一樣特別強烈地表達她的高興。”

這起民事判決被視為國內首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成年後刑事追訴期已過無法追究刑責,而民事訴訟勝訴的案件。

但一審判決後,原被告雙方分別持截然不同的觀點,在李輝看來,三十餘萬元的民事賠償僅僅是刑事追訴期已過後的補償,而在民事上勝訴,則意味著法院宣告了嶽某金猥褻兒童罪事實成立。

原告方代理律師萬淼焱表示,此案最困難的地方在於此前未有先例可循,如何銜接訴訟時效也是本案的關鍵所在,但在一審中嶽某金並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萬淼焱解釋,小冉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刑事報案、檢察院經審查認定已過刑事追訴時效等,都是民事訴訟法上的中止或者中斷事由。小冉遭受的性侵害,在民法上對應的是人格權裏麵的身體權, 傷害後果特別嚴重而且持續至今。民法典規定人格權侵權行為的賠禮道歉請求權,本身不受訴訟時效限製。

一審敗訴後,嶽某金即以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提起了上訴。上訴狀中,嶽某金認為本案由去年的媒體報道引發,讓走投無路的案子起死回生,一審法院沒有擔當。



嶽某金不服一審判決提交的民事上訴狀。受訪者供圖

被告方代理律師周密也表達了對一審判決的諸多質疑,其一,現在能夠認定犯罪存在的證據都是來自於被害人的陳述,而被害人小冉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證詞無法律效力。其二,嶽某金在兩次視頻中承認“摸過陰部”,是受李輝的暴力脅迫,不符合證據規則。其三,司法鑒定也存在被害人“裝壞或者隨意答題的可能性”,其意見不足為憑。

另外,周密認為,猥褻兒童罪應當在刑事法庭中認定,民事法庭沒有偵查能力,無法認定犯罪事實。

此案一審審判長,任丘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俊英表示,因此案已經上訴,無法回應相關問題。

希望傷疤不要再疼了

從2017年11月10日刑事立案,到今年11月11日民事訴訟一審勝訴,法律的路走了四年,光司法鑒定李家就做了三次,李輝總是心疼女兒,因為每做一次,小冉都要好些天才能緩過勁來。

“現在我在準備二審的材料。這一路很難,但我要為女兒堅持下去,也希望能把正義傳遞下去。”李輝說。

李輝說,小冉的傷痛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痊愈,因為無法麵對嶽某金,民事開庭時她沒有出庭,留在上海治療。

李輝告訴記者,女兒的事情讓他理解了受侵害的女性,“為什麽很多受到性侵害的女性不願意不敢去報案,因為後續的傷害太嚴重了。”

現在,他提起女兒的名字時格外小心,多數時候,用“我們家的90後”或者“我們家的女生”來代替“我女兒”,因為生怕不小心將女兒的名字說出去。

打了四年官司,李輝也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買回家,研究起法律,懊悔在最初找嶽某金錄視頻時過於莽撞,未能準確用詞導致沒能及時固定證據。

微博上有人向他求助,李輝也想給出恰當的幫助,他勸每一個受害者及時固定證據,第一時間尋求幫助,因為“就算是小鳥從天空飛過以後,它也會留下痕跡的”。

“我隻希望女兒能正常生活,她可以戀愛也可以失戀,找工作,和朋友同學沒事出去玩。我們以後一定是帶著傷疤來生活,是吧?但是我們希望傷疤不要再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