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不去的人生陰影:那些童年遭猥褻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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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奔走多年的李輝拿到了任丘市法院一審勝訴的判決書。這離女兒小冉遭受性侵已經過去17年。

2015年女兒臨大學畢業時,說出了自己童年遭遇侵害的秘密,此時,她已經被折磨得不得不接受抑鬱症的治療。兩年後,小冉終於有勇氣說出了加害人嶽某金的名字,這正是李輝原來要好的朋友兼同事。

好友作案激起了李輝內心的憤怒。在沒有谘詢律師、警察等專業人士的情況下,他找到嶽某金討說法,對方隻承認摸過女孩的私處。最終檢方認定,嶽某金構成強奸罪的證據不足,其行為符合猥褻兒童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但由於已過追訴時效,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得到一個法律上的補償性正義,李輝作為女兒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嶽某金就猥褻小冉的民事侵權不法行為向其道歉,並賠償各種損失30餘萬元。

這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首起未成年人性侵案刑事追訴期已過,提起民事訴訟後勝訴的案件。

不過,這還不是李輝努力的最終結果。目前,被告嶽某金不服判決,已經提起上訴。嶽某金認為,一審法院適用時效錯誤,認為該案訴訟時效已過。

女兒童年遭性侵,對方是自己多年好友

2021年11月11日,在拿到民事訴訟一審判決書後,李輝分別給上海的妻子和女兒小冉打了電話。得知勝訴結果的妻子委屈地哭了起來,女兒倒顯得十分平靜,這也在李輝的猜測中。這幾年,小冉一直輾轉各地接受心理治療,不願交流,也很少表達自己,一家人似乎早已接受了這個狀態。

李輝一家的生活是在2015年發生轉變的。春節前夕,即將大學畢業的女兒拿到了國外3家名校的碩士offer,一家三口坐在一起,聊起了女兒未來的人生規劃。在談起未來生活時,女兒突然情緒失控,哭著說道:“你們知道我有多痛苦嗎,我小時候遭受過性侵,我討厭這個地方的人!我每一天都在煎熬,等著去死!”

如同晴天霹靂,李輝和妻子被嚇蒙了,怎麽可能呢?他本能地追問女兒:是誰幹的,在哪裏發生的,但女兒始終不願再說話,緊緊抱著床邊的妻子痛哭。眼見女兒情緒越來越糟,妻子哭著勸他:“不說就算了,緩緩再說吧”。

在李輝的設想裏,不管怎樣,女兒還是要努力畢業、努力繼續往前走的。但畢業一天天接近,小冉的精神狀況卻越來越差,一度處於崩潰的邊緣——有時,她把自己鎖起來一兩天不吃飯,有時在電話中突然衝父母發火,又或在噩夢醒來後恐懼、緊張不已。私下谘詢了幾個醫院後,李輝提前退了休,帶著女兒開始尋求心理治療。2016年5月,北大第六醫院的診斷結果顯示,小冉為焦慮抑鬱狀態。

那段時間,李輝也覺得自己生病了。一邊擔心照顧不好生病的女兒,另一邊是不知道施害者的焦慮,兩條線緊緊拉扯著他,這個近60歲的男人如臨深淵。他嚐試通過心理醫生幫忙,問問女兒這個人是誰,但醫生告訴他,眼下患者以治療為主,“說如果她一輩子不說,你也就一輩子不要再問了。為了女兒,我們不得不接受殘酷的現實”。

經過2年的治療後,或是受到當時網絡上其他性侵案破獲的觸動,2017年5月初的一晚,小冉叫上母親走進李輝的臥室,告訴他施害者是嶽某金叔叔,隨後又平靜地離開了。

那天晚上,李輝一夜未睡,憤怒、暴躁、崩潰隨之而來。他曾猜測過一棟樓的男鄰居、女兒補習班的男老師、甚至是過路的陌生人,但從未懷疑過他們曾經的好友。“對人的信任完全崩塌了,怎麽會是他呢?我女兒還叫他叔叔,他也有女兒啊。”

那個年代,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總是自然而然。李輝和嶽某金兩對夫妻都是1980年代末期的大學生,畢業後分配到華北某油田同一礦區,兩家的女兒也隻差兩歲。2011年嶽某金調到北京前,兩家人時常串門、聚餐、外出遊玩,就連做了好吃的東西,也會惦記著給對方家裏送一份。

但若將時間往回翻,一切又不是無跡可尋。兒時的小冉活潑開朗,喜歡跳舞、唱歌,喜歡參加學校的各種活動,但上了初中,她變得內向寡言,常常一身運動裝,也從不打扮自己;有一年春節,李輝給兩個女孩買了同款的羊毛衫,要小冉給嶽妹妹(嶽某金的女兒)送去,可女兒卻十分抗拒,在他的喝斥命令下,女兒哭著去了對方家裏;2016年時,嶽某金的妻子曾到家裏住了一晚,直到臨走前,女兒才走出房門打了招呼。

“當時我和她媽媽也沒什麽意識,總覺得女兒青春期產生的變化。現在想起來還是疏忽了,也怪我們交友不慎,太殘忍了”,李輝不情願地回憶。

取證不足,對施害者動手被拘

在得知“仇人”的身份後,李輝決定去北京找嶽某金討個說法。

2017年5月9日一早,李輝在嶽某金北京單位的門口堵到了本人。看到多年未見的老朋友,嶽某金起初有些驚訝和高興。李輝回憶,在反複問了幾遍“知道我為什麽找你嗎”後,嶽某金回他:“知道,知道,孩子的事情”。

當天,李輝來到嶽某金家裏,與其夫妻討論此事。李輝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嶽某金在妻子的審問下,承認在小冉讀初中之前摸過她的下體。

“你怎麽能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呢?這是我們的朋友啊!”“你自己還能若無其事,你心理素質有多強大?這是犯法的知道不知道?”嶽某金的妻子在視頻中連續質問。

“我知道。我等著抓唄,抓了坐牢去,做錯了自己承擔責任”,嶽某金低頭回答。

那時,李輝還不懂法律,沒想到第一時間報警、固定證據,也沒想到谘詢專業律師。他隻是拿著手機,拍下了當時的情景。“當時太衝動了,沒有問得特別細,也是不忍心把生殖器用在孩子身上,連強奸兩個字都沒問,導致取證做得很差。”

5月24日,李輝第二次找到嶽某金對質。當天所錄的視頻中,嶽某金承認“打屁股、和她(小冉)下部有接觸”,並清楚地說出這是猥褻罪。在李輝的要求下,嶽某金也給自己女兒打了電話,視頻裏,他對女兒說:“爸爸在你們小時候欺負過小冉,摸過她下麵,爸爸該承擔的事情都要承擔……”。

視頻之外,李輝追問嶽某金是用哪隻手摸了女兒,嶽某金垂頭低聲回答是右手。一怒之下,他拿起磚頭,砸向對方的右手。“後來他就反悔了,也不承認自己做過的事了”,李輝說。

衝動也激起了對方的自我保護欲望。6天後,嶽某金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東升派出所報了故意傷害案。在警方的詢問筆錄中,嶽某金稱自己被人毆打,同時否認自己猥褻過小冉,稱是女孩淘氣,他讓孩子脫下褲子打屁股,無意中碰到小冉的陰部。還有一次,是他在上衛生間時,小冉推門而入,看到了他的下體。擔心被報複、威脅,於是他選擇報警,希望警方盡量調解。

6月中旬,嶽某金打了三次電話約李輝到北京談談。6月16日,到達對方單位門口後不久,警察前來帶走了李輝。在警察抓捕李輝前,嶽某金遞交了拒絕調解的書麵申請,要求警方依法處理。最終,李輝因故意傷害致嶽某金輕傷二級(右手第二、三節手指末節骨折)被刑事拘留,進了海澱看守所。三天後,李輝妻子按嶽某金的要求,簽署了“不再散布對嶽某金不實言論”的刑事和解書。

這讓看守所裏的李輝陷入更深的絕望,也給了看守所外的小冉沉重的一擊。小冉開始拒絕繼續治療,病情也持續加重,甚至對母親產生了仇恨、埋怨,怪她認識了“壞人”,“有種善良的人總被欺淩,總是鬥不過邪惡的感覺”,李輝歎氣。

女兒決定報警,最終被認定遭猥褻

2017年7月6日,在被關押了三周後,李輝被取保候審。兩天後,海澱檢察院決定不起訴,認為李輝雖然實施了故意傷害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且關聯案件涉及未成年人。

從看守所出來,李輝切切實實感覺到了自己的變化。新背負的案件讓他堅定了要討公道的信念,另一方麵,女兒的抑鬱狀態越加嚴重,李輝不得不咽下悲傷,說服女兒繼續治療:“你看我不是出來了,沒事對不對?你要相信爸爸,天塌不下來的。”

也許是受父親牢獄之災的觸動,也許是治療見效,三個多月後,小冉谘詢了心理醫生能否報案。

看到女兒終於邁出一步,李輝突然眼前一亮。“我們一直以女兒為主。先前她狀態特別差,北京六院的醫生也跟我們說過,錄口供時需要說出當年被性侵的詳細細節,女兒內心積壓的痛苦容易爆發,怕她狀態更糟,所以才一直沒有報案”。

2017年11月10日,一家人帶著先前錄下的視頻,到當地公安局報案。在長達5個小時的時間裏,小冉艱難地講述了童年的遭遇,包括大約6歲時,嶽某金曾摸過她的陰部,2003年至2004年期間,嶽某金與其發生關係,並要求她不得對大人說等。

當天,警方決定立案。隨後,警方委托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鑒定中心,對小冉的精神狀態進行鑒定。該中心於2018年3月8日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小冉為抑鬱發作狀態。警方還在小冉中學時的日記本、小紙條中發現了蛛絲馬跡,她隱晦地提及,“生活有時比這還亂”。

本以為在說出施害者後,案件會很快有進展,但事實卻是步步艱難。在調查了4個月後,2018年3月22日,任丘警方以涉嫌強奸罪將嶽某金刑事拘留。後續警方訊問時,嶽某金隻是承認了摸過孩子的下體,但始終否認有強奸行為。最終37天後,他被取保候審。

2018年4月,河北省任丘市檢察院作出不批捕決定,要公安局繼續補充偵查。在不批捕理由說明書中,寫明猥褻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根據犯罪行為發時的《刑法》規定,已過追訴期限;強奸罪則因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條,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19年1月19日,任丘市檢察院以嶽某金強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決定。李輝不服,向市、省檢察院申訴。

2019年9月,滄州市檢察院作出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維持任丘市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文書上敘明,因嶽某金在錄音、供述中均未明確承認強奸過小冉,嶽某金涉嫌猥褻兒童罪,但已過追訴時效。

直到2020年3月,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發出《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認定嶽某金構成強奸罪的證據不足,其行為符合猥褻兒童罪從重處罰的情節,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15年。但小冉報案時已過追訴時效,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結果對小冉來說,顯然又是一次次沉重的打擊。四川科博司法鑒定所於2020年初出具的法醫鑒定意見顯示,小冉已處於重度複發性抑鬱障礙。“5年時間了,她的同學早都要麽深造、要麽工作,我們家孩子不但沒了未來,連個說法都不能討回來”,李輝再次感歎。

民事訴訟獲勝,被告提起上訴

在接到河北省檢察院的通知時,李輝還帶著小冉在四川成都接受住院治療。之前在2019年10月,河北省檢察院一位了解案情的老檢察官告訴他,刑事追責確實走不下去了,可以試試民事訴訟,這一善意點燃了李輝的希望。他輾轉找到成都律師萬淼焱。

2020年6月10日,任丘市法院宣告,小冉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並指定李輝為監護人。隨後,李輝代女兒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20年10月,任丘市檢察院決定派兩名員額檢察官出庭支持小冉起訴。

到今年9月17日開庭時,小冉早已在上海治療。李輝和妻子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任丘,再次幫著女兒“打仗”。庭審現場,嶽某金始終否認了自己對小冉的侵害行為,並稱先前李輝拍攝的視頻,是在被其毆打、威脅的情況下所說。但相關證據顯示,嶽某金曾在2018年3月警方訊問時,承認自己曾兩次觸碰小冉的敏感部位。

小冉訴嶽某金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任丘市法院審判委員會判決,嶽某金就其猥褻小冉的民事侵權不法行為向其道歉,同時,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誤工費、交通費等各種損失共計307600元。

小冉的代理律師萬淼焱說,以法律的名義對犯罪者處以刑罰,本身是公民將同態複仇的權利上交國家行使,以換得社會的平穩運行。同樣是為了保障人權,才於刑法製度中設立了刑事追訴時效。無法得到“做壞事會有司法嚴懲”的樸素正義時,往往給未成年期間身心嚴重遭受侵害的被害人帶來持續的終生創傷。提起民事侵權訴訟,是這些司法給予補償性正義、修複創傷的唯一途徑。

萬淼焱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此案最大的困難在於沒有先例可循。一審勝訴的達成,是多方合力的結果。最根本的是嶽某金的侵權事實,即猥褻行為本身經過嚴格刑事訴訟活動查明,法院委托的廣東中一司法鑒定中心也作出了嶽某金性侵犯行為應對小冉現今精神障礙負主要作用的鑒定意見。

談起任丘市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起訴,萬淼焱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任丘市檢察院支持小冉對不能刑事追訴的施害人提起民事訴訟並參與庭審,既是刑事司法正義在民事訴訟領域的延伸性體現,也能夠展現國家司法體係對性侵兒童惡行零容忍的堅決態度。

不過,被告嶽某金在法庭中稱出庭檢察官的身份不合法。他也不服一審判決,很快便提起上訴。他認為,任丘市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

嶽某金認為,河北三級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包括司法鑒定書及視頻材料,均不能證明自己實施過猥褻行為。他表示,自己侵權案件的事實來自於身患重度精神疾病,且限製行為能力的人,對於20年前的陳述,其真實性必須有其他證據予以支持,不能獨立為證。同時,他認為自己在視頻資料中的陳述是被李輝用擀麵杖、樹枝等脅迫下屈打成招,不符合證據規則,而任丘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意見也不足為憑。

中國新聞周刊聯係嶽某金,他稱目前一切交由律師處理。此前,嶽某金曾在媒體的采訪中稱,性侵是“根本沒有的事”,他是被李輝一家誣陷,而小冉的陳述均是臆想。代理律師周密也曾在采訪中表示,一審判決結果“荒唐至極”。

對此,李輝無比憤怒:“人心咋能壞到如此地步呢?他在公安局不是也承認兩次摸過孩子下體嗎?一審開庭時,萬律師已經舉出他本人、他老婆、他女兒對公安局的招認相互矛盾,卻與我女兒的陳述完全印證。醫學診斷、法醫鑒定的抑鬱障礙、惡劣心境障礙,隻是我女兒悲觀沉默的原因,哪裏汙蔑得成意識糊塗、智力退化?”

此外,據李輝提供的上訴狀副本,嶽某金還認為,一審法院適用時效錯誤,認為該案訴訟時效已過。

不過,萬淼焱對此較為樂觀:“我在接案後不久就多方請教,考慮清楚了”。她稱,小冉幼年遭受的猥褻,對應的是身體權的侵害,屬人格權範疇。民法典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至於物質損失求償權,小冉喪失訴訟行為能力、法院指定監護人,足以引發訴訟時效中止的後果,小冉的刑事報案也是民事訴訟時效中斷事由。

“現在我還在準備二審的材料。這一路很難,但我要為女兒堅持下去,也希望能把善意和正義傳遞下去”,李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