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恒幫鄭爽偷逃稅被罰32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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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據央視新聞報道,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了解到,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鄭爽偷逃稅案件檢查過程中發現,張恒作為鄭爽參演《倩女幽魂》的經紀人,負責相關演藝合同簽訂、片酬商談、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並具體策劃起草“增資協議”,設立“掩護公司”,掩蓋“天價片酬”,規避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幫助鄭爽逃避履行納稅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綜合考慮張恒的違法事實以及有關情節等因素,對張恒處以鄭爽在《倩女幽魂》項目中偷稅額(4302.7萬元)0.75倍的罰款,計3227萬元。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向張恒依法送達《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限其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目前正在依法追繳中。

上海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宣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要求,加強和改進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等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其經紀公司、經紀人的稅法宣傳教育和稅收管理,依法依規加大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和曝光力度。發現經紀公司及經紀人等幫助明星藝人、網絡主播設計、策劃、實施逃避稅行為的,將進行聯動檢查、一並依法從嚴處理,切實促進文娛領域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總台央視記者王楠)

此外,新華社報道稱,據上海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12月,張恒負責鄭爽拍攝《倩女幽魂》的演藝合同簽訂、演出報酬和支付方式確定等事宜。張恒與製片方等共同商討鄭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劃具體操作細節,確定了1.6億元的片酬數額及支付方案:即拆分為4800萬元和1.12億元兩個部分,對1.12億元(實際取得1.08億元)部分,雙方商定由製片方對鄭爽實際控製公司以“增資”的形式支付。之後,張恒與鄭爽商定了設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資”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過程中,張恒多次向製片方催款。

張恒通過上述違法行為,掩蓋“天價片酬”,幫助鄭爽偷逃稅款,被依法處以3227萬元罰款。(新華社記者王雨蕭、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