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大V“辣筆小球”因侮辱戍邊死亡解放軍官兵被捕。隨後,他懺悔稱,“我的行為是一種良知泯滅的行為。”
3月1日,中國“南京檢察”官方微信公號發布消息稱,南京檢察機關依法對“辣筆小球”微博主仇某明批準逮捕,同時決定開展公益訴訟調查。
隨後,中國最高檢機關報《檢察日報》主辦的短視頻品牌“正義酷”在官方微博發布“辣筆小球”被捕後畫麵,他在視頻中表示,“我這樣的行為,可以說是一種良知泯滅的行為。我對此也非常地自責,非常地懊悔。”
中國網絡大V“辣筆小球”自稱其行為是一種“良知泯滅”的行為。(微博@正義酷)
他還表示,“我的網絡文風輕狂、誇張,喜歡用一些特立獨行的觀點,和一些冷僻、生僻的詞匯描述事情。我能拿個手機坐在家裏發這樣的微博,這樣和平的環境,是戍邊戰士用生命、鮮血換來的,而我在事實不明朗、掌握信息不全麵的情況下,還用這樣輕浮的詞匯描述戍邊團長,不僅是貶低這位團長的形象,也是影響了整個邊防戰士的形象。”
據此前報道,“辣筆小球”是於2月19日晚在微博上發布詆毀戍邊死亡解放軍的言論的。當天稍早前,中國軍方於2月19日披露,在中印加勒萬河穀衝突中,4名解放軍官兵死亡,1名團長受重傷。
“辣筆小球”當日發文稱,“最大的官——團長活下來了,看來這個團長個性是‘飛將+脫兔+神機+血路+強運’。在此基礎上,‘外軍潰不成軍、抱頭逃竄’。反正,我們贏了”。
針對中國官方為何在時隔8個月後才公布信息的熱點話題,“辣筆小球”表示,解放軍傷陣亡人數絕對不止4人,“這也是印度敢於第一時間公布陣亡人數和名單的原因,在印度看來,他們贏了,且代價更小”。
值得注意的是,“辣筆小球”被捕的時間,也是“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等行為正式被列入中國刑法首日。
根據中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