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倒老人後雙方負等責 老人妻子不滿 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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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寧的徐達(化名)最近很苦惱。

近一月以來,一名年逾7旬的老太,總是蹲守在他家門口。對方時常在門口燒黃紙,更過分的是,有時會在門口大小便。

徐達告訴瀟湘晨報記者,老太這樣的舉動,源於2020年9月的一場交通事故。那天他開車不慎撞了一名老人,其立即報警並將老人送往醫院。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老人還是不幸離世。

在這場交通事故中,交警認定,老人和徐達承擔本起事故的同等責任。由於老人最終不幸離世,保險公司經過計算,決定賠付對方家屬39萬元。“我對賠錢沒有意見,就委托保險公司去處理賠償的問題。”

原以為事情就此過去,他沒想到,真正麻煩的事情還在後頭。因為不認同賠款金額,老人的家屬未在賠款合同上簽字。

2020年12月25日,老人的家人來到徐達的住處,對方稱自己父親去世,母親沒有人養,所以要他來負責老太的後半生。

“交通事故的責任是對半分,不是我的全責,喪葬費我也要依法去賠付了。他兩個兒子一個女兒,老人都70多了,結果說要我來養老太太。”

徐達也曾找過警方協調解決,但因老太年逾七旬,警方也隻能將老太送回家。“送回去之後,她自己又過來,最開始我一天報兩次警,她就回來兩次,我真是一點辦法沒有。”

他告訴記者,對方村裏的書記也曾和他協商過,按照對方的意思,再給20萬元,不再追究此事,也不再鬧事。

徐達認為如果對方覺得判決不合理,賠款金額不到位,可以找法院申訴,隻要法院判決,他一定會執行。或者雙方心平氣和坐下來談,他也可能讓步,但對方此種做法,自己不理解。

“如果他們實在要鬧,我以後就隻能帶著家人出去租房子住。”

【1】清晨5時發生交通事故

2020年9月16日,清晨5時許,徐達駕駛一台小型轎車,行駛至濟寧市李鄉村北路口時,與一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

他說,因當時天氣還比較熱,自己想著早點起來,趁著涼快能多幹會活兒,所以那段時間,基本是5點左右出發上班。事發當天,霧比較大,因此他的速度並不快。

“我記得是40碼左右。路上沒有限速的標識,他騎著自行車,從村裏邊的小道上衝到機動車道上。”遇此情況,徐達采取緊急製動措施,並將車向對向車道拐去,但是因為製動距離不足,最終還是撞上了對方。

“把車停下來後,我第一時間報了警,然後下車看老人情況。他一開始躺在地上,慢慢又坐起來了。我就說你還是先躺著,接著就打了120。”

一段時間後,交警和對方的家屬都趕到了現場。徐達便和對方家屬一起,將老人送往了醫院。送到醫院後,他便按照交警要求去寫事發情況。對於老人的傷情,他表示自己並不清楚,隻是把身上僅有的2000元錢墊付醫藥費。

【2】肇事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瀟湘晨報記者從交警作出的認定上看到,轎車發生事故時行駛方向為自西向東,自行車事故時行駛方向為自東南向西北。

撞擊過程是自行車與轎車行駛至事故地點時,轎車前端中部及右側與自行車左側前部接觸發生碰撞,碰撞後自行車及自行車人被撞出,轎車繼續向東運動一段距離後停於最終停止位置。

對於事發時轎車的速度,鑒定結果顯示無法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當事人徐達未確保安全駕駛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車速。老人一方則是,駕駛自行車處於轉彎情況,應當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最終認定,徐達與老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過錯,均與事故發生有因果關係,老人駕駛自行車未按規定讓行,徐達未確保安全駕駛機動車。因此,確定二人承擔本起事故的同等責任。

一個月後,老人不幸離世。因為在交通事故承擔了一半責任,經過計算,保險公司決定賠償39萬元給死者家屬。對此,徐達表示認同。

【3】因賠款問題,老太在門口

燒紙

兩個月後,老人家屬拒絕在賠款協議上簽字。2020年12月25日,老人家屬找到了徐達家中。

“他們一家兩個兒子和一個老太太過來的,我一開始還很客氣,要他們進來說話。結果他們告訴我說,現在老爸死了,留下老媽一個人。本來老太是他們老爸養著,現在要讓我養,問我幹不幹。”

徐達未同意,對方便把老太一人留在了他家院子中,讓老太待著。久勸無果後,徐達選擇報警,隨後警方將老太帶走。

“我沒想到的是這還隻是個開始。”徐達稱,此後的每一天,天還沒亮時,老太就來到他家門口,有時坐在門口,有時坐在路邊,自己還會自帶一個小板凳。

記者從他提供的監控視頻看到,老太在門前,有時會拿出黃紙,在大門口燒一燒。

另一份視頻顯示,老太向四周觀望後,便脫下褲子,蹲在徐達家大門口。“她還會在我們家門口大小便,味道大得很,家裏人都不知道怎麽辦。”

徐達表示,老太在他門口蹲守的行為非常規律。每天天未亮,老太的子女便將她送到徐達家門口。中午時分,對方又開著一輛白色越野車,將午飯和水杯送給老人,隨後離去。到了晚上,他們再來將老人接走。

【4】不會妥協,準備出去租房

徐達曾想過協商解決問題,對方村裏的村支書也曾進行調解,但是對方張口就要再加20萬,這個處理方式徐達無法接受。“他要是覺得賠的錢不夠,可以找法院,如果法院同意他的訴求,我肯定會賠的。他現在這樣的行為,鬧得我很不舒服。”

因為沒在賠款上達成一致,對方便不依不饒,依然選擇采取此種方式。徐達稱,老太有時還會將鎖芯堵上,讓他沒辦法開門。

“我家裏有兩個老人,我老婆,一個孫子、一個孫女,還有一個小兒子在家。我老婆負責照顧老人和三個孩子,我因為要上班,現在被他們逼得沒辦法,隻能住到鄰居家去。”

他隻能在老人離去後回家,給家裏的老人、孩子和妻子送一些菜和補給品。從另一監控可以看到,一名身著黑衣黑褲的男子,開著一輛小型電動車來到徐達家門口。隨後,在不到十秒的時間裏,連續向大門踢出6腳。

自從對方采取這樣的行為開始,徐達每天都心驚膽顫。“踹門的是他家二兒子,我很擔心他們對我家老人做出不好的事情,因為他之前還說,你怎麽弄我家老人的,我就怎麽弄你家。”

記者問到對方為何會選擇這種行為時,徐達表示,“因為老人年紀大,報警之後也不好處理,隻能是遣送回去。”

“我最開始的幾天一天報兩次警,警方來了就把人送回去,過一段時間老太又回來了,所以現在我也就放棄報警了。前段時間濟寧都零下十多度,老太一個人坐在外麵,她家裏人也不怕她凍出事。”

對於事情如何處理,徐達表示自己也已經是無能為力,曾谘詢過律師,對方也表示此問題還是得找警方解決。他告訴記者,如果對方一直采取這樣的做法,“我寧願出去租房子,把一家人都接出去,也不會妥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