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一小夥的合租好友竟是相戀多日的“網絡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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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晚,兩名青年匆匆走進鹿山派出所報警:“警官,我要報案,我被人騙了。”其中一人告訴值班民警。原來,今年8月份,報案人張某在某社交軟件上認識了一位女生“李某”,通過聊天發現兩人竟然是老鄉,張某經常看見“李某”的朋友圈發一些自拍照片,女生長相甜美可人,讓張某心動不已,兩人素未謀麵,但很快便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

隨著逐漸深入的了解,“李某”告訴張某,自己在外欠了錢,而且債主一直在對她進行追債,“李某”很是害怕。



為了哄女友開心,張某提出幫“李某”還債,並多次轉錢給“李某”, “李某”從一開始的拒絕到後來的欣然接受,漸漸的,“李某”竟直接開口問張某要錢。張某不忍女友受委屈,每次都答應了女友的要求。

然而,當張某提出兩人見麵時,“李某”卻開始用各種理由搪塞不與其見麵,張某慢慢冷靜下來才發現自己可能遇上了“感情騙子”。隨後,張某將此事告訴了同屋合租的好友王某,王某聽了以後義憤填膺,表示可以陪同張某一起去派出所報案。









張某向民警講述了自己被騙的經曆,並提供了詳細的轉賬記錄。民警表示案情簡明且證據充分清楚,相信會很快破案。而讓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在一旁陪同的王某突然承認自己便是張某口中的“李某”,張某和民警一下子都愣在了當場。

很快,民警對王某進行了審訊。據王某交代,有一天王某在社交軟件上看到了張某,想著最近自己手頭有點緊,想弄點“小錢花花”,於是利用網絡精心包裝成為一名漂亮的女生,並主動與張某聊天,培養感情,然後謊稱欠債,不斷向張某要錢,直至張某發現被騙。





“我怕引起張某的懷疑,所以陪著他來報案,可到了派出所,我就怕了。”王某繼續道,“看著民警對待案件嚴肅認真的態度,我心裏開始發慌,最後主動向民警承認自己的違法事實。”

目前,王某因其詐騙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