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14年半刑期隻坐了不到7年,一出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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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有的涉黑組織會打而不絕,死而複生?

“這一定程度上與以前‘打財斷血’不徹底緊密相關。”全國掃黑辦在接受長安劍專訪時表示,“財力往往決定一個涉黑團夥的規模和實力,通過非法手段攫取經濟利益,是黑惡勢力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如不徹底鏟除,很容易出現‘打而後生’問題。”

“財源”猶如“血源”,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基礎不鏟除,專項鬥爭的最終成效、整體成效就會大打折扣。全國掃黑辦表示,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始終緊盯黑惡勢力經濟基礎不放,全力推進“打財斷血”,斬斷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利益鏈條。

在案件辦理中,如何通過打財斷血“絕後”?全國掃黑辦介紹了廣西張樹輝案、山西陳鴻誌案等全國掛牌督辦案件的辦理情況。

“黑老大”違規減刑,出獄後逼死人命

“張樹輝涉黑團夥是‘死灰複燃’的典型。”全國掃黑辦介紹。

上世紀90年代,張氏家族在廣西梧州赫赫有名:家庭成員“驍勇善戰”,生意場上無往不利,成立“及時雨”典當鋪和海天物業公開發放高利貸,積累巨額非法財富。提到張家,當地人總要說一句“是黑社會”。

在追討高利貸的過程中,他們手段極其殘忍,非法拘禁、侮辱、拘禁無辜,最終造成4人重傷3人終身殘疾的嚴重後果。張氏家族的涉黑團夥引起極大民憤,很快受到政法機關打擊。2000年4月,張氏家族的頭目張樹林被判處死刑,而他的兄弟張樹輝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張樹林‘就地正法’,張樹輝被判重刑,本應是大快人心的結果,”全國掃黑辦表示,“但因為對張氏家族涉案財產查扣不徹底、財產刑適用不力,引起了隨後的一係列‘蝴蝶效應’。”


廣西梧州“黑老大”張樹輝在法庭受審。(圖: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

  張樹輝入獄服刑後,張家人以金錢開道“大顯身手”,通過賄賂拉攏腐蝕了時任鍾山監獄醫院院長莫政才等司法工作人員。隨後,張樹輝在獄中被3次違規減刑,14年6個月的刑期,僅在監獄待了6年半就刑滿釋放。

  黑財仍在,讓涉黑團夥死而不僵,不僅使張樹輝違規減刑提前出獄,更讓其在2006年出獄後能夠立刻重整旗鼓、重招舊部、重操舊業。張樹輝新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將“老人”和新的員工安排在公司,隨即開始追討入獄前的高利貸舊債,同時繼續發放新的高利貸,再次形成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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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樹輝把自己的妻子、兩個兒子、兒媳、侄子、侄女、妻妹、外甥全都吸納到組織裏,宗族勢力糾纏,自己則在‘金字塔’的頂端。”這個死灰複燃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從此愈發猖狂,大肆非法催討債務,甚至逼死人命。

  範傑是一個借款人,他向張樹輝借了60萬高利貸,去掉“砍頭息”隻拿到56萬出頭,此後按照約定支付高息,一共還了97萬多後再也付不出高息。張樹輝卻安排手下不斷上門追債,日複一日辱罵、威脅、恐嚇,範傑最終不堪其擾自殺身亡。

  逼死人命還不算完,範傑死後,他指使手下用虛假證據向法院起訴,隱瞞了範傑已經歸還97萬的事實,要求用範傑遺產償還100萬債務,勝訴後,又申請法院查封了範傑名下的房產,導致範傑妻兒生活困難。

梧州公安向公眾展示專項鬥爭中收繳的涉案暴力工具。

  逼死人命還“趕盡殺絕”,範傑一案中的各種犯罪手法是張樹輝一夥人的“常規操作”。他們用利滾利的複息不斷侵吞大量被害人的財產,用暴力、脅迫、非法拘禁等手段催討債務,用虛假訴訟詐騙財產——現金、車輛、房產、集裝箱貨輪,甚至一名被害人連價值千萬的公司,都過戶給了張樹輝,而他最初所借的錢不過200餘萬。

  “之所以當地法院在虛假訴訟中,屢屢作出有利於張樹輝涉黑組織的判決,是因為法院有他的保護傘。”梧州萬秀法院民一庭原庭長肖軍衛收受了張樹輝5萬餘元財物,在訴訟標的近千萬的十餘件案件中作出有利於張樹輝的判決、裁定和調解,為這個涉黑團夥的不斷壯大推波助瀾。今年7月,肖軍衛被認定為涉黑組織的保護傘,被法院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6年。

  張樹輝從2006年出獄後這10年時間,重新形成“黑幫”,有組織的實施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等犯罪。他非法發放高利貸4.15億餘元,僅利息就收取了1億多元,在張樹輝案發後,有媒體驚呼,“這在尚不富裕的梧州市是不可想象的財富。”

  去年10月,廣西高院終審判決張樹輝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樹輝等人用於實施套路貸犯罪的本金,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有網友評論說,1963年出生的張樹輝他年若有機會再次刑滿釋放,“絕不會再享受到此前犯罪的好處。”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給我們一條重要的經驗,”全國掃黑辦表示,“‘打傘破網’與‘打財斷血’必須同步開展——‘打傘破網’除根,‘打財斷血’絕後。”截至8月底,全國判決生效的1481起涉黑案件共對2453名犯罪分子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判處罰金、沒收個人部分財產和追繳、沒收違法所得222億餘元,返還、責令退賠被害人32億元。

煤老板帶保安隊進村“指誰打誰”

  “陳鴻誌是一枚定時炸彈。”

  陳鴻誌是山西柳林縣的煤老板,去年11月底因涉黑一審被判處死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首富”是陳鴻誌在柳林的標簽,他在當地坐擁4座主體煤礦、4座洗煤廠另外還有購物商廈、五星酒店、大型印刷廠、省級示範初中,以及一個占地1152畝的農業科技園。全國掃黑辦透露,在鼎盛時期陳鴻誌的“黑色經濟”一度在全縣GDP中舉足輕重,是當地經濟版圖上名副其實的一顆毒瘤。

平日裏陳鴻誌披著“慈善”的外衣,花費大量金錢開路修橋、捐助學校、解決就業,但實際上,“陳鴻誌的財富帝國透著受害人的血淚”。陳鴻誌案發後,僅房產一項,辦案人員就在北京、太原等地發現341處,涉案財物達70餘億元。

  陳鴻誌靠一家石料廠發家,2003年煤價上漲後,陳鴻誌開始涉足煤炭業,注冊成立柳林燎原商貿公司。幾年間,陳鴻誌就先後取得了七個煤礦的生產經營權,財富積累的過程中充斥著脅迫、欺詐、強買強賣等一係列犯罪,斷路、決水、放火、毆打等暴力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2007年,陳鴻誌看中了位於晉陝兩省交界處的麻塔則煤礦,準備收入囊中。但這個煤礦的股東們並不想將煤礦賣給陳鴻誌。於是他假借修路之名,將通往礦場的道路挖斷,導致原煤長期無法外運,煤礦停產,股東們被迫將煤礦出售給陳鴻誌。

  得到該礦後,陳鴻誌又提出要將庫存的數萬噸原煤一起買下,但他的報價過低,原礦主決定將原煤賣給他人。就在買家上門驗煤後返回的時候,陳鴻誌指使數十人逼停車輛,持械毒打,當場打死一人,並將屍體丟到30多米深的河溝中。

  此後,陳鴻誌安排涉案團夥成員躲避在外,自己也躲了兩年,最終未受懲處,回到柳林繼續當“首富”。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他背後的保護傘被一一清剿,包括山西高院原副院長王誌剛、晉中中院原副院長田光明、柳林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張軍強在內的一批涉案公職人員被依法查處,並陸續接受審判。

  陳鴻誌還以賄選、暴力威脅等手段,控製了多個鄉鎮的農村選舉,使其煤礦所涉村莊的多名村幹部,成為陳鴻誌的同夥和幫凶,共同為非作歹。

  2017年9月一天夜晚,陳鴻誌手下數百人突然衝進柳林縣穆家坡村,手持武器,封鎖路口,什麽話也不說,強行將村民從家中往外拖,隨後挖掘機便開來,緊接著,村裏的房屋被悉數推倒,未能搬出的家具也被埋在了廢墟裏。

  50多間房屋一夜間被強行拆除,“就因為村下麵有煤礦,村幹部簽了字、蓋了章,他們便逼著村民搬遷。”有鄉親想用手機拍攝證據,手機被搶走,有人想反抗,被當場打倒在地……

而對於不願意為陳鴻誌購買煤礦蓋章的村子,陳鴻誌下手更加狠毒。位於鄧家莊村下方的鄧家窪煤礦,由村民集資開采,全村共享1/23的股份。因為村幹部不給陳鴻誌蓋章,他帶領保安隊手持鎬把進村,“指誰打誰”。其中一名村民被打斷腿,全身7處骨折,村委會主任逃到山裏被陳鴻誌等人抓了回來,被迫在協議上蓋了章。

  “陳鴻誌以暴力把持市場資源,積累巨額黑色財富,已經嚴重危害經濟安全。”全國掃黑辦表示,涉黑涉惡組織涉足經濟領域,抬高交易成本,阻斷正常經濟往來,最終威脅社會整體的經濟安全。

  “黑色經濟”一旦成形,就會在利益驅使下,像癌細胞一樣不斷向各個領域蔓延滲透,成為一種社會公害,“‘打財斷血’斬草除根,是對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負責。”

“吸血蛀蟲”建洞庭湖區“私家湖泊”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而黑惡勢力卻是吸附在健康經濟體上的‘吸血蛀蟲’。”

  被全國掃黑辦評價為“吸血蛀蟲”典型的,是湖南沅江的夏順安。夏順安綽號“夏老四”,他曾因在洞庭湖區圍出“私家湖泊”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他組織領導的涉黑團夥覆滅,去年12月,夏順安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廣為人知的“3萬畝私家湖泊”,並非為了打造奢華宅邸,而是夏順安掠奪自然資源、謀取暴利的“門道”——

  在湖中修築了矮圍後,隻需要在漲水時開閘、退水時關閘,洞庭湖的魚便成了矮圍內的私產。從2011年矮圍合攏並不斷加高、加寬、加固,直到到2018年案發,夏順安用這種方法捕撈野生魚,共非法獲利1600餘萬元,而此前正常捕魚,每年收入不超過20萬,其中還包括他自己投放的魚苗。他滅絕式的捕撈直接造成漁業損失840餘萬元,生態損失達2500萬元。

  比非法捕撈更為暴利的,是在矮圍附近盜采砂石。據估算,一條采砂船開工不超過12個小時就能獲利10萬元。不僅如此,他還組建了“護堤隊”,對闖入地盤的其他盜采船隻按每日1萬元的標準收取“保護費”。截至案發,夏順安通過非法采砂獲利2200餘萬元,造成的礦產資源損失及修複河床結構等費用共計3100餘萬元。

“夏順安一夥人不計後果毀滅式地‘吸血’,不僅嚴重侵害當地經濟、生活秩序,更是對洞庭湖的生態環境造成了重大災難。”全國掃黑辦介紹,2018年6月夏順安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被依法刑事拘留,他的罪行才一樁樁浮出水麵。

  夏順安的涉黑組織披著公司的合法外衣,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組織不僅有違法修建圍湖矮圍、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捕撈、非法采礦、騙取貸款、詐騙、行賄等違法犯罪行為,還欺壓群眾、稱霸一方,通過對他人采取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讓周邊群眾產生恐懼心理,形成非法影響。在當地人眼裏,“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沅江一霸。

  出人意料的是,作為湖霸的“夏老四”竟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後當選沅江市、益陽市乃至湖南省人大代表,還於2010年獲評湖南省勞動模範。益陽市、沅江市多名領導幹部與其關係非同一般,夏順安曾先後22次向湘陰縣、沅江市有關畜牧水產、水利、公安、砂石管理等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賄金額共計200餘萬元。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沅江市委原書記鄧宗祥、益陽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傅建平等一批保護傘被打掉,當地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被問責。湖南督促對湖區矮圍全部清除,近3萬畝“私家湖泊”已恢複湖洲原貌。

“掃黑除惡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淨化社會生態,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全國掃黑辦介紹,專項鬥爭推動了相關部門圍繞易滋生黑惡勢力的礦產資源、建築工程、非法借貸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完善落實市場準入、規範管理、重點監管等工作機製。

  “既要聚焦大案要案打深打透,又要緊盯重點行業打建結合,決不給黑惡勢力死灰複燃的機會。”全國掃黑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