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夫妻傻眼了!月嫂突然提出國慶假期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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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節假日

月嫂討要雙倍工資合理嗎?





圖自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近日,杭州一位寶爸發帖說,十一當天下午,月嫂突然提出工資翻倍,這樣算下來,國慶節幾天要多付給月嫂1500元。

後來討價回價到1200元,但寶媽不幹了:之前都沒說起,現在突然漲價?

有了過節,想著之後也不太能愉快地相處了,夫妻倆堅持要辭退月嫂,沒想到更麻煩的事還在後麵……



「我們那時候也不太懂,就谘詢了我老婆她一個表姐,她說這個月嫂是她朋友請過的,還不錯,我們就直接請了她,沒有谘詢過別的家政公司,所以是私人私下的,並沒有簽合同。 」寶爸在評論區補充說。

寶爸的態度很明確,加工資或者給紅包都可以理解,關鍵是要提前說明。

「誰家錢是大風刮來的,而且我家也不是很有錢,覺得值得的地方花再多錢也願意,不值得的多花一毛也不甘心。」



帖子引發網友熱議。月嫂節假日討要雙倍工資,合理嗎?

不少過來人表示,確實是這樣的,遇上傳統佳節,雙倍三倍甚至更多,這是行業內默認的規矩,一般都會提前告知。

網友@胖的可愛: 我了解的月嫂節假日都是三倍工資的,合同有簽麽?看合同。

網友@油炸小丸子: 要的,碰到節假日都要給加班費的,默認的規矩。

網友@平庸的曖昧: 我們去年也是生的時候國慶加中秋,月嫂提前說的,要雙倍工資,本來我也不理解,覺得已經那麽貴請來的,還要雙倍,後來問了一下都是這樣的。

網友@蘿卜幹吃伐: 要加的,我之前和月嫂閑聊她就說中秋國慶過年這種法定假日要加工資的,得虧我沒遇上假日。

網友@LMR: 我們叫的月嫂、育兒嫂都是合同就寫著要三倍工資的,所以一到節假日就給放假了。

網友@聽風就是雨: 是的,都是默認的,我以前那個是月子中心請的月嫂,都是通過經理的,我那阿姨人還好,但是端午節也是要給200紅包的,關鍵是經理親自來跟我們說要給的,公司是不給的。

網友@一隻小丸子: 正常啊,我老婆生的時候過年給了3000。

網友@人土土小姐: 我們今天給了600塊錢紅包,當初7月份預定的時候就提出來了的。

網友@餓不死的胖子: 我去母嬰中心了解過,當時簽合同負責人都有說明碰到假期的價錢,確實法定假期都要翻倍。

網友@水果味西瓜: 法定節假日雙倍工資,然後來回車費報銷,這個是叫的時候都說清楚的,算是月嫂的行內規矩。

網友@小王太太: 我的預產期碰到了清明節,訂的時候就告知我了法定節假日要三倍工資。

網友@三妹屬驢: 月嫂這行規矩是遇到節假日給紅包或者三倍工資,算下來都差不多的,隻是樓主之前不太了解,紅包也沒給加班也沒提,月嫂自己說出來了一時難以接受吧,錯就錯在她事先沒把事情說全。

不過也有網友說:從法律角度來說,節假日是不用多給工資的。

此帖也給大家提了個醒,找月嫂,簽訂合同很重要。

網友@匿名: 我學法律的,月嫂簽的是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所以節假日不用多倍工資的,難不成雇主還給月嫂買五險一金啊,不懂多谘詢谘詢律師啊,服了你們了,真是人傻錢多!

網友@南城以北: 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間構成勞動關係,適用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範疇,涉及到法定節假日三薪問題,應當家政公司支付。而你和保姆是雇傭關係,適用民法,合同法。不需要支付三倍工資,也不享有法定節假日。

網友@匿名: 樓主主要生氣的是沒有提前打招呼,不然提前說了你們也好有所準備,一般簽合同的都會寫明特別是服務期間遇到節假日的,如果私下請的也應該提前說明,但是月嫂也是份工作,哪怕要三倍工資都是合理的,矛盾還是因為沒有提前量所以讓你們覺得接受不了!

網友@春節聯歡會: 那周末也是節假日啊,她怎麽不問你們要三倍,主要是心裏怕她不好好照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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