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兒被父母強迫賣淫,夫妻獲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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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歌詞“兒女永遠是爹娘的心頭肉”唱哭了很多人,作為負責任的父母都會盡力愛護、幫助兒女健康成長,然而山東省萊西市一對夫妻李某某和孫某某,不但沒有很好地愛護自己的未成年女兒蓮兒,竟然還強迫蓮兒去賣淫,把女兒變成賺錢的工具,他們的這種不恥行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繼李某某和孫某某被法院依法剝奪監護權後,近日,由萊西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江某某、李某某、孫某某等人組織、強迫賣淫案一審宣判,法院以強迫賣淫罪依法判處李某某和孫某某有期徒刑各7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組織、強迫賣淫的足療店老板江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蓮兒出生於2003年,親生母親多年前去世,後來父親李某某與孫某某結婚。2019年夏,李某某和孫某某以幫忙打掃衛生為幌子,將未滿16歲的蓮兒騙至萊西市某按摩足療店與其他失足婦女一起接客賣淫,賣淫的收入由足療店老板江某某和其父母平分。期間因蓮兒不願接客,江某某便對其進行辱罵並告知其父母,李某某和孫某某遂來到足療店采取辱罵、毆打等方式逼迫蓮兒繼續賣淫。2019年11月,該足療店被公安機關查獲,江某某和李某某、孫某某被刑事拘留。

  該案移送到檢察機關後,萊西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未成年案件的辦案檢察官認真了解受害人蓮兒的基本狀況,針對蓮兒監護缺失的情況,在征詢其意願的基礎上,確定其祖母李阿婆作為臨時照管人,協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專業律師援助李阿婆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撤銷李某某、孫某某的監護人資格,並依法出庭支持了起訴,成為青島市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件。

  鑒於蓮兒的祖母李阿婆已年逾七旬、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為幫助解決生活上的困難,萊西市人民檢察院對她們進行了全方位救濟、幫助:依法啟動了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幫助申請司法救助金5000元;與民政部門溝通,推動將蓮兒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救助範圍,每月給予1200元的救助金;積極尋求社會力量的支持,幫助蓮兒向青島市微塵基金會申請困難救助金2000元。因蓮兒經曆磨難,心靈受到嚴重傷害,辦案檢察官還對她的心理健康予以關注,邀請具有心理谘詢師資質的人員對其進行心理疏導,並與當地村委、學校進行對接,為她營造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並聯合教育部門著手解決蓮兒上學畢業等問題。

  庭審期間,三名被告人江某某、李某某和孫某某均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

  案件宣判後,參與辦案的檢察官表示,案子雖已宣判,但檢察機關仍將持續關注並幫助蓮兒解決今後麵臨的生活、教育和就業等問題,努力讓這個曾經受到傷害的少女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