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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反腐英雄尋女續:家屬又挖到骨頭 未能在京做鑒定

文章來源: 大白新聞 於 2019-06-25 07:17:47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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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民之子、郭桂芳弟弟郭會增在涉事地點尋找線索



“河北邯鄲肥鄉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兒郭桂芳失蹤”案至今仍撲朔迷離,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郭桂芳1990年上夜班時失蹤,至今杳無音信,郭家人認為其因參與反腐舉報而遭陷害。

6月25日上午,郭會增告訴澎湃新聞, 2018年8月,肥鄉區公安局局長對其稱“你姐姐是被一輛黑色轎車拉走了”;約兩個月前,郭會增又在那口井下挖出了7塊骨頭。郭會增認為,這些信息會推動事件的調查。

6月25日上午,肥鄉區公安局局長盧誌林告訴澎湃新聞,局裏未接到郭會增“新挖到骨頭”的信息,此外相關信息均不予透露。

澎湃新聞2015年曾報道,1982年,郭建民任肥鄉縣(2016年肥鄉縣調整為肥鄉區)常耳寨公社書記,他作為代表參加當年肥鄉縣黨代會時發現,選舉中存在很多極不正常的現象和違反民主選舉的因素。於是,他寫信向新華社河北分社和中央反映。新華社記者隨即以內參形式向黨中央報告。當時的中央領導同誌作出了批示,隨後三四十名違法違紀的領導幹部被嚴肅處理。

1984年,郭建民突然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停發工資;後來郭建民堅持上訪,得到省委領導重視,恢複了黨籍,重新調動了工作。

但在1990年時,郭建民大女兒郭桂芳在縣農業局上夜班時,莫名失蹤,從此杳無音訊。當時郭家人在電視台和報紙上都登了尋人啟事。後來其他地方發現女屍,就會通知他們。“縣農業局曾派人和我父親一起到張家口、北戴河、秦皇島、北京、石家莊等地尋找姐姐下落,但最後也沒尋到。”郭會增告訴澎湃新聞,1993年時,有人在當地一口古井內發現一具女屍,母親到現場後看到屍體的頭發、衣著等都與郭桂芳相似,就回家通知父親郭建民去公安局報案,等到家人再到現場時,發現屍體已被公安局收走了。

“後來公安局也沒有通知我們去辨認是不是我大姐。”郭會增說,這麽多年過去,那具屍體究竟是不是郭桂芳,家屬並沒有接到有關部門的認定定論。

郭會增在枯井處挖出骨頭
 

6月25日,郭會增告訴澎湃新聞,他認為這一事件已有“重大突破”。他介紹,2018年8月,肥鄉區公安局局長對其稱“你姐姐是被一輛黑色轎車拉走了”,並稱是“從卷宗裏查到的”。

此外,郭會增介紹,約兩個月前,他又在那口古井下挖出了7塊骨頭。挖出骨頭後,他帶著骨頭自發來到北京,試圖尋求鑒定,後被告知需要通過當地公安局。但目前,他仍未將這7塊骨頭提供至肥鄉區公安局。

此前報道

河北肥鄉縣反腐英雄尋女25年未果,家人起訴公安局獲受理

微信公眾號“深讀”12月29日消息,2015年4月,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曾以《反腐英雄尋女25年未果》為題,報道了河北肥鄉縣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兒郭桂芳在單位值班時失蹤,家人尋找25年未果,當地警方未立案一事,引發輿論關注。

如今,郭建民與妻子蔡鵬娥已雙雙離世,也沒等來女兒失蹤案的更多有用信息。家人曾申請當地人社局將郭桂芳的死認定為工傷,一審判決勝訴。二審法院認為,將郭桂芳認定為工傷依據不足,駁回原告訴請。

2016年10月底,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向邯鄲市肥鄉區公安局法製辦公室申請公開1993年2月在肥鄉棉油廠後側枯井中發現的屍骨(郭家人認定現場的屍骨係郭桂芳)司法鑒定的相關信息,以此來確定該具屍骨的身份。

在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已超過相關規定期限並未獲回應後,今年11月15日,郭會增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向肥鄉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出具公開司法鑒定信息,深讀了解到,目前肥鄉區法院已受理郭會增的訴訟請求。

去年4月,郭建民夫婦還在為尋女奔波,如今兩位老人均離世本文圖片均來自深讀



女兒在單位失蹤二審認定不屬工傷

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對原告蔡鵬娥與被告邯鄲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第三人肥鄉縣農牧局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撤銷被告邯鄲市人社局2014年7月28日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限被告邯鄲市人社局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對原告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蔡鵬娥已於2015年5月16日上午11時因突發心肌梗塞經搶救無效去世,訴訟主體依法變更為蔡鵬娥的繼承人郭建民(丈夫)、郭會增、郭紅芳。

2015年12月10日,一審第三人肥鄉縣農牧局向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6年8月,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二審判決。

二審判決書中,對失蹤女兒郭桂芳的工傷不予認定。



判決中提到,肥鄉縣委組織部、肥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鄉縣農牧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就郭桂芳失蹤情況進行了調查,結論為“‘郭桂芳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這一說法無確切依據,難以成立”。

法院認為,之後,上訴人肥鄉縣農牧局作出決定,撤銷了該局出具的所有含有“郭桂芳在農業局值夜班時失蹤”內容的證明材料及在工傷認定申請表上加蓋的公章,故被上訴人郭會增、郭紅芳(一審判決後,郭建民去世,訴訟主體依法變更為郭會增、郭紅芳)主張郭桂芳在肥鄉縣農牧局值夜班時失蹤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且郭桂芳失蹤被宣告死亡的情形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一審法院原判不當。

邯鄲中院判決:撤銷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一審行政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郭會增、郭紅芳的訴訟請求。

四份關鍵的值班證明

關於郭桂芳失蹤後死亡是否能認定為工傷爭論的核心,是四份由農牧局曾出具的證明。

深讀通過查詢肥鄉縣的相關數據檔案發現,縣農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後四次以單位名義,加蓋公章證明“原農牧局職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

在一審判決中,原審法院認可了郭桂芳是在單位值夜班時失蹤的說法,並表示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至少兩份證明為肥鄉縣農牧局出具,均可證明郭桂芳在農牧局值夜班時失蹤。

郭建民在世時,與多年患病的他交流,每一句都需先經小女兒轉述。

此外,在郭桂芳工傷認定申請表上受傷害經過簡述中也寫明了其是在值班時失蹤一事。

但在二審審理過程中,肥鄉縣委組織部、肥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鄉縣農牧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卻撤銷了所有含有公章的證明材料。

9月9日下午,深讀試圖聯係肥鄉縣農牧局局長李會民,就上述問題進行采訪,多次撥打電話無人接聽。

家人申請公開疑似屍骨司法鑒定信息

超過時限未獲回應起訴公安局法院受理

2016年10月25日,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向邯鄲市肥鄉區公安局法製辦公室申請公開1993年2月在肥鄉棉油廠後側枯井中發現的屍骨(郭家人認定現場的屍骨係郭桂芳)司法鑒定的相關信息,以此來確定該具屍骨的身份。

據郭會增講述,當年枯井中發現屍骨後,其母親蔡朋娥和妹妹郭紅芳現場辨認是姐姐郭桂芳,但後來不了了之。

在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已超過相關規定期限並未獲回應後,今年11月15日,郭會增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向肥鄉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出具公開司法鑒定信息,目前肥鄉區法院已受理郭會增的訴訟請求。

在這份《行政起訴狀》中,郭會增寫到:1993年2月份,在肥鄉縣油棉廠後側枯井中,發現一具屍體,經公安局現場勘察,並經我母親蔡朋娥及我妹郭紅芳當場辨認該屍體確係我姐郭桂芳,公安並對屍體進行了司法鑒定。2016年10月26日,我以特快傳遞向該公安局申請依法公開我姐屍骨鑒定的相關信息。10月27日,公安收到後,本應履行職責,依法公開相關信息,但至今拒不答複,又未公開相關信息,現已超過了信息公開條例中的期限,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依據行政訴訟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事件回顧

肥鄉事件後被開除黨籍女兒失蹤無音訊

1982年,肥鄉黨代會期間,時任縣委書記意外落選。

時任肥鄉縣常耳寨公社書記的郭建民發現選舉中存在不正常的違反民主選舉的現象。於是他向新華社如實進行了反映,揭露了選舉內幕和真相。

經過深入調查,在掌握了大量詳實材料後,時任新華社記者趙德潤寫了一篇題為《肥鄉縣少數人用文化大革命手法把縣委書記搞下台》的內參迅速上報中央,引起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中央領導為此作了批示。

中央成立專案組進駐肥鄉。最終,幾十名縣(鄉)級領導幹部因此受到嚴肅處理。在黨中央的介入下,肥鄉事件得到妥善解決,落選的縣委書記恢複了職務。

肥鄉事件兩年後,1984年,郭建民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停發工資。直到1986年經郭建民本人不斷申訴,才將郭建民調到縣農業局技術站工作至其退休,停發的工資隨後也全部補回。

直至1987年,在肥鄉縣委宣傳部的黨組織會上,才恢複了郭建民的黨籍。

《光明日報》原副總編講述1982年肥鄉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貢獻。

同時,郭建民的女兒郭桂芳因支持父親反映問題並常幫父親寫材料,曾被所在單位辭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單位值班時突然神秘失蹤,至今仍然毫無音訊。

據郭建民家人回憶,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頓好她不足3歲的兒子,到農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蹤。當日,郭建民及其愛人蔡朋娥就到肥鄉縣公安局報案。

2015年1月12日,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記者曾向肥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袁曉雷求證,他表示:“案件發生時間太長,等情況了解清楚了再給答複。”

當年4月3日,其回複是:郭桂芳失蹤案至今沒有立案,不過沒立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定,該案件已過了20年追訴期。

同時,袁曉雷還表示:“我們查了,沒有發現該案的報案記錄,我們認為當事人家人當年沒報案。也可以說,該失蹤案發生的20多年間,郭桂芳的家人就沒有找過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

2014年10月,肥鄉縣公安局還抽了郭桂芳兒子和丈夫的血樣,並把郭桂芳的有關信息錄入了全國失蹤人員信息係統。

為給女兒認定工傷將人社局訴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鄉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確認郭桂芳之死亡屬於工傷”。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傷險認決字(2014)134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對於郭桂芳在工作崗位失蹤認定工傷的問題,肥鄉縣農牧局局長李會民曾告訴記者:“上級沒有認定為工傷,原因是我們目前調查的情況尚沒有證據證明當晚郭桂芳在其單位值班。”

記者通過查詢肥鄉縣的相關數據檔案卻發現,縣農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後四次以單位名義,加蓋公章證明“原農牧局職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鄉縣“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鵬娥為給失蹤的女兒認定為工傷,特向叢台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訴訟狀。

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邯鄲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重新作出認定。

郭建民家人從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拿到一審勝訴判決書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為給近來一直患病不起的父親過82歲的生日,回家時還特意買了一個生日蛋糕。盡管父親患有老年癡呆症已無法知道女兒郭桂芳工傷勝訴的消息,但我還是把這一喜訊告訴了父親。”郭建民的二兒子郭會增說。

可是,沉浸在勝訴喜悅中的郭家人怎麽也不會想到,過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會增看來,父親至死都沒有等到郭桂芳失蹤案的任何明確信息,是父親此生最大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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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反腐英雄尋女續:家屬又挖到骨頭 未能在京做鑒定

大白新聞 2019-06-25 07: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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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民之子、郭桂芳弟弟郭會增在涉事地點尋找線索



“河北邯鄲肥鄉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兒郭桂芳失蹤”案至今仍撲朔迷離,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郭桂芳1990年上夜班時失蹤,至今杳無音信,郭家人認為其因參與反腐舉報而遭陷害。

6月25日上午,郭會增告訴澎湃新聞, 2018年8月,肥鄉區公安局局長對其稱“你姐姐是被一輛黑色轎車拉走了”;約兩個月前,郭會增又在那口井下挖出了7塊骨頭。郭會增認為,這些信息會推動事件的調查。

6月25日上午,肥鄉區公安局局長盧誌林告訴澎湃新聞,局裏未接到郭會增“新挖到骨頭”的信息,此外相關信息均不予透露。

澎湃新聞2015年曾報道,1982年,郭建民任肥鄉縣(2016年肥鄉縣調整為肥鄉區)常耳寨公社書記,他作為代表參加當年肥鄉縣黨代會時發現,選舉中存在很多極不正常的現象和違反民主選舉的因素。於是,他寫信向新華社河北分社和中央反映。新華社記者隨即以內參形式向黨中央報告。當時的中央領導同誌作出了批示,隨後三四十名違法違紀的領導幹部被嚴肅處理。

1984年,郭建民突然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停發工資;後來郭建民堅持上訪,得到省委領導重視,恢複了黨籍,重新調動了工作。

但在1990年時,郭建民大女兒郭桂芳在縣農業局上夜班時,莫名失蹤,從此杳無音訊。當時郭家人在電視台和報紙上都登了尋人啟事。後來其他地方發現女屍,就會通知他們。“縣農業局曾派人和我父親一起到張家口、北戴河、秦皇島、北京、石家莊等地尋找姐姐下落,但最後也沒尋到。”郭會增告訴澎湃新聞,1993年時,有人在當地一口古井內發現一具女屍,母親到現場後看到屍體的頭發、衣著等都與郭桂芳相似,就回家通知父親郭建民去公安局報案,等到家人再到現場時,發現屍體已被公安局收走了。

“後來公安局也沒有通知我們去辨認是不是我大姐。”郭會增說,這麽多年過去,那具屍體究竟是不是郭桂芳,家屬並沒有接到有關部門的認定定論。

郭會增在枯井處挖出骨頭
 

6月25日,郭會增告訴澎湃新聞,他認為這一事件已有“重大突破”。他介紹,2018年8月,肥鄉區公安局局長對其稱“你姐姐是被一輛黑色轎車拉走了”,並稱是“從卷宗裏查到的”。

此外,郭會增介紹,約兩個月前,他又在那口古井下挖出了7塊骨頭。挖出骨頭後,他帶著骨頭自發來到北京,試圖尋求鑒定,後被告知需要通過當地公安局。但目前,他仍未將這7塊骨頭提供至肥鄉區公安局。

此前報道

河北肥鄉縣反腐英雄尋女25年未果,家人起訴公安局獲受理

微信公眾號“深讀”12月29日消息,2015年4月,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曾以《反腐英雄尋女25年未果》為題,報道了河北肥鄉縣反腐英雄郭建民女兒郭桂芳在單位值班時失蹤,家人尋找25年未果,當地警方未立案一事,引發輿論關注。

如今,郭建民與妻子蔡鵬娥已雙雙離世,也沒等來女兒失蹤案的更多有用信息。家人曾申請當地人社局將郭桂芳的死認定為工傷,一審判決勝訴。二審法院認為,將郭桂芳認定為工傷依據不足,駁回原告訴請。

2016年10月底,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向邯鄲市肥鄉區公安局法製辦公室申請公開1993年2月在肥鄉棉油廠後側枯井中發現的屍骨(郭家人認定現場的屍骨係郭桂芳)司法鑒定的相關信息,以此來確定該具屍骨的身份。

在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已超過相關規定期限並未獲回應後,今年11月15日,郭會增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向肥鄉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出具公開司法鑒定信息,深讀了解到,目前肥鄉區法院已受理郭會增的訴訟請求。

去年4月,郭建民夫婦還在為尋女奔波,如今兩位老人均離世本文圖片均來自深讀



女兒在單位失蹤二審認定不屬工傷

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對原告蔡鵬娥與被告邯鄲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第三人肥鄉縣農牧局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撤銷被告邯鄲市人社局2014年7月28日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限被告邯鄲市人社局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對原告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蔡鵬娥已於2015年5月16日上午11時因突發心肌梗塞經搶救無效去世,訴訟主體依法變更為蔡鵬娥的繼承人郭建民(丈夫)、郭會增、郭紅芳。

2015年12月10日,一審第三人肥鄉縣農牧局向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6年8月,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二審判決。

二審判決書中,對失蹤女兒郭桂芳的工傷不予認定。



判決中提到,肥鄉縣委組織部、肥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鄉縣農牧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就郭桂芳失蹤情況進行了調查,結論為“‘郭桂芳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這一說法無確切依據,難以成立”。

法院認為,之後,上訴人肥鄉縣農牧局作出決定,撤銷了該局出具的所有含有“郭桂芳在農業局值夜班時失蹤”內容的證明材料及在工傷認定申請表上加蓋的公章,故被上訴人郭會增、郭紅芳(一審判決後,郭建民去世,訴訟主體依法變更為郭會增、郭紅芳)主張郭桂芳在肥鄉縣農牧局值夜班時失蹤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且郭桂芳失蹤被宣告死亡的情形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一審法院原判不當。

邯鄲中院判決:撤銷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一審行政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郭會增、郭紅芳的訴訟請求。

四份關鍵的值班證明

關於郭桂芳失蹤後死亡是否能認定為工傷爭論的核心,是四份由農牧局曾出具的證明。

深讀通過查詢肥鄉縣的相關數據檔案發現,縣農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後四次以單位名義,加蓋公章證明“原農牧局職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

在一審判決中,原審法院認可了郭桂芳是在單位值夜班時失蹤的說法,並表示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至少兩份證明為肥鄉縣農牧局出具,均可證明郭桂芳在農牧局值夜班時失蹤。

郭建民在世時,與多年患病的他交流,每一句都需先經小女兒轉述。

此外,在郭桂芳工傷認定申請表上受傷害經過簡述中也寫明了其是在值班時失蹤一事。

但在二審審理過程中,肥鄉縣委組織部、肥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鄉縣農牧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卻撤銷了所有含有公章的證明材料。

9月9日下午,深讀試圖聯係肥鄉縣農牧局局長李會民,就上述問題進行采訪,多次撥打電話無人接聽。

家人申請公開疑似屍骨司法鑒定信息

超過時限未獲回應起訴公安局法院受理

2016年10月25日,郭桂芳的弟弟郭會增向邯鄲市肥鄉區公安局法製辦公室申請公開1993年2月在肥鄉棉油廠後側枯井中發現的屍骨(郭家人認定現場的屍骨係郭桂芳)司法鑒定的相關信息,以此來確定該具屍骨的身份。

據郭會增講述,當年枯井中發現屍骨後,其母親蔡朋娥和妹妹郭紅芳現場辨認是姐姐郭桂芳,但後來不了了之。

在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已超過相關規定期限並未獲回應後,今年11月15日,郭會增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向肥鄉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出具公開司法鑒定信息,目前肥鄉區法院已受理郭會增的訴訟請求。

在這份《行政起訴狀》中,郭會增寫到:1993年2月份,在肥鄉縣油棉廠後側枯井中,發現一具屍體,經公安局現場勘察,並經我母親蔡朋娥及我妹郭紅芳當場辨認該屍體確係我姐郭桂芳,公安並對屍體進行了司法鑒定。2016年10月26日,我以特快傳遞向該公安局申請依法公開我姐屍骨鑒定的相關信息。10月27日,公安收到後,本應履行職責,依法公開相關信息,但至今拒不答複,又未公開相關信息,現已超過了信息公開條例中的期限,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依據行政訴訟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事件回顧

肥鄉事件後被開除黨籍女兒失蹤無音訊

1982年,肥鄉黨代會期間,時任縣委書記意外落選。

時任肥鄉縣常耳寨公社書記的郭建民發現選舉中存在不正常的違反民主選舉的現象。於是他向新華社如實進行了反映,揭露了選舉內幕和真相。

經過深入調查,在掌握了大量詳實材料後,時任新華社記者趙德潤寫了一篇題為《肥鄉縣少數人用文化大革命手法把縣委書記搞下台》的內參迅速上報中央,引起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中央領導為此作了批示。

中央成立專案組進駐肥鄉。最終,幾十名縣(鄉)級領導幹部因此受到嚴肅處理。在黨中央的介入下,肥鄉事件得到妥善解決,落選的縣委書記恢複了職務。

肥鄉事件兩年後,1984年,郭建民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停發工資。直到1986年經郭建民本人不斷申訴,才將郭建民調到縣農業局技術站工作至其退休,停發的工資隨後也全部補回。

直至1987年,在肥鄉縣委宣傳部的黨組織會上,才恢複了郭建民的黨籍。

《光明日報》原副總編講述1982年肥鄉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貢獻。

同時,郭建民的女兒郭桂芳因支持父親反映問題並常幫父親寫材料,曾被所在單位辭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單位值班時突然神秘失蹤,至今仍然毫無音訊。

據郭建民家人回憶,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頓好她不足3歲的兒子,到農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蹤。當日,郭建民及其愛人蔡朋娥就到肥鄉縣公安局報案。

2015年1月12日,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記者曾向肥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袁曉雷求證,他表示:“案件發生時間太長,等情況了解清楚了再給答複。”

當年4月3日,其回複是:郭桂芳失蹤案至今沒有立案,不過沒立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定,該案件已過了20年追訴期。

同時,袁曉雷還表示:“我們查了,沒有發現該案的報案記錄,我們認為當事人家人當年沒報案。也可以說,該失蹤案發生的20多年間,郭桂芳的家人就沒有找過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

2014年10月,肥鄉縣公安局還抽了郭桂芳兒子和丈夫的血樣,並把郭桂芳的有關信息錄入了全國失蹤人員信息係統。

為給女兒認定工傷將人社局訴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鄉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確認郭桂芳之死亡屬於工傷”。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傷險認決字(2014)134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對於郭桂芳在工作崗位失蹤認定工傷的問題,肥鄉縣農牧局局長李會民曾告訴記者:“上級沒有認定為工傷,原因是我們目前調查的情況尚沒有證據證明當晚郭桂芳在其單位值班。”

記者通過查詢肥鄉縣的相關數據檔案卻發現,縣農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後四次以單位名義,加蓋公章證明“原農牧局職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鄉縣“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鵬娥為給失蹤的女兒認定為工傷,特向叢台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訴訟狀。

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邯鄲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重新作出認定。

郭建民家人從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法院拿到一審勝訴判決書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為給近來一直患病不起的父親過82歲的生日,回家時還特意買了一個生日蛋糕。盡管父親患有老年癡呆症已無法知道女兒郭桂芳工傷勝訴的消息,但我還是把這一喜訊告訴了父親。”郭建民的二兒子郭會增說。

可是,沉浸在勝訴喜悅中的郭家人怎麽也不會想到,過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會增看來,父親至死都沒有等到郭桂芳失蹤案的任何明確信息,是父親此生最大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