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投資房地產都虧了!幸虧王菲脫身早…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更多新聞請進入文學城“菲鵬婚變”專題頁麵


李亞鵬又陷入了輿論漩渦,這個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的藝人,卻在多年後以“投資房地產卻失敗”的身份出現了。

01

投資房地產六年失敗



新加坡媒體爆料稱,王菲前夫李亞鵬和哥哥李亞偉投資房地產六年失敗,一度被告上法院,遭索賠4000萬人民幣,由於李亞鵬尚未償還債務,被列為失信名單,他和王菲所生女兒李嫣恐受波及。

也有媒體報道,李亞鵬因生意失敗,曾自爆光六年來沒有任何的收益,一直在“吃老本”使用自己之前的存款,導致最後成為與王菲離婚的主要原因。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被執行人信息”顯示,李亞鵬,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為“1971年”(和李亞鵬公開的出生日期吻合),顯示立案時間是2018年4月9日,執行法院為朝陽法院,案號為(2018)京0105執7240號。

不過,在“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和“被限製消費”信息中並沒有李亞鵬。

另據天眼查數據顯示,麗江雪山投資有限公司共有三起司法協助案件,分別為凍結李亞鵬1300萬人民幣、凍結李一兵1098萬人民幣、凍結控股股東“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1729.65萬人民幣。

02

經紀人回應:不是老賴

而新京報的報道證實了上述李亞鵬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那位,其援引李亞鵬經紀人的回複稱,“此係商業合同糾紛,目前該案件在北京高院的申訴司法程序中 ,失信人一說不子虛烏有,不屬實。“

根據三中院作出的(2018)京03民終3815號判決書,泰和友聯公司一審向朝陽法院起訴,要求李亞鵬、李亞煒、中書公司(全稱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之一)連帶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欠款4000萬元和利息、公告費等費用。

此前,2012年1月9日,雪山公司(甲方)與泰和友聯公司(乙方)簽訂《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約定雙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項目,合作方式為資金合作和項目管理合作,乙方出資6000萬元對甲方公司進行注資,並相應獲得甲方公司10%的股份。乙方保留其投資總額不超過1.8億元,股份比例為30%的投資權利。後泰和友聯公司分別於2012年1月、7月轉賬6000萬。2015年4月17日,李亞鵬等三名被告出具承諾函,不得變相稀釋泰和友聯公司在雪山公司的10%的股權,承諾原告公司董事會權利,以及雪山公司原股東承諾於2015年7月支付4000萬的到期債權,如有困難陸續支付截至同年底。李亞鵬及中書公司提供股權擔保。但後泰和友聯公司在到期後多次催款一直未給付。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李亞鵬、李亞煒向泰和友聯公司出具承諾函,自願承諾支付4000萬,支付期限屆滿,應該履行承諾。綜上,一審法院判決李亞鵬、李亞煒於判決生效後支付4000萬元和利息等。後二被告上訴。經北京市三中院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判決日期為今年3月23日,判決生效後,原審原告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03

6年坎坷經商路

李亞鵬的商業之路開始於1999年,當時在舊金山拍戲時和友人拿到50萬美元風險投資,成立互聯網公司並開始其商業生涯。

2001年6月1日起,李亞鵬陸陸續續的成立了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世紀春天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歡樂春天國際演藝經紀(北京)有限公司、麗江春天旅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王菲曾給他起外號“八爪魚”,言下之意是李亞鵬同時擁有八家公司。

李亞鵬還曾打造上海夜店Vip Room,據傳斥資8000萬元。但僅在經營4年後就因虧損停業,有傳其因此虧了400萬元。

2010年,李亞鵬創立了以文化藝術資源整合運營為主導業務的中書控股 ,並開啟了通過為地產項目提供文化“價值倍增力”的地產跨界新模式 。

2011年5月,李亞鵬以北京中書地產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身份在雲南麗江打造文化產業試驗園,又準備在麗江買地做旅遊度假產品,總投資額達到50億元。

自2013年開始,王菲、李亞鵬倡導發起的嫣然天使基金遭到外界質疑,爆料人周筱贇連續發長微博,質疑李亞鵬私吞基金款項、暗指基金內存在黑幕操作。當時王菲力挺前夫李亞鵬,而在經曆8個月的調查之後,證實嫣然基金是清白的。

民政部於8月12日稱,經核查,嫣然基金2006-2013年為患兒支出手術費約4002萬元,救助患兒9616例;用於嫣然天使兒童醫院資金約5322萬元。至去年底,用於醫院建設資金為定向籌款定向使用,未發現所舉報問題。

李亞鵬也曾公開承認,做生意比拍戲要難很多,雖然天使基金屬於公益項目,但是涉及到財務問題,在多次遭受質疑後,李亞鵬心力交瘁。

而這次投資房地產又再次失敗,有網友感慨"幸虧王菲脫身得早"。

04

將捐70%的個人財富

李亞鵬日前接受專訪暢談慈善事業,他公開喊話:“我會把70%的個人財富都捐獻給社會。”

李亞鵬解釋了一下為何是70%,他表示:“因為我也是個人,我還有我的家人,留給自己的孩子一些財富,也是應該的。”

他還表示,如果說一個人從一開始就知道,就設定了你一生的財富最終是要70%捐給社會,這種前置性的設定,“我覺得和我到70歲才做這樣一個決定,

帶給你的人生是完全不同的。”

而有意思的是,新加坡媒體爆料稱,李嫣在和汪峰的女兒一同出遊的時候隻逛街兩個小時就消費10萬塊。不禁有網友要問,等李亞鵬夫婦老了之後,這樣的三成財產夠李嫣消費的嗎?

查看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