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外媒紛紛報道了日本一名婦女和丈夫離婚的新聞...
這名婦人(以下稱A)來自日本岩手縣,今年55歲的她已經和丈夫結婚30年,但最終她選擇以離婚的方式結束這段婚姻。
媒體之所以報道這段離婚,原因是因為——在A提出離婚的時候,A的丈夫已經意外去世3年了。
沒錯,她在丈夫去世後才向婚姻機構提出了離婚。
當媒體采訪她時,她才說出了自己做這個決定背後的原因..
在30年前,A嫁給了自己的丈夫,她本來向往著幸福愛情,但在和丈夫慢慢相處下來後,他們之間卻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矛盾...
丈夫的家族事業是農戶,當時剛結婚的時候,公婆便要求A和丈夫可以和他們住在一起,這樣可以幫忙分擔家裏的農事。
(示意圖來自網絡,下同)
當時A的丈夫不想搬回去,於是找了個借口說是自己妻子“不想一起住”,把自己爸媽的這個要求回絕了。
A的性格比較軟弱,在這件事情上吃了個啞巴虧,心裏非常憋屈,
這件事後,公婆對A開始懷有不滿的情緒,而這件事也成為了A接下來30年不幸福婚姻的導火線。
接下來的多年,
每當去公婆家的時候,她和自己婆婆都是先等家裏的男人吃完飯後,再吃冷掉的剩飯剩菜,
她曾經試探地跟自己丈夫說:媽吃冷飯這樣沒關係嗎?
然而丈夫把這一切當作理所當然,甚至還反問她:有什麽問題?
不但這樣,
她在公婆家的時候,要等家裏所有人都洗完澡後,才能去洗澡,這樣她洗完後可以順便打掃浴室。
種種的這些行為,讓她覺得,在這個家裏,她的地位是最低的。
如果說這些還是小事,
那讓她爆發的,就是丈夫的控製欲了。
她的丈夫控製欲非常強,甚至已經把她當成了自己的物品,
她曾經想過趁孩子上學的時候去外麵找個工作,但卻被丈夫命令“隻能找沒有男人的工作”,
甚至上班的時候化妝,或者穿條裙子,她的丈夫都要管,都要一頓責罵...
更過分的是,
她連生病的權利都沒有,
當她生病的時候,丈夫關心的是,是由誰來做飯...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
所有的種種經曆,讓她逐漸對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最後死心...
她曾經想過離婚,但後來都被自己的母親勸退,勸她為了孩子,忍一忍。實在不行,“把丈夫當死人吧”
結果後來,在3年前,她的丈夫真的因為意外身亡了。
即便在丈夫去世後,她依然不能原諒他所做的一切,她不想將來自己去世後和丈夫葬在一起,不想墓碑上刻著丈夫的名字,甚至不想再從夫姓。
於是,她考慮再三,最終決定向政府提交“姻族關係終結申請”,和去世的丈夫離婚,同時與丈夫的父母及其他親屬斷絕了關係。
這種行為,就是日本如今越來越普遍的”死後離婚“現象。
所謂死後離婚,就是在配偶去世後,與其血親斷絕關係的登記,辦理這種離婚的手續很簡單,隻要向區公所提出終止姻親關係的申請,就可以單方麵結束這段婚姻。
根據統計,日本申請死後離婚的件數,2015年是2783件,而2016年達到了4032件,這個數據是10年前的2倍多。
目前,申請死後離婚的大部分都是50至60多歲的女性,在作出這樣的決定的同時,她們沒少受到輿論的壓力,
“都一起生活一輩子了,沒有愛情也有親情,算了”
“怎麽說都是你的公婆,至於做得這麽絕嗎?”
“人都不在了,還做這些做什麽?太過分了”
一直以來,男主外女主內是日本社會角色定位的鮮明特征,大部分的日本女性都負責家庭事務,相夫教子,伺候公婆,這些似乎成為了她們理所當然的事,而絕大部分日本男性也將這樣的事視作理所當然。
同時,長期負責家務事,這些也讓妻子們成為了各種家族矛盾的中心,各種瑣事讓她們苦不堪言...
夫妻不和,家族壓力等等這是死後離婚的導火線,
但令人們選擇這種方式結束婚姻的,其實還有另外一些“好處”,
首先,這種離婚方式,並不影響對配偶遺產的繼承權,
同時,離婚後對配偶家族老人的撫養義務會隨之結束,可馬上從經濟負擔中解脫,
還有就是,辦理離婚後,那些因為過往種種矛盾,受到配偶親友欺負而不希望和對方繼續牽扯的,可以光明正大地斷絕聯係,也不會再有法律上的認可。
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原因是,
日本慣有的夫妻同姓製度,近年來也飽受爭議,隨著社會的發展,對同姓製度進行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
“為什麽我跟了丈夫一輩子,連自己的姓都無法保留!”
所有的這些,都成為了她們選擇和去世的丈夫離婚的原因...
而在日本這個國家,這可能是她們唯一找回自我,找回自由的機會...
然而,
目前日本社會對於這種現象的接受度依然不高,
在街頭采訪中,很多人認為這樣的做法還是“太無情”“太不夠意思”,“畢竟還是一家人啊”...
當然,也有男性表達對這種特殊離婚現象的理解,
比如一位男性因為自己的母親的生活無法自理,常年需要人照顧,為了不給自己妻子增加太多負擔,他認為如果自己去世,妻子有決定自己是否要繼續照顧其母親的權利...
畢竟,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我們不是當事人,
誰又知道知道對方經曆過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