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捉賊保安女兒遭報複輪奸案追蹤:其實真相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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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東莞市高埗鎮保安梁某生挺身抓賊,其15歲的女兒梁芳(化名)遭到歹徒殘忍報複。事件直至今日仍然令人唏噓不已,扼腕歎息。

近日,網上流傳著《東莞英雄保安這6年:女兒出走,班幹部兒子涉搶劫被拘》的消息。6年前的事情再次重提,又掀起一輪熱潮,引發熱議。

不過,東莞市公安局昨晚發來通報,事件的“劇情”部分逆轉。東莞市公安局調查核實:梁芳並未離家出走。事實是,梁芳其後與父親的同事鄧平(化名)相愛,兩人目前已經結婚並生兒育女,梁芳一直在鄧平的老家貴州生活,與鄧平父母一起帶小孩。

案情回顧:

輪奸梁芳的歹徒已獲刑

東莞警方調查顯示:2009年,梁某生在高埗鎮低湧村某網吧當保安員。當年4月6日,其履行自身職責向低湧村治保會反映並協助抓獲2名在網吧盜竊手機的嫌疑人。同年5月3日,梁某生的長女梁芳(化名)遭黃任祥、黃才偉、王晶坤3名犯罪分子報複傷害。

據報道,梁芳被上述三人綁架,並在期間遭到輪奸和虐待,事件隨後引發各界關注,時任東莞市市委書記的劉誌庚作出批示,要求打擊犯罪,褒獎見義勇為行為。

後經偵查,警方將黃任祥等3名犯罪分子抓獲。2010年5月22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黃任祥、黃才偉、王晶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二年、十六年,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共2526.19元。

現狀:

3強奸犯仍在服刑中

目前,黃任祥等3人仍在服刑中。針對此案,東莞市委、市政府同高埗鎮政府派員對梁某生家庭進行慰問,並送上8萬元慰問金。市、鎮婦聯和社工等部門機構也積極介入,為其家庭提供幫助。

而梁某生的兒子梁某榮,經過警方調查核實,其因為今年6月在高埗鎮內夥同他人搶劫中學生財物而被抓,7月24日,市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梁某榮、黃某以涉嫌搶劫罪批準逮捕。

謠言!

傳言1:梁芳下落不明?

網傳梁芳因遭輪奸,一直未能走出陰影,且其戶籍問題未能得到解決,最終離家出走、下落不明。而據警方在高埗和貴州調查,2011年,梁某生長女梁芳與鄧平(化名,與梁某生夫婦為同事)相愛,於當年隨鄧平回貴州老家。其間,梁芳為鄧平生兒育女,並一直在貴州與鄧平父母住在一起帶小孩。今年6月,鄧平曾回老家看望了梁芳及小孩。

經查,2011年至今,梁芳與鄧平及其父母關係融洽,並與梁某生夫婦有聯係,其間鄧平曾想帶梁芳回莞,但梁芳父母不同意。真的!

傳言2:保安兒子涉搶劫?

網上消息還稱梁某生兒子觸犯刑律,涉嫌犯罪。

東莞市公安局證實,今年6月16日18時許,高埗一名中學生向警方報案,稱其於6月10日11時許,在學校旁被2名男子搶走25元。高埗警方經調查後,於6月17日、19日,分別將梁某榮、黃某抓獲。經審訊,梁某榮、黃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7月24日,市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梁某榮、黃某以涉嫌搶劫罪批準逮捕。

“下落不明”因部分事實被隱瞞

對於梁芳的情況,東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東莞市公安局發布的情況,因為隻是公安部門的調查,所以目前隻有警方而沒有其他部門的情況。

經調查,謠言的發生是因為梁某生夫婦在事件中刻意隱瞞事實,欺騙媒體和公眾輿論

怎麽可以瞎說 發表評論於
市委書記指示了,才判12年?
笑含 發表評論於
25元判搶劫,那報複強奸算什麽?怎麽也得死刑吧。
stillsingle 發表評論於
嗯。女孩15歲被輪奸傷害後過得很幸福。Live happily ever after.有這麽好的政府,東莞人民有福氣。
它鄉 發表評論於
難得左中右派這次立場相近。
needtime 發表評論於
整個媒體和當地政府成了黑幫助手?

不整死這家人不罷休的架勢! 黑幫化的征兆嗎?
從容天晴 發表評論於
父母要保護女兒,媒體卻一定要把“真相”曝光,政府還助威,說可憐的父母歪曲事實。要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們女兒身上,他們會怎麽做?開個微博每天直播女兒的生活嗎?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新省委書記既然下了決心,治理東莞。
就不要半途而廢。
整個明白。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東莞的政府官員還是需要大力整頓。
不然,國何以為國?

laborlaw 發表評論於
報複輪奸起碼判個無期死緩,怎麽才十幾年。

你到美國來這麽幹試試。

黃任祥、黃才偉、王晶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二年、十六年,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共2526.19元。
china01 發表評論於
媒體是否有侵犯人家隱私權?!
TZMAN 發表評論於
很不地道的媒體,人家有過一次遭遇了,現在願意下落不明;你非給人家查出來,到底想幹什麽啊?
解悶湊熱鬧 發表評論於
說人家父母刻意隱瞞事實,欺騙媒體和公眾太不合適。梁芳之所以留在農村帶孩子,不能回東莞,就是為避開知道那件事的公眾,避免閑言碎語和傷害。在農村,沒人知道她那段曆史。告訴了記者和公眾,他女兒的日子還能太平嗎?這政府說話真缺德。
pcboy888 發表評論於
事實和傳言差不多啊。但搶25元怎麽也不能算搶劫罪啊,最多拘留一天,其實口頭警告加學校批評教育更合理。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經調查,謠言的發生是因為梁某生夫婦在事件中刻意隱瞞事實,欺騙媒體和公眾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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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這篇文章的目的吧。
MMMMM06 發表評論於
報複輪奸傷害的為什麽判得那麽輕??
azkaban 發表評論於
輪奸判12年,搶劫25元該判多少年?3年合理吧?不給這些農民點color see,他們不知道馬王爺有幾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