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異見記者高瑜:“三進宮”兩因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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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again10 發表評論於
我看你和那位lantian-yun倒蠻像網評員。As a matter of fact, if you do get the money by posting those garbage, I can understand. If not, I would recommend you seek some help mentally.
奧巴驢 發表評論於
民主人士多是些虛偽狡詐的人。什麽事都幹得出來。
上流Man 發表評論於
這七不講,因為太反社會進步了,俺之前就沒有相信過。
這下好,謠言又一次被證明是事實,隻是代價有點大啊。
“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的”,可現在俺還能說什麽,做什麽呢。
絲瓜種 發表評論於
欲加之罪,隻能騙騙那些沒有腦子不會思考的被洗腦者。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高瑜無罪。 而是中共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

中國憲法稱"公民有言論自由",卻把寫了幾篇文章的劉曉波和為民請願的許誌永博士打入監獄。

中國的憲法時時刻刻都在遭受著這個黨這個政府的踐踏,使其權威和尊嚴盡失。

我國的憲法就是一張廢紙!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該案有“五奇”:

政黨的文件怎麽能夠被定為“國家機密”,誰有權做出這種離奇的決定?這是一奇。高瑜不是黨員,“保守黨的機密”對她沒有約束力,她連黨紀也無從違反,何來“泄露國家機密”?這是二奇。中共不是秘密黨,不是地下黨,早在1949年該黨中央就作出了《關於公開黨的決定》,難道至今還在進行什麽不可告人的活動?這是三奇。人們常說有軍事機密,經濟機密,但9號文件據稱是講意識形態的,意識形態居然成為“國家機密”,不僅是奇,簡直是滑稽之極,這是第四。當然,也可能那個文件不是正確的,而是錯誤的,傳播出去是會禍國殃民的——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高瑜為中共傳播信息,何罪之有?如果這個文件確有嚴重錯誤,有損黨的形象,則理應由文件的起草者和發布者負全責,現在有關部門卻嫁禍於記者,懷疑記者有罪。請問,如果收集和傳播信息有罪,哪裏還有記者的存身之地?這是五奇。

(From a Chinese citizen)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中共的紅頭文件不屬國家機密,充其量是共產黨的見不得人的隱私。

所以,這裏不存在泄露國家機密。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中國憲法稱"公民有言論自由",卻把寫了幾篇文章的劉曉波打入監獄。

中國的憲法時時刻刻都在遭受著這個黨這個政府的踐踏,我國的憲法就是一張廢紙!
不大不小 發表評論於
啥幾吧東西都是機密!
頤和園 發表評論於
要說泄密,把所謂機密的9號文件交給高瑜的那個人才算泄密。高瑜無罪。有罪的是欲加其罪的當局。
ita 發表評論於
中國文人自古以來都是為私利和上層服務的,毛時代讓他們為工農兵服務,他們為這事在毛死後一直懷恨在心,辱罵毛30多年。最近30年中國文人們又找到了一個服務對象,就是和洋人亨通一氣。
夫子 發表評論於
記者不泄密, 還算什麽記者? 完全是欲加之罪。 曆史將還高瑜一個公道。

釋放高瑜!!
tryagain10 發表評論於
完了沒: 不知你是天真呢,還是愚蠢,或者是你隻為發帖賺錢。你試試在公司裏拿一張有文字的紙出來,FBI 如果認為你有竊密行為但找不到證據,他們就可以以這張紙作為證據,請個權威人士評估這張紙的價值,一千五百萬。判你個10年。你信不信?
tryagain10 發表評論於
是不是機密不是由泄密者來定義,不是由獲密者來解釋,更不用受害方的仇家來評論。如果文件的擁有者在上蓋有機密,哪怕再沒價值,你通過渠道得來,並發給敵對方,或競爭者,那就是犯罪。這就是法製,這就是普世。
shennian 發表評論於
高瑜案絕不會像官方表麵報道的那麽簡單,可以自由上網的朋友,不妨搜一下高瑜近期發表的言論,會發現她背後有人在給她喂料,而且還是深喉嚨。高瑜被捕的真正原因不是她關於民主的那些言論(這些內容,她這些年一直在講,而且別人也在講),而是她近期對中共高層權力鬥爭內幕和進展的一些爆料。從爆料內容看,她可能是被人利用,也可能是有意替某派在講話,情況很複雜。高瑜的案子和薛蠻子、陳永洲案一樣,真正的原因是不能說的,官方說她泄漏“9號文件”,其實隻是個障眼法。很多人都對高瑜因泄漏這樣一個不是秘密的秘密被抓而感到不解,感到不解就對了,因為本來就不是這個原因。薛蠻子被抓,大家都不信他是因為“嫖娼”,那為什麽高瑜被抓,官方說什麽就相信了呢?
zfbc 發表評論於
9號文件是一年以前的事,保密性早就被稀釋,而且當局如果動手為何當時不動,要等到一年以後呢?高瑜被抓,應該和她4月8日為某派勢力發聲,通過明鏡網就周永康案發表的一段講話直接觸怒了習近平有關。4月8日,明鏡網轉載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的一篇高瑜的評論文章,原題目是《“康師傅”怎麽就變成“防波堤”?》,明鏡換了一個更醒目的題目《高瑜:周永康連雙規都沒有,黨內依然稱同誌》。文中說:兩會之前,有一個消息從揚州地方傳到北京,聞之頗像“八卦”,不過從薄熙來案發生,好萊塢編劇都驚歎中國政治的戲劇性,不要說“八卦”,噴“狗血”都唯恐不及。去年12月初,周永康被軟禁之前,到揚州去見江澤民,就住在江的行宮旁邊的一座賓館裏。江不見,周不走。江很生氣,感到周這時候來是給他填(添)麻煩,做了如下交代:“他愛待著就待著吧,給他買點盒飯,吃完就走了”。下屬照辦,給周買了12盒盒飯。周呆在賓館竟然老老實實把12盒盒飯吃完,三天過去,繼續呆著,江隻好見了。見麵有半天時間。見完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江就回北京了。這就是去冬,江澤民離開南方回北京的背景。文中還說:周永康去年12月初,被中辦宣布配合親屬和下屬的問題調查,實際是被軟禁,失去行動自由。據悉,這應該是江與習達成的默契。江的意見無非是要考慮黨的形象,要有利於黨的團結。習答應打虎到周為止。但是一大批老常委認為,習的承諾不可信。你隻要開了周永康的先例,那所有常委家族就都失去防線,包括不斷被海外媒體曝光的李鵬家族、溫家寶家族、還有賈慶林、李長春、吳邦國、賀國強,還有紅色家族的王軍、陳元。現在周永康儼然成為常委家族的防波提,保了周,就是保他們自己,對周形成共同的保衛戰。文中最後說:周永康至今安然無恙,連雙規都沒有,黨內依然稱同誌。如果最高層的默契能夠維持,在不破局的前提下,周的問題將以“沒有管好教育好身邊子女和工作人員,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定性,接受黨紀處分,甚至連黨籍都開除不了。如果高層一旦破局,那就難說了,總得有個破釜沉舟,來個魚死網破。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該案有“五奇”:

政黨的文件怎麽能夠被定為“國家機密”,誰有權做出這種離奇的決定?這是一奇。高瑜不是黨員,“保守黨的機密”對她沒有約束力,她連黨紀也無從違反,何來“泄露國家機密”?這是二奇。中共不是秘密黨,不是地下黨,早在1949年該黨中央就作出了《關於公開黨的決定》,難道至今還在進行什麽不可告人的活動?這是三奇。人們常說有軍事機密,經濟機密,但9號文件據稱是講意識形態的,意識形態居然成為“國家機密”,不僅是奇,簡直是滑稽之極,這是第四。當然,也可能那個文件不是正確的,而是錯誤的,傳播出去是會禍國殃民的——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高瑜為中共傳播信息,何罪之有?如果這個文件確有嚴重錯誤,有損黨的形象,則理應由文件的起草者和發布者負全責,現在有關部門卻嫁禍於記者,懷疑記者有罪。請問,如果收集和傳播信息有罪,哪裏還有記者的存身之地?這是五奇。

From a Chinese citizen

cgz 發表評論於
從許誌永, 高瑜, 浦誌強等人入獄, 說明假博士政權的虛偽和沒落, 已經顯露出崩潰的兆頭.
民族解放 發表評論於
這種共匪高層內部召開的關於怎樣愚弄屁民,怎樣欺騙屁民,不讓屁民知道事件真相的會議內容,還是多泄露出來的好!
試一把 發表評論於
這種行為擱哪兒都得判,幸虧是在中國還能出來兩次,要在美國就老死在大獄裏,還得帶著腳鐐手銬。
cchong 發表評論於
她充其量是個工具,被某一派利用,想借助境外媒體向政府施壓。最後胳膊擰不過大腿。俗話說不作死,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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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大部分認識水平如此,故,還停留在君主製。
阿留 發表評論於
照此邏輯,月月鳥那個回憶錄就不是泄密?是否有膽也讓他“進宮”一把?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中共的紅頭文件不屬國家機密,充其量是共產黨的見不得人的隱私。

所以,這裏不存在泄露國家機密。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當年,美國總統尼克鬆說 NEW YORK TIMES 的報道泄露了他的國家機密(越戰文件),很生氣,但他也隻能走司法途徑,狀告 NEW YORK TIMES ,打官司。 最後,美國最高法院判總統尼克鬆敗訴,NEW YORK TIMES 贏了這場官司。 判決依據是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

什麽時候我們的新聞自由能受到真正的憲法保護就好了。
說一聲 發表評論於
所謂國家機密就是中共頭頭腦腦們的醜聞。中共不要臉!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高瑜無罪。 而是中共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

中國憲法稱"公民有言論自由",卻把寫了幾篇文章的劉曉波和為民請願的許誌永博士打入監獄。

中國的憲法時時刻刻都在遭受著這個黨這個政府的踐踏,使其權威和尊嚴盡失。

我國的憲法就是一張廢紙!

jj77036 發表評論於
如果這是香港鏡報"Mirror",又如何成為境外媒體?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ytwadk 發表評論於
她充其量是個工具,被某一派利用,想借助境外媒體向政府施壓。最後胳膊擰不過大腿。俗話說不作死,就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