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妻被邪教虐殺 大導演波蘭斯基一生的夢魘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1969年的8月9日,波蘭斯基的妻子,當時有8個月身孕的美國女星莎倫·塔特,在美國加州比佛利山莊的家中被殺,凶手是邪教組織“曼森家族”的一男三女四名成員。這讓波蘭斯基的電影裏從此隻多出了陰鬱和灰暗,而缺少了太多太多的陽光和快樂。

750) this.width=750' alt="" src="http://img4.cache.netease.com/book/2009/9/28/200909281632006d270.jpg" border=0>
摘自《美國殺戮》
作者/12毫克 雲南人民出版社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img3.cache.netease.com/book/2009/9/28/20090928161804df7ab.jpg" border=0>
波蘭斯基。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img3.cache.netease.com/book/2009/9/28/200909281620394f9a1.jpg" border=0>
“曼森家族”首領:查爾斯·曼森在法庭上。

2009年9月26日,導演羅曼·波蘭斯基在瑞士蘇黎世被捕並將被引渡美國受審,罪名是他曾在三十年前與一位13歲的美國女孩發生過不正當性關係。讓我們將視線倒退到整整四十年前的一場屠殺,那是1969年的8月9日,波蘭斯基的妻子,當時有8個月身孕的美國女星莎倫·塔特,在美國加州比佛利山莊的家中被殺,身中16刀,最後屍體被吊在起居室內,現場慘不忍睹。當時身在倫敦拍戲的波蘭斯基也被列入嫌疑人名單,徹查之後才取消了嫌疑。1969年12月1日,洛杉磯警察局長埃德·戴維斯宣布經過8750個小時的工作,塔特凶殺案終告偵破。1968年,羅曼·波蘭斯基執導的名作《羅絲瑪麗的嬰兒》問世,這部描寫邪教的電影為羅曼一家帶來了這場難以想象的厄運。原來,凶手就是邪教組織“曼森家族”的一男三女四名成員,而幕後主使者就是他們的領袖查理·曼森。在波蘭斯基的生命裏,少年時代母親慘死在納粹集中營裏,經過多年的顛沛流離,極具電影天賦的波蘭斯基終於在電影界嶄露頭角,也終於能夠在巨星雲集的比佛利山莊有了自己的豪華別墅,看似生活終於給了他完美的回報,然而,這一場殺戮,又重新將這位天才導演的生命拉進另一場巨大的陰影中。

少年喪母,中年喪妻,這成為了波蘭斯基生命中兩個揮之不去的夢魘,並對他以後的人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如果說希特勒領導下的納粹德國是他第一個夢魘的源頭,那麽,“曼森家族”,這個美國曆史上臭名昭彰的邪教殺人組織,則是造成波蘭斯基終生夢魘的第二個罪魁禍首,它讓波蘭斯基的電影裏從此隻多出了陰鬱和灰暗,而缺少了太多太多的陽光和快樂。

雲南人民社出版的《美國殺戮》一書中,專辟一章,講述了波蘭斯基家中發生的慘案,也詳細解讀了這個瘋狂殺戮的邪教組織“曼森家族”的前前後後。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img3.cache.netease.com/book/2009/9/28/20090928161737afd05.jpg" border=0>
年輕的波蘭斯基和妻子莎倫·塔特。

1969年8月9日,在美國加州比佛利山莊的一棟豪宅內,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血案。包括房子的女主人,已有八個月身孕的好萊塢影星莎倫·塔特在內,當晚共有五人被殺。洛杉磯警方在調查當中發現:這宗動機不明的凶殺案,竟然和一個名叫“曼森家族”的邪教組織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好萊塢影星和邪教組織,這兩個看似不存在交集的群體,究竟是怎樣被扯到一起的呢?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從一個名叫查爾斯·曼森的人說起。

1934年11月12日,查爾斯·曼森出生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他的母親名叫凱思琳·馬多克斯,生他的時候隻有16歲。關於曼森的生身父親,始終沒有確切的說法,因為凱思琳是一個比較開放的“問題少女”,在懷孕之前,曾與多個男人有染。

在曼森出生後的前幾個月,他一直都隨母親的姓氏,當時他叫查爾斯·馬多克斯。後來他隨娘嫁人,才把名字改成了查爾斯·曼森。

作為母親,凱思琳始終沒有給自己的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婚後,她依然我行我素,酗酒、吸毒、參加淫亂派對……時不時地,還會消失幾天甚至幾周。我們可以想象,這樣的婚姻不可能維係多久。此後,曼森就過上了顛沛流離的生活:在這家被寄養幾天,在那家被寄養幾天,基本上和孤兒沒什麽區別。而他的母親,則天馬行空地四處尋開心。

有一次,正在咿呀學話的曼森被母親帶進了一家酒吧。酒保特別喜歡曼森,於是就對凱思琳開了個玩笑:你兒子太可愛了,能賣給我嗎?凱思琳竟然毫不猶疑地答道:行啊!你給我杯啤酒,我就把孩子給你。酒保隨即給她倒了一杯,然後樂嗬嗬地瞅著她,想看看她一會怎麽收場。沒想到,凱思琳喝完啤酒後,把曼森往櫃台上一放,頭也不回地轉身離去。就這樣,曼森又和那個酒保在一起生活了三天,直到他的舅舅知道了消息,才把他給接了回來。

在曼森三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因持械搶劫,雙雙被捕入獄;在此後的幾年間,他被自己的姨媽收養。

在這種成長背景下,曼森很快就步了母親的後塵。九歲時,他就因為盜竊罪被關進了教養院。1947年,未滿十三歲的曼森再度因盜竊罪入獄,一年後越獄逃走。他想回到母親的身邊,卻被拒之門外。要生存,曼森隻能靠自己;除了偷盜,他似乎沒有別的選擇,隻能繼續他的犯罪生涯。而此時的曼森,已經不再滿足於小偷小摸了——這回改搶了,並因此而入獄三年。

1951年,曼森和另外兩名少年犯越獄潛逃,一路跑到了加利福尼亞。此後,他們一邊靠搶劫、盜竊維持生計,一邊四處流竄,直到半年後在猶他州被捕。此時的曼森雖然隻有十七歲,卻已經成了一個盜竊搶劫的行家裏手。

1954年,由於在獄中表現良好,曼森被提前假釋出獄。在隨後的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他也確實安分起來,踏踏實實地找了份工作,在家鄉安頓了下來。

1955年年初,曼森和一個餐廳女招待結婚了。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有了家庭,曼森就不再滿足於自己那點微薄的收入了。您想啊,他壓根就沒讀過書,怎麽可能找到高收入的工作呢?於是,為了讓妻子過上幸福的生活,他又撿起了老本行。

1955年年中,曼森開著自己偷來的汽車,帶上已經身懷有孕的妻子去洛杉磯度假(還挺懂浪漫呢)。結果,在高速公路上就被警方逮捕了。由於是在保釋期間內作案,法院毫不客氣地又把他送回了監獄。而他的妻子,也毫無疑問地離開了他。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img4.cache.netease.com/book/2009/9/28/200909281620186d4ef.jpg" border=0>
年輕時代的查爾斯·曼森。

1958年,曼森再度被假釋出獄。這次他是徹底洗心革麵了,不再當賊——轉行當起了男妓。我們不妨大膽地猜測一下:是不是獄中的某些經曆,使得曼森萌生了這樣的念頭呢?不管怎麽說,當男妓總比當賊好,至少對社會不會構成太大的危害。

1959年年中,曼森幹了一件特別愚蠢的事兒。在和一個客戶做完皮肉生意後,他從對方的錢夾裏偷出了一張金額隻有37塊5毛錢的支票,在去銀行兌現時當場被捕。雖然涉案金額不多,但罪行卻十分嚴重。就在這時,曼森的“貴人”出現了。一個曾和他做過皮肉生意的富家女,不知出於何種目的,在收到消息以後竟然哭哭啼啼找到法官,聲稱自己已經懷上了曼森的孩子,希望能夠從輕懲處。法官信以為真,對該案件緩刑處理,曼森僥幸脫身。

1959年年末,曼森又幹了一件特別缺德的事兒。他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小有所成的商人,騙得一個純情少女的芳心;而後,他不但搞大了姑娘的肚子,還從人家手裏騙了七百美元。這還不算完,逃跑之前,他又把這個女孩的室友給強奸了!說他禽獸不如,確實實至名歸!這次被捕後,曼森被判入獄十年。

可能是獄中的生活太過單調,曼森漸漸對音樂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天天抱著吉他不撒手。根據監獄的記錄,在整個服刑期間,曼森居然獨立創作了八十多首歌曲,著實令人驚歎。

1967年3月21日,曼森被假釋出獄。到此為止,他32年的人生時光,在監獄裏度過了一多半。這次出獄以後,他馬上來到了舊金山。

在20世紀60年代,嬉皮士運動盛極一時;舊金山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身著奇裝異服的嬉皮士的身影。這些年輕人摒棄一切主流文化,摒棄一切道德義務,隻對音樂和毒品感興趣。整座城市,到處都彌漫著嬉皮士運動所帶來的頹廢氣息。

當感情失落、精神空虛的曼森初到舊金山時,他驚喜地發現:當今美國社會裏居然有這麽多和自己境遇相似的人。就這樣,曼森很快就在那裏找到了歸屬感,天天抱著吉他跑到嬉皮士聚集的場所,一會兒彈唱,一會兒演講。慢慢地,他的身邊聚集了一些少男少女。日久天長,這些極度空虛的年輕人完全接受了曼森的領導。不知不覺中,曼森發現,自己竟然成了很多人的精神領袖。竊喜之餘,曼森玩起了傳銷的那套把戲:讓已有的這些信徒不斷招募新人進來,以此發展壯大隊伍。

1968年春天,曼森帶著三十多名忠實信徒來到了洛杉磯。在一個廢棄的農場裏,他建立了自己的根據地,從此和信徒們過上了群居生活。

和所有的邪教頭目一樣,曼森也很俗套地玩起了將自己神化的把戲,以此來加強對信徒的精神控製。他不斷鼓吹自己是耶穌轉世,世界末日即將來臨;而他,將帶領所有信徒躲進一個“無底洞”,開啟人類社會新的文明。在他口中,英國的披頭士樂隊成了上帝派到人間的先知,他們將通過歌曲預示一場革命風暴的到來……您聽聽,這都哪兒挨哪兒啊?

1968年4月4日,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被暗殺;同年年底,“先知”披頭士樂隊出版了著名的《白色專輯》——這兩件毫不相幹的事情被曼森生生扯到了一起。他對信徒宣布:由黑人發動的革命即將爆發,馬丁·路德·金的死就是導火索;而“先知”專輯中的歌曲《革命》,就是對這場革命的預告!

信徒們或驚恐,或狂喜,懷著各自不同的心情等待著這場革命的到來。日子一天天過去了,絲毫也沒有跡象表明美國黑人要揭竿而起,造美國白人的反。這可怎麽辦哪?如此下去,“教主”豈不威信掃地?誰還能信他?誰還能聽他領導?今後這隊伍還怎麽帶?曼森有點上火了。

經過深思熟慮,曼森想出了一個應急方案:黑人不是不革命嗎?我讓他們革命!具體辦法,就是派信徒外出作案,搞幾宗凶殺案,越血腥越好,越轟動越好,然後再轉嫁到黑人頭上,以此激化黑人與白人之間的矛盾。至於殺戮的對象嘛,前提必須是白人,而且越有知名度越好,越有社會影響力越好。綜合以上兩個條件,好萊塢的那些大牌明星們,自然就首當其衝地成了他們的目標——這就是所謂的蝴蝶效應吧?

繞了一大圈,現在大家都了解了案情的來龍去脈了吧?可在當時,警方就是打破了腦袋也想不明白——這也難怪,按常理出牌,靠理性思維,的確很難想明白。就在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另一宗凶殺案的告破,使這宗好萊塢凶殺案柳暗花明起來。

1969年7月27日,一個名叫格雷·辛曼的毒販橫屍家中。8月6日,洛杉磯警方抓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並在他駕駛的車裏找到了殺害辛曼時使用的作案工具。這個人名叫博比·博薩雷,曼森家族成員之一。通過他的供述,警方認定這起毒販被殺案與一個名為“曼森家族”的邪教組織有著密切的關聯,遂於8月16日突襲了曼森的老巢,一共抓捕了26名犯罪嫌疑人;這其中,就包括查爾斯·曼森,還有另外一個重要人物,蘇珊·阿金森。

蘇珊·阿金森是一個非常健談的漂亮女孩兒,如果不是誤入邪教,相信她肯定會找到一個很好的人生歸宿。然而,她現在卻成了凶殺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等待著法庭的判決。在辛曼被殺案開庭審理之前,蘇珊一直被關押在洛杉磯市女子拘留所。

在被警方關押期間,蘇珊的表現完全像是一個瘋子:她時常會載歌載舞地跳上一段,或是毫無理由地狂笑一番,與其說她是在蹲監坐獄,倒不如說她是跑來度假的,心情總是那麽好。終於有一天,她的同室獄友維吉尼亞忍不住問道:你犯的是什麽事兒啊?怎麽總這麽開心呢?蘇珊聽完非常隨意地答道:噢,沒什麽,一級謀殺而已。那種輕鬆的語氣,就好像是在說別人。

維吉尼亞又追問道:那你到底幹沒幹呢?聽完這個問題,蘇珊的臉上頓時泛起了得意之色,十分自豪地答道:當然啦!隨後,她就像講故事一樣,把作案的前後經過原原本本地講述了一遍。蘇珊臉上的表情越是輕鬆,維吉尼亞就越是感到不寒而栗。

11月6日這天,蘇珊照樣和維吉尼亞坐在一起閑聊。聊著聊著,話題就扯到了“好萊塢凶殺案”。蘇珊的表情突然為之一變,壓低聲音十分神秘地問道:你知道那起案子是誰作的嗎?維吉尼亞搖搖頭,說不知道。蘇珊冷冷地幹笑了一聲:不知道吧?我告訴你——凶手現在就坐在你的對麵!

維吉尼亞猝不及防,聽完差點從床上摔下去。看著獄友的那副狼狽相,蘇珊竟然哈哈大笑起來。驚嚇過後,維吉尼亞重新坐定,滿臉狐疑地繼續追問道:當晚一共有五個人被殺,你一個人怎麽可能同時殺掉五個人呢?

蘇珊接下來的回答,就非常關鍵了。她首先隆重介紹了當晚參與凶殺案的其餘幾名家族成員;隨後,又把殺人的起始緣由、作案經過,以及被害人在臨死以前怎樣苦苦求饒,津津有味地講述了一遍,聽得維吉尼亞汗毛根兒都豎起來了。

1969年11月17日,維吉尼亞向洛杉磯警方報告了這一重要線索。隨後,為了確保她的人身安全,警方把她轉押至一個單人牢房。

1969年11月18日,洛杉磯地方檢察官,35歲的文森特·巴戈裏奧希正式接手此案。對他來說,這絕對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曼森家族共有三十多名成員,到底有誰參與了謀殺,這個問題都還沒有搞清楚;此外,手頭的證據也很有限,最有力的證據還是一天前剛剛得到的(即維吉尼亞提供的證詞);在這種情況下,他不但要證明曼森家族成員有罪,更要證明這一切都是在查爾斯·曼森的指使下進行的……真可謂困難重重!

當然,凡事都要從正反兩個方麵去看:難度越大,回報也就越大。巴戈裏奧希心裏很清楚,如果自己能夠漂漂亮亮地拿下這個案子,以後的仕途就自然會一帆風順起來,高官厚祿指日可待;相反,如果輸掉這個案子,自己的前途命運也就很難預料了……所以務必全力以赴,不成功,則成仁!

您看見了嗎,都有點兒舍生取義的味道了。

在隨後近半個月的時間裏,巴戈裏奧希也確實不負眾望,調查走訪了所有曼森家族的“邊緣成員”(也就是那些願意和檢察機關合作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了大量翔實可信的證言,終於在12月3日,確定了作案人名單:查爾斯·曼森、查爾斯·沃森、蘇珊·阿金森、帕特麗夏·考文可、萊斯利·範豪頓。接下來,如何證明這五個人有罪,就成了當務之急。

巴戈裏奧希首先想到了蘇珊·阿金森。毫無疑問,如果能夠說服她成為本案的汙點證人,願意當庭指證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話,何愁案子打不贏呢?帶著這個想法,巴戈裏奧希找到了蘇珊·阿金森,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終於達成協議:蘇珊將出庭作證,指證其餘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為回報,她將被免於死刑處罰。

僅有一個蘇珊還遠遠不夠,巴戈裏奧希又找到了曼森家族的一位“邊緣成員”,丹尼·迪卡魯。迪卡魯隨後表示,願意出庭作證。

所謂自助者天助,幾天後,凶手在作案時使用過的那把點22口徑左輪手槍被“找”到了。其實,那把槍早在三個月以前就被人找到了,隻不過地方警局一直對此事守口如瓶,似乎想看洛杉磯市局警方的哈哈笑。直到有知情者打電話通知洛杉磯警方,他們才怒氣衝衝地取回了這一重要物證。

很快,這把左輪手槍最初的購買者也被找到了,此人名叫蘭迪·斯達。從他那裏,警方得到了他們預期的答案:大約在半年以前,這把手槍就被送給了查爾斯·曼森。

1970年6月中旬,本案正式開庭審理。由於擔心遭到曼森家族成員的襲擊,主審法官查爾斯·奧德本人及其家屬,都被警方嚴密地保護了起來。事實上,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多位控方證人都收到了來自曼森家族成員的死亡威脅。一個名叫巴巴拉·霍伊特的控方證人,被曼森家族成員灌下了足以致命的迷幻藥,後因搶救及時才死裏逃生。控方的另一重要證人,蘇珊·阿金森,也收到了類似的威脅,後在法庭上突然翻供,聲稱一切都和查爾斯·曼森無關,自己先前在接受大陪審團聆訊時作的是偽證。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還曾出現過一些極富戲劇性的場景。有一次,曼森和主審法官奧德發生了爭執,憤怒難當的曼森突然從被告席上跳了出來,直奔法官而去,口中高聲喊道:應該把你的腦袋切下來!與此同時,其餘三名被告(查爾斯·沃森一年後受審)同時起立,用拉丁語齊唱讚美詩。法庭頓時亂作一團,庭審被迫中斷。事後,驚魂未定的法官奧德出於職業操守,提示陪審團成員不要理會剛才所發生的那一幕。但問題是,這怎麽可能呢?曼森的瘋狂舉動和那句令人膽寒的咒罵,都成了所有陪審團成員難以忘卻的記憶。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img3.cache.netease.com/book/2009/9/28/20090928161904922ce.jpg" border=0>
被捕時的查爾斯·曼森。

庭審在繼續,鬧劇也在不斷上演。當法官示意曼森的代理律師可以傳喚辯方證人時,這位律師語出驚人:法官大人,我方沒有證人出庭。頓時,庭上庭下,包括法官奧德都瞪大了眼睛:如此嚴重的刑事控罪,作為辯方律師,居然連一個證人都沒準備,這簡直是天下奇聞!當律師的,怎麽可以懶到這個份兒上呢?

就在人們還沒緩過神兒的時候,又一幕鬧劇上演了。被告席上的三名女被告,蘇珊、帕特麗夏、萊斯利,同時從坐椅上“彈”起,爭相表示要出庭作證。她們口口聲聲替曼森喊冤,聲稱一切都是她們所為,曼森根本就毫不知情。

緊接著,鬧劇達到了高潮:曼森的另一位代理律師,有“嬉皮士律師”美稱的羅納德·休斯站起身來,居然對己方三名當事人的做法向法庭提出了抗議!這回就連檢察官巴戈裏奧希都看傻了,心說:這好像是我該幹的活兒吧?

不僅如此,羅納德·休斯還當眾揭穿了曼森利用他人為自己做偽證,試圖以此逃脫法律製裁的陰謀。此語一出,整個法庭都炸開了鍋。曼森被氣得說不出話來,怒目圓睜,死死地盯著羅納德·休斯。

當天的庭審隻持續了不到二十分鍾,就在一片混亂中草草結束。

事後,羅納德·休斯為自己違背職業操守的仗義執言,付出了最為沉重的代價。當天庭審結束後不久,羅納德·休斯就神秘失蹤了。在案件審理結束以後,人們找到了他的屍體——被夾在兩塊巨石之間。毫無疑問,這是曼森家族成員的又一次血腥殺戮,此案至今懸而未決。

在羅納德·休斯失蹤之後,法庭又給曼森指派了一位辯護律師——初出茅廬的麥克斯韋爾。由於實戰經驗不足,又是在匆忙間接手此案,麥克斯韋爾在庭審中的表現實在是乏善可陳。平心而論,法庭為這四名被告指派的辯護律師都比較差勁,以至於到後來,辯方律師剛一站起身準備發言,曼森就會大聲嗬斥道:“你快坐下吧!你一張嘴隻會把事情搞得更糟!”庭上所有人,包括法官奧德在內,全都被這一幕弄得哭笑不得。

1971年1月15日,曆時7個月的庭審結束。9天後,陪審團達成一致意見:認定四名被告人謀殺罪、陰謀策劃謀殺罪,成立。

1971年3月29日,審判日。當天,法庭內外高度戒備,唯恐發生意外。上午10點剛過,陪審團宣布了對四名罪犯的刑罰判決:電椅死刑。

判決結果一出,帕特麗夏·考文可馬上高聲回應道:你們剛剛給自己判了死刑!蘇珊·阿金森也隨聲威脅道:看好你們的家門,看好你們的孩子吧!而曼森家族的“教主”,查爾斯·曼森,在聽完判決結果後一言不發,選擇了沉默。

案件終於告一段落了,檢察官巴戈裏奧希在日記中這樣寫道:這是美國曆史上審理時間最長的一宗案件——前後曆時9個半月;這也是美國曆史上最昂貴的一起訴訟——所有花費超過一百萬美元;12名陪審團成員被持續隔離了225天——這也是美國曆史上的一項紀錄。

在隨後的一年時間裏,曼森家族的其他幾位成員也先後受審,得到了他們應有的懲罰。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加利福尼亞州高等法院在1972年廢除了死刑,因此,查爾斯·曼森等四名罪犯,全部被改判為終身監禁。時至今日,曼森在美國社會仍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天知道那些追隨者們迷戀他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