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援引馬來西亞媒體報道,32歲的Kartika Sari Dewi Shukarno向聯絡她的記者表示,如果宗教法庭要以此事件來提醒穆斯林,那她的刑罰應公開執行。她說:“我認為懲罰是公平的,但應該公開進行,讓大家見證,以便人們能從中吸取教訓。我們應透明執法。”
對於Kartika的要求,宗教專家包括馬來西亞宗教律師協會和總理伊斯蘭教顧問均認為,公開鞭刑沒有必要,隻要被告吸取了教訓便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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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報道Kartika被判鞭刑事件
彭亨州伊斯蘭教檢控官賽夫·沙希米解釋,不公開執行鞭刑是因為刑罰必須符合法律程序。“鞭刑不能按犯人喜好進行,如果要公開執行,政府必須公報鞭刑場所。”
他說,目前加影監獄是最適合的地方,而刑罰將由監獄局執行。
Kartika因承認於兩年前在彭亨東部一間酒店的夜總會喝酒,於今年7月20日被馬來西亞的一個宗教法庭下判打鞭6下。另外,該庭也宣判她須付5千令吉的罰款。鞭笞刑罰定於下周進行。她也將是第一名在馬來西亞被鞭打的女性。
盡管此事件引起諸多爭議及遭到女政治領袖抨擊,但總理宗教顧問阿布杜拉·查因聲稱,和先知時代的打鞭40下比起來,Kartika的刑罰已算溫和。“我們隻是要教導穆斯林,喝酒是不好的。鞭刑公開或閉門進行又有什麽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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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吉隆坡,32歲的Kartika和一對兒女在父親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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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tika將是馬來西亞首個遭受鞭刑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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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tika和一對兒女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