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發帖曝應聘遭淩辱 嫌疑人涉嫌多起強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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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總19樓現形記

  “3月3日,網友成熟大米在19樓上發帖:昨天去應聘,今天被強奸(未遂)?牽出一個大色狼,N起強奸案。

  3月4日,有網友“人肉搜索”,找到王總所在公司名稱、地址、電話以及王總的姓名;更有網友找出去年在快報19樓網站和某網站上的兩則舊帖——發帖者都說應聘時曾遭這個王總性騷擾。快報記者與王總對話,王總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是受害者,我不想再受傷害……”

  3月6日晚8:40,女孩芳芳向蕭山區公安分局市北派出所報案:2006年3月,她還是大四學生時,到王總公司應聘,被王總帶到蘭溪,在國泰酒店被王總強暴。

  3月7日,又一位女孩披露親身經曆:2007年初,她到王總公司應聘,曾遭王總長達兩個多月的惡心電話頻繁騷擾。群眾反響強烈,認為,這不是一起簡單的糾紛。蕭山警方表示,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這是19樓空間3月9日製作的名為“一起各執一詞的強奸案全搜索”的回顧專題的開篇語。

  在過去的一個星期內,王總,儼然成了19樓空間上最熱門的人物。

  隨著一個個受害女子受網友的感召,勇敢的站出來報案,事件的真相一步步得到剖析還原,數十萬網友用上百的主題、近萬個回帖和計百萬數的點擊正一下下的將王總狠狠的釘上道德的恥辱柱。

  3月10日下午,連日綿雨的杭城在久違的陽光下熠熠生輝。但是嚴先生從話筒裏傳過來的聲音確依然彌漫著掩不住的陰霾:“這些天,我每天都隻能睡三四個小時。”

  回憶過去的一個星期,噩夢是從3月3日下午開始的,“12點15分左右吧,我老婆給我打電話,哭著說自己遇見壞人了。我正準備去廣州出差,在去機場的路上。當時心裏想著工作上的事情,就心不在焉的回了句有什麽事等我回來再說,掛了電話。”

  嚴先生說,掛完電話後自己越想越不對勁,老婆可從來沒這樣失態過,他重新打過去問才知道,老婆竟然差點就被人強奸了,“這之後發生的事情,快報都報道了。”

  3月4日的都市快報是這樣寫的, “中午大概12:00多,老婆給我打電話,一邊哭一邊說,老公,我遇到壞人了……我讓她把王總的手機號給我,我電話裏把王總罵了一頓。

  “我打的跑到蕭山這家酒店,老婆坐在大堂裏,隻是哭……後來我讓她報了警。我們坐警車到市北派出所,一進來,那個王總已經在派出所了,一打聽,原來還是他先報的警,惡人先告狀!

 在酒店裏到底發生了什麽?以下,是快報記者記錄的當事人張女士對事件的描述。

  我原來的公司是做塗料的,我是部門經理,後來港方撤資,杭州分公司就沒了。

  我是2月20日在網上向他們公司投簡曆的,他們公司在體育場路××大廈,叫杭州××建材有限公司,我應聘的是銷售總監助理。

  第二天,通知我去一下,我去了,一個女的問了我一些情況;過了一天王總打電話給我,說要我再來公司談談,還說那麽多麵試的人,他隻通知我一個。

  23日下午我去了王總辦公室。王總大概一米七二,偏胖,板刷平頭,戴黑框眼鏡,看上去三四十歲,穿西裝。

  他給我講了他公司的發展成長情況,他們主要是做PVC地板的,他說我很適合這個崗位,以後就當他的助理,他會帶我,有機會讓我自己做一些項目。工資,試用期1500元,轉正以後1800元……待遇跟我原來的期望有些距離,但現在經濟危機,工作也不好找,我就先答應了,說25號來上班。

  回家跟老公講起這事。我說,這個王總有時候說話怪怪的。老公問我怎麽怪。我說,王總問過我,最想要的是什麽,對金錢有多大的欲望,會培養我做大工程,還說以後工作要和他經常一起,有些事情不要跟家裏人說……

  老公說這個不正經,不讓我去。25號我就沒去,後來他(王總)打電話問我為什麽沒去,我說王總我不做了,他說,我這裏還缺個辦公室主任。我說我真的不做了。他說,先別急著決定,我們最好見麵談談。

  第二天早上8:00多,他在公司等我,還是想留我。我說你們公司的產品我不太熟,他就拿了些資料給我看。上午10:00多,他開車帶我去了3個工地,西站一個、秋濤路一個、三墩一個。回到公司是下午3:00多。

  我回去和老公講,王總工地好像蠻大的,老公還是不同意去。後來王總又打電話給我,說我很適合這個工作,很想讓我去上班。

  後來他又說,他可以帶我,一年也行、兩年也行。我還是沒答應。他說那介紹我去他朋友那裏上班,他有個做地產的朋友,公司正缺人。我想,現在工作那麽難找,看看也行,就答應了。我們就約好,3月3日,他帶我去見那個朋友。

  “3月3日早上,我趕到他公司樓下,他出來開車帶我。走著走著,我問,怎麽往蕭山開?他說,你就聽我安排好了。

  車開到蕭山一家酒店,酒店在市心北路上,叫××假日酒店。我說怎麽到酒店?他說和朋友約在這裏。

  他說要開個房間,一會見了好談一些。我就警惕了,我說在外麵見見就行了,為什麽要開房間。他說,這個朋友做的都是政府工程,公共場所有些機密的事情不好談。

  他去總台問,有沒有豪華套房,沒有,他就要了個豪華單人間,188塊錢。

  他要帶我上樓,我有點怕,不肯去。他說,我以人格向你擔保,我不會不尊重你的。我說,大家都是高素質的人,我也相信你。

  房間在4樓,朝市心北路。

  一開門,他就把“請勿打擾”的牌子翻過來。我說,王總你不能這樣,我就拿掉了牌子。

  一進房間,他又要反扣房門。我這時候真慌了,我說王總這個工作我不做了,你讓我回去吧。幾次我想出去,都被他攔住。我掏出小靈通要打電話,被他一把搶去。

  我喊救命,他說,你怎麽這麽激動,人殺人也是很簡單的事,一激動就會幹……

  他還說,第一次見我就喜歡我,可以把全部都給我,可以為我傾家蕩產,隻要我肯跟他……他抱住我,我掙紮,他把我推倒在床上……我抓起他的打火機,被他一把搶去;我又抓起房間裏的一支鉛筆,他才沒進一步得手。我手背上被他抓傷了(張女士的左右手背上,各有一塊皮膚剝落,大約米粒大小)。

  後來我推開了窗戶,窗戶是朝下開的那種,開口很窄。我說王總,你要是這樣,我就跳下去。他說,你要是跳下去,我也自殺……說真的,如果真能跳出去,我當時真會跳。

  他看我很堅決,又在我旁邊跟我講了很多話。

  我坐在床上,他有時候蹲著,有時候跪在地上,有時候抓著我的手,說什麽要求都能答應我,車也可以給我開,隻要……有時候他又一下子變得惡狠狠的,眼睛瞪得好大,很可怕,說第一次他要強行要我,以後我就會自願跟他了,如果喊叫,不從,他就掐死我……

  我很怕,就想找個辦法脫身。我說,你說什麽都願意給我,那你能給我什麽?

  他從口袋裏掏錢,掏出來一把現金,一千多點吧,都是一百一張的。我說,王總,這肯定不夠的。

  他說,我銀行卡裏有錢。我說,那先去取錢來。他開始不肯,一定說要我先和他做,他再去取錢,我不答應,說一定要先取錢。因為我從窗戶看到,隔條馬路就有一家銀行。

  他坐在床邊抽了一根煙。又過了一會兒,他答應了,讓我跟他一塊下去取錢。

  他在前,我在後,我們下樓走到賓館大堂。我直接走向服務台,死死扒住服務台的邊,他過來拉我,這時候旁邊有個女的正在辦手續,我一把抓緊這個女的胳膊,這個女的跑,他又用力拉我,我和那個女的都摔倒了。他還是要拉我,我們在大堂僵持了五六分鍾。他看不行,說那我先回去了,走了。我哭了一會,就給老公打了電話……”

  向快報爆料的是嚴先生的朋友周先生,浙江影視娛樂頻道的一個編導,在19樓上的ID叫成熟大米。職業的關係,讓他在3月3日下午2點左右接到嚴先生的電話時,就敏銳的發現了這個事件所蘊含的爆炸性力量。除了第一時間聯係了《新聞零距離》和都市快報的記者趕往現場外,當天晚上8點08分,他在19 樓空間的草根消息發了個帖子,這個帖子,在第二天一早,被19樓編輯放到了首頁。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個帖子迅速的成為當天最熱的帖子,熱心的網友立刻開始了人肉搜索,王總的照片、個人資料和公司情況一一被公布。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網友甚至找到了19樓空間和貓撲網上兩個去年的舊帖,兩個女生分別發帖訴說了自己被老板性騷擾的經曆,而這個被指責的老板,就是王總。

  “我當時發帖的目的比較純粹,無非就是發泄自己的憤慨的同時,希望尋求更大的輿論支持。”成熟大米說,自己負責頻道的外宣,以前有活動要推廣的時候,網絡方麵的渠道第一時間就會想到19樓,“我知道19樓人氣旺,可是沒想到這次的效果會這麽好。網友翻出來的這兩個帖子,一下子提醒了我們,這個王總,看來不是初犯。”

  於是,3月5日下午5點半,嚴先生在草根消息裏發了個名為“尋找同樣被王總騷擾過的女性”的帖子,希望這些和他老婆有同樣遭遇的女性們能站出來,一起指證王總。這個帖子,同樣被19樓的編輯放到了19樓空間的首頁。

  “帖子被推上首頁後,我前後接到了7個女孩子的站內短信,”嚴先生說,這其中,就有芳芳。


  都市快報3月7日的報道,是這樣講述芳芳的故事的。

  打電話給嚴先生,嚴告訴我,有個女孩打電話給他,說曾經被王總得手過。
她要站出來,到警方指證。

  嚴先生說這個女孩會去警方報案,希望記者能給些建議。

  一個叫芳芳的女孩站出來

  昨晚7點,我到嚴先生位於信義坊的公司,在那裏等候那個要勇敢站出來的女孩。她叫芳芳。

  晚上8點,芳芳和她的男友走進嚴先生辦公室。

  芳芳是個文靜的女孩。芳芳說話時,她的男友沉默地坐著,目光一刻也沒離開過芳芳的臉,芳芳每說一句話,他臉上的肌肉會顫動一下,眼裏有淚光。

  芳芳說,本來她是不想再提這件事了,她隻想平靜地過自己的生活。當看到快報上的報道,她坐不住了,2006年,這個人就在傷害女孩子,三年過去了,他還在這樣做!“我覺得我一定得站出來,否則,他還會去害人的。每年有那麽多大學生要應聘……”

  每說一句話,她便看男友一眼。男友總是默默地回應。

  那是2006年的事情。我大學還沒畢業,但那年夏天,我就要畢業的。同學們都在找工作。我是外地人,在杭州又沒關係。我在浙江人才網投了材料,隻要有麵試,我都去的。

  我是3月初去麵試的。一看,他就是個私人老板的樣子。麵試時,他語重心長地對我說:“你年紀小,要多學點東西。以後的路還長。”講的話蠻中聽的,我還是蠻相信的。第一印象,他是個蠻負責任的人。

  我是學外貿專業的。聽說他們這兒有向客戶推銷地毯的活,我覺得地毯這個行業不錯的,今後會有些發展的。

  過了兩天,他讓我陪他到蘭溪出差。說跟康恩貝有筆業務要談。我想,康恩貝是個很有名的公司,跟這種公司接觸的人也不會差到哪裏去。

  我就跟他去了。這天是3月4日。

  那天晚上,我印象裏是住宿在國泰酒店。我從來沒開過房間,也不知道賓館房間是什麽樣的。就知道有單人房……

  (這時,有人走進嚴先生辦公室,她馬上停止了說話。待那人出去後,她還盯著門口看。我叫了一聲她的名字,她有點恍惚地“嗯”了一聲。她的男友關切地看著她,她這才回過神來,繼續說那天的事,語氣有點哽咽,可見那天的場景在她的腦海裏留下的是怎樣的一種畫麵。)

  我走過去說,我要兩個單人間。

  賓館小姐說,沒有了。我剛在想,要不要換家賓館?他接口對小姐說,“那就要一個標準間。”

  我還以為標準間是一室一廳的樣子的。上去一看,是兩張床並排放著的。我說這樣不行的。我給我男朋友打電話,我男朋友讓我千萬不要跟他一個房間。

  我說,這樣不行的。

  他說,算了,不要麻煩小姐了。人家工作也不容易的。我拿我的人格擔保,我不會怎樣你的。

  一間房間也要兩三百塊錢。我以為他是省錢。我也就算了。我對他說,你是老板,你睡床上好了。我在沙發上將就一夜。說完,我就把毛毯抱過來,閉著眼睛坐在沙發上。

  他坐過來跟我說話,說著說著,就對我動手動腳。

  我說,你這樣不好,這樣的話,我就辭職。哪能有這樣的老板?他開始胡言亂語。我越聽越不對,想逃走。我的包還在電視機旁邊,我馬上拿起包衝向門口,拚命喊救命。我喊了兩三聲,他反應很快,馬上跑過來,掐我的脖子,很緊很緊。

  以前,我和同學也玩過掐脖子,但都沒有這麽緊……我說,你掐得太緊了!

  他說,你不喊,我就鬆開。

  (嚴先生插話說,經曆跟我太太的一樣,她(芳芳)打電話給我,我都哭了。)

  我說我不叫了。我試圖用好話求他。他從身上拿出一張銀行卡放到我麵前,說,我卡裏有200萬元,你跟了我,可以隨便取。

  我說,我什麽都不要,錢不要,工作也不要,你放我走好了。

  當時,我就想拿好話跟他說。我電影上也看多了,不要硬抗爭,想辦法跑。

  我包也不要了,鞋子也不要了,赤腳往門外跑,把門打開了,打開了大半部分,他反應很快,衝過來,關門,我拚命開門,他的力氣比我大,我用腿頂牢,拚命叫救命。但沒人來,我還是被他拉回去了。

  我說我有婦科炎症,他可能怕我不幹淨……不過最後,我是讓他得逞了……

  第二天,我早上起來就走掉了,他還給我錢,我扔掉了!

  “當時為什麽沒有報案?”

  “我害怕。我在杭州又沒關係,也怕傷害到我男朋友……”

  芳芳的男友突然插話:“你知道的,我珍惜你,比珍惜我自己要多。我也知道,即使報案,警方肯定會說沒證據。我知道這事還得以暴製暴的……”

  “我沒什麽的。這兩年,我過得挺好的。我早就忘了這件事,生活過得很好的,你不用為我擔心……”芳芳急切地說,“今天我站出來說,是因為我怕這個壞蛋再去害別人!你放心,我一直很好,真的。”芳芳看著男友笑笑。

  “他叫什麽名字?”

  “就是王××。湖北人。”芳芳說。

  昨晚8:40,芳芳去蕭山區公安分局市北派出所報了案。

  目前,蕭山警方正在全力的調查取證,以下是蕭山警方3月9日的聲明:

  《都市快報》連續四天的報道和快報19樓論壇的發帖熱議,辦案人員也一直在關注,並且高度重視。媒體上所說的內容,警方也在收集。受案派出所和刑偵、法製等業務指導部門辦案民警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探討該案疑難之處,明確取證方向。

  3月8日一早,分局政治處接到快報采訪電話後,立即向局領導匯報,並由分管局領導牽頭,再次召集派出所、法製、刑偵單位辦案民警分析案情(至昨天下午5點記者離開蕭山區公安分局時,案情分析會仍在進行)。

  對於讀者和網友強烈要求處理當事人的想法,警方需要依據調查的事實和證據來判定。待警方進一步取證後,會及時向媒體和公眾通報案情。

  蕭山警方向所有關心這起事件的快報讀者和19樓網站的網友表示感謝!同時,也請大家相信,警方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一起各執一詞的強奸未遂事件》追蹤

  答“王總”

  昨天上午7點19分、7點27分,“王總”兩次致電快報85100000熱線:

  7:19:我在派出所,我就是你們報紙天天報道的王總。
我……是被你們迫害的,我是無辜的,你們天天報道,我的生意沒法做,我希望政府能做出正確的判決,我絕不會強迫人家做不願意做的事情。有人陷害我。

  7:27:我希望公安機關能給我公平、公正的機會。我白手起家沒想到今天弄到這個地步,人言可畏。在很多事情沒有弄清楚之前,媒體已經把我罪定好了。

  對這兩通來電,本報編輯部公開答複如下:

  王總,你好:

  盡管目前有數位女性向警方報案,指控你性侵犯或性騷擾,但我們是一個現代法治國家,必須講證據、重法律,警方現在正在調查取證,如果警方調查未能取得你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法律就必須認定你在新的證據出現之前是無罪的。那我們也必須承認你是無罪的。

  但是,就算法律認定你無罪,並不代表“有人陷害你”。這麽多女性的指控筆錄在警方那裏正式在案,你要說她們“陷害你”,你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至於媒體給你“定罪”一說,則更是無從說起。我們隻是客觀跟蹤每一位女性向警方報案時對你的指控,同時也充分尊重了你表達意見的權利。

  我們《都市快報》,如果在這一係列的追蹤報道中,有不合乎法律的地方,我們完全尊重你訴諸法律的權利。

  本報編輯部

  事件最新進展:

  昨天,根據多位女性的報案,警方仍在全力調查取證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