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街頭被殺父母討真相 執著6年走遍全國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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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春夫婦最終為兒子討回了公道


  電視劇《追你到天邊》劇情概要:這是發生在湖北荊州的真實故事。一個母親痛失兒子後,曆時3年走遍全國,憑自己的力量追捕5名失手打死其兒子的罪犯。其間她經曆了種種艱辛與磨難,也得到了許多熱心人的幫助。母親堅韌不拔,促使其中一名罪犯對自己行為悔恨不已,投案自首。最終窮凶極惡的首犯被處決,其他罪犯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現實版《追你到天邊》案情回放:2002年9月,瀘州街頭,一名25歲的男青年被殺死。

為了讓所有嫌犯受到懲處,其父母開始了長達6年的控告,最終使所有涉案人員全部落網,受到相應的懲處,上演了現實版的《追你到天邊》。

  25歲的王進被殺死在瀘州街頭時,其胸部、背部和臀部遭刺了13刀,法醫鑒定為他因心肺等損傷急性大出血死亡。凶手徐懷平“投案自首”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今年1月21日,瀘州市中級法院再次審理此案,對發生在6年多以前的街頭殺人案重新作出判決:包括已服刑的徐懷平在內的7名被告分別因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和包庇罪被判刑。

  由隻有一名罪犯被判刑到7名罪犯全部受到懲處,王進的父母不屈地走過了6年。

  發現疑點:“凶手肯定不止一個人”

  瀘州市江陽區廣場的公廁旁,有兩個米線攤。2002年9月8日晚8時許,攤主韓文才和羅建雄因瑣事發生鬥毆,後被巡警製止。當晚9時許,羅的妻舅汪天明得知消息後,通知了正在“天子殿”茶樓打牌的田春;田春邀約了沈磊、楊茂等;而同在茶樓打牌的雷鳴叫上了徐懷平和潘廷崗,一同前往現場。

  當時正在韓文才的米線攤上吃東西的王進,成了無辜的受害者。“徐懷平、潘廷崗用隨身攜帶的獵刀刺傷王進,其胸部、背部和臀部等被刺了13刀,楊茂用湯勺擊打王進頭部,導致王進倒地。”

  同年9月23日,徐懷平“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03年4月,瀘州市中級法院“(2003)瀘刑初字第1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徐懷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王進父母王光春和黃桂芳經濟損失共5萬餘元。

  當時正在漢源進貨的王光春夫婦,接到兒子死訊後連夜趕回了瀘州。

  王進生前是一名二級廚師,月收入有兩千多元。水果批發生意日漸紅火後,王光春夫婦把在廣東打工的兒子叫回來當幫手,“沒想到他竟被殺死在街頭”。

  徐懷平受審期間,王光春委托律師到法院複印了全部案卷材料。深夜,隻有初中文化的王光春連夜讀完了200多頁案卷,“我當時就斷定凶手肯定不止一個人。”王光春分析:能同時刺中兒子胸部和背部及臀部的肯定為兩個人以上,“用湯勺打他頭部的楊茂也應該是凶手之一。”

  “這麽多人殺我兒子,一個人居然就把罪行全頂下來?”王光春夫婦立即放下生意,開始逐級向司法機關反映情況,要求追究其他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用湯勺擊打王進頭部的楊茂成為夫婦倆首先瞄準的目標。

  在王光春夫婦控告後,2003年3月,瀘州市檢察院對楊茂作出“不予起訴決定”:“楊茂打擊(王進)行為的後果不足以造成或加速被害人死亡的進程。”同年10月,瀘州市中級法院以“被告人楊茂持械傷害他人身體情節顯著輕微”,判決被告楊茂無罪,駁回了王光春夫婦的自訴請求。

  王光春夫婦繼續向瀘州市各級政法部門反映。2004年11月,瀘州市檢察院答複王光春夫婦:在審查起訴過程中,沒有證據證明汪天明、田春、沈磊和鄭登軍等有犯罪行為,關於潘廷崗刺殺王進的舉報失實。檢察機關在徐懷平故意殺人案中“做到了事實清楚,定性準確”,“你們所反映的問題失實,望你們息訴。”

  告狀的路在瀘州似乎走不通了。

  絕望中的黃桂芳悄悄買來毒藥。就在她準備追隨兒子去時,王光春一把抱住了妻子:“你傻啊!那些凶手巴不得你這樣做啊。”

  執著追凶:“其實,我們隻要真相”

  丈夫的話提醒了黃桂芳。夫妻倆發下毒誓:一定要將殺害兒子的凶手全部繩之以法,否則死不瞑目。

  北京街頭的小飯館裏,王光春夫婦要了一份回鍋肉。夫妻倆你給我拈一塊、我給你拈一塊,眼裏都飽含著淚水。“我們平常一頓飯都隻花兩塊錢,住每天3元的旅店。”這份回鍋肉,是他們幾個月最見葷的菜。

  沒有了收入來源,他們開始向親友借錢。為了節省開支,夫妻倆甚至相互依偎著在北京和成都的立交橋下或火車站,度過了一個個炎熱或寒冷的夜晚。幾年下來,他們走遍了成都、北京和重慶等地,先後請了3名律師。“花光了所有積蓄,還欠了20多萬元債。”他們甚至把住房都抵押給朋友。好心的朋友不僅借錢給他們,還免去了利息,讓他們在自家房裏暫住。

  從2005年起,耗盡積蓄的王光春夫婦再也請不起律師了。分別隻有初中和小學文化的夫妻倆買來法律書籍,一邊學、一邊執著地繼續控訴。

  王光春夫婦的堅持不懈,令案件讓瀘州司法機關無法回避;瀘州多任市委領導,也先後對此案作出批示,要求查清事實,體現法律尊嚴。

  2007年元月,瀘州市檢察院新任檢察長呂傑接待了王光春夫婦。他被深深感動了:“真是一對偉大的父母!”

  司法機關對案件再次進行“會診”,並決定由江陽區檢察院對徐懷平殺人案重新展開偵查。52歲的李林是江陽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辦案人員,接到重新偵辦徐懷平殺人案任務後,他調來全部案卷仔細查閱:“這個案子有問題!”“一人頂罪”的線索,成為檢察機關再次偵查的重點。

  除了告狀,王光春夫婦集中精力尋找徐懷平的父母。2005年底,他們終於在瀘州城區某商場找到了在此經商的徐母。一個是受害人母親、一個是凶手母親,兩個母親見麵後無言以對。

  “我們告訴她,其實,我們隻要真相。”然而,顧慮重重的徐母每次都不願透露任何內情。“我們就把徐母的蹤跡告訴了檢察官李林。”李林等立即展開外圍調查,獲取了幾十份證據材料,徐懷平“頂包”最終浮出水麵。

  真相大白:“兒啊,你可以吃湯圓了”

  2006年8月,檢察官會同公安偵查人員,前往蓬安監獄;隨後又獲取了證人徐某、潘某(徐懷平父母)及徐的女友高某等的有力證言,徐懷平殺人頂包案真相大白。

  案發後,田春、潘廷崗等曾向徐懷平承諾:由他一人出麵“自首”頂罪後,其父母和女友都將得到照顧,將分別得到每月500元的生活費。2004年,徐懷平父母到蓬安監獄探監,徐懷平得知田春和潘廷崗等並沒有兌現承諾後“很生氣,說如果潘廷崗再不拿錢就要申訴。”徐的女友高某稱:“徐懷平給我打電話說,雷鳴他們全都沒管他。如果公安找我取證,就叫我實話實說。”

  2006年12月到2007年11月,涉案嫌疑人潘廷崗、雷鳴、沈磊和楊茂等紛紛落網,田春和鄭登軍則分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案發當晚,田春等行凶後返回“天子殿”茶樓,和鄭登軍一起到瀘醫附院打探消息的楊蕎打電話來說:“那個娃兒死了”。

  得知徐、潘都動了刀,雷鳴叫二人協商,由一人出麵承擔責任。徐懷平、潘廷崗、沈磊和楊茂先後到攀枝花、綿陽等地躲藏期間,田春到綿陽和4人約定:由徐懷平出麵承擔殺死王進的責任,潘廷崗、田春等照顧徐的父母和女友,每月給500元生活費;統一口徑證明潘廷崗沒動刀殺人;由當晚並未到現場的鄭登軍代替田春到公安機關投案,證明田春沒去現場,以便田春在外“活動”、打點關係,“保徐懷平不判死刑”。

  去年12月,7名涉案人員全部受到懲處:徐懷平犯故意殺人罪和包庇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鑒於徐懷平已於2003年4月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服刑期間經省高院裁定減刑為有期徒刑19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8年);潘廷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沈磊、田春、楊茂犯尋釁滋事罪和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兩年1個月和兩年;雷鳴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鄭登軍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兩年。

  今年2月9日,是王光春夫婦失去兒子後的第7個元宵節,也是王進沉冤得以昭雪的第一個元宵節。這天晚上,夫妻倆照常為兒子擺上一碗湯圓:“兒啦,你這下可以吃湯圓了。”

  盡管潘廷崗等6人最終都受到了法律的審判,但王光春夫婦認為對潘廷崗、田春等的判決偏輕。1月24日,王光春夫婦就此向檢察機關遞交了《抗訴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