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32歲女留學生因在日本陪酒或遭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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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據日媒報道,一名中國留日女學生因陪酒或遭遣返回國。這名現年32歲中國女留學生於2001年赴日留學,2006年7月廣島入境管理局認定她非法從事陪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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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陪酒藝妓(資料圖)

環球時報2月5日報道 據日媒報道,一名中國留日女學生因陪酒或遭遣返回國。

據日本共同社5日報道,這名現年32歲中國女留學生於2001年赴日留學,翌年取得了留學簽證,進入廣島市一家大學的本科和研究生院學習。2006年7月,廣島入境管理局認定她非法從事陪酒工作,於9月勒令其回國,以相同理由勒令回國的還有這名女留學生的妹妹(現年31歲)。

這名女留學生認為陪酒並未影響學業,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撤銷遣返處分。廣島地方法院於去年3月13日做出了一審判決,撤銷了處分。廣島地方法院的另一審判長則駁回了其妹妹的撤銷處分的請求,目前已經回國。

不過,在該案的控訴審中,廣島高院5日撤消了一審廣島地方法院的判決,駁回了女留學生的訴訟要求。女留學生決定將進行上告。

報道說,一審以“該女性的學業超出平均水平,體現了所受教育的價值,未受陪酒工作的影響”的理由,駁回了政府的主張。但是廣島高院的審判長廣田聰認為“從事陪酒活動不是維持留學的必要條件,陪酒活動阻礙了學業完成”。

二審還從勞動時間和收入方麵判斷“在日本居住的目的已經發生實質性的改變”,支持政府的勒令遣返的處分,認為“留學資格簽證遭到了維持資格外活動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