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茆通過律師事務所發聲明 向受牽連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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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茆(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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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委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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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茆聲明全文

據香港《東方日報》報道,與倪震濕吻而聲名大震的張茆今天(29日)中午通過香港姚逸華律師事務所給全港媒體發出聲明,表示自己已經回到海南家中反思反省,並向受到此事影響的每一個人表達最誠摯的歉意。聲名全文如下:

  姚逸華律師事務所承張茆小姐委托發出以下聲明:

聲明

  蘭桂坊事件已經過了差不多半個月,我(張茆)並非公眾人物,而隻是一個離鄉到港求學的22歲學生,麵對媒體和網絡上的種種排山倒海的失實報道和職責,我一時間根本無法處理,隻好選擇離開這個地方,回到海南家中反思、反省,並尋求家人的安慰和意見,作出適當的處理。

  然而,事件逐漸失控,一些傳媒開始捏造事實,網上更出現了多個冠以Miffty或張茆名字的博客,而由此衍生出的一些失實報道及留言,甚至影響到了我的家人、朋友、學校。對此我感到十分慚愧和內疚,因為由於我個人的事情,卻給如此多的人帶來了壓力和困擾。經過多番考慮及接受家人和朋友的忠告,我決定不能再逃避現實,我有責任站出來,向受到此事影響的每一個人表達我最誠摯的欺意,同時也澄清一些各界對我的誤解,而這將是我就此事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回應:

  1,自2008年12月6日至今,除本聲明外,我從未就此事做出任何形式的回應(包括網上活文字上),我唯一的新浪博客也在事發第二天隨即關閉,故所有網上以及媒體所提及的言論及文章,均非出自我本人。

  2,我的QQ在事發第二天即被盜用,事發後的一切相關QQ言論(包括報道本人有負麵人生觀的言論)均非出自我本人。

  3,一部分被刊登或網上流傳的,冠以張茆名字的不雅照片,亦非出自我本人,而是諸如AV圖片或經電腦惡意處理後的照片。

  4,我的電腦亦曾被入侵,一些不作公開的私人生活照片,則在未經本同意的前提下,被非法盜用活轉載。

  5,我從未在學校的校園及宿舍內,做出任何不道德、不光彩的行為。

  6,事發後我一直留在海口家中,直至近日亦不曾離開過。

  在這段困難的日子裏,我的父母、普門給我了我無限的安慰和信任,支持我在這段低潮時期能夠堅強地生活;在我彷徨無助的時候,學校老師不斷提點我,要我勇於克服困難,積極麵對人生。在此,我衷心感謝老師和校方對我的關心和慰問;而許多網友、朋友及同學的支持和鼓勵,更使我感到十分溫暖和欣慰。在此,我衷心感謝以上所有人。

  這件事件使我上了人生中最寶貴的一課,令我學懂了很多,更成長了很多,我承諾,以後我會用心完成學業,積極堅強地麵對今後的生活,以回報父母、朋友、學校以及包容我、體諒我的每一個人。

  再次重申,這是我唯一及最後的聲明,從此我將不會就此事做出任何評論和回應,希望各界能夠尊重我的家人、朋友以及我個人的私人生活和私隱。同時,我亦在此聲明,我會保留對一切所有有誤導成份、失實及捏造事實的文章或網上報道及留言之追討法律責任之權利。我衷心希望,一切蜚短流長及是是非非,會隨我這份聲明畫上一個句號。

  張茆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