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福布斯》雜誌昨公布“10大名流贍養費排行榜”,“娜姐”麥當娜(聽歌)(Madonna)付了9200萬美元(約30億36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給導演前夫蓋·瑞奇,換取自由身,高居該榜第4名,還是榜單中唯一由妻子付錢給丈夫的名人。
台灣媒體報道,娜姐的財富令許多富豪都難望其項背。昔日NBA“籃球大帝”邁克爾·喬丹,依舊以55億4400萬元新台幣的天價贍養費稱王。
娜姐10月中宣布與蓋·瑞奇協議
離婚後,兩人離婚官司速戰速決,毫不拖泥帶水。娜姐擁有約168億2500萬元新台幣資產,足足超過蓋·瑞奇10倍,因為兩人未簽婚前協議書,贍養費數目因此備受關注,一度傳他很有骨氣,一毛錢都不要,但最終還是瓜分了她近六分之一的財產,獲利頗豐。
喬丹前年為了重獲自由,毅然決然和妻子朱安·妮塔結束長達17年的婚姻,付了她高達55億44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締造名人中最貴的贍養費金額。老牌歌手尼爾·戴蒙緊追在後,名導史蒂芬·斯皮爾伯格列第3。
哈裏遜·福特以28億1000萬元新台幣“贖回”單身,名列第5,稱霸好萊塢離婚男星。《福布斯》指出,越富有的明星,想擺脫婚姻相對須付出更多的代價,離婚前最好多三思,免得和金錢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