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星玉素利通奸罪終審獲刑8個月 曾有3次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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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因涉嫌通奸而被起訴的韓國著名演員玉素利17日在在京畿議政府市地方法院高陽分院進行的最終公審中,被宣判“處以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為,她在審判結束後,簡短地回答著記者們的提問。

“判處玉素利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韓國玉素利被判犯有通奸罪。17日上午10時,議政府市地方法院高陽分院就玉素利涉嫌通奸一案,進行了最終公審。玉素利上午9時45分左右和律師一起來到法院,一言不發地走進法庭。

  據體育朝鮮報道,審判10時整開始,法官趙瑉錫(音)判決道:“通過對被告人玉素利的自白和檢方的公訴等進行調查,對其罪行予以認定。被告人在兩次調查過程中,進行了虛假陳述,並且頑固地否認所涉嫌的罪行,還把所有罪名都轉嫁到丈夫(樸哲)身上,這些行為都是量刑時的不利因素。但是,考慮到玉素利作為電台主持人,私生活被曝光後所受的巨大精神壓力,並且沒有犯罪前科,故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而且,對玉素利的緋聞情人鄭某表示:“他一直在檢討和懺悔自己的錯誤,而且也沒有犯罪前科,故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玉素利對此簡短地表達了自己的心情,說:“接受判決。1年裏,把整個社會弄得沸沸揚揚,深感抱歉。”然後便離開了法院。

  玉素利對於是否抗訴,未作回答。玉素利涉嫌從2006年5月起,與流行美聲歌手鄭某發生3次奸情,因而被起訴。檢方上月曾為玉素利求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