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當年被廢因郭晶晶 跳水隊10年風波冠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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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事件是中國跳水10年風波的一個典型代表

  從11月1日開始,中國跳水隊重新集結,開始了一個新的奧林匹克周期。集訓的運動員一共36名,其中年齡最小的三個女孩子隻有11歲。

  集訓第一周是準備性的,領隊周繼紅沒怎麽露麵,這倒不是因為“獎金門”事件的影響,而是因為田秉毅動了一個大手術——二十幾年前的腰椎老傷,終於到了不能不“大動幹戈”的地步了——他們跑了三家醫院,三家的診斷結果都是“必須馬上手術”


  10日這天,周繼紅出現在隊裏的“冬訓動員大會”上,不過這個會的主題和以往不同,不叫“動員大會”而叫“自我動員大會”,每個運動員輪流演講,標題是《如何做一個中國跳水隊隊員》。

  會後,與會的幾位記者來到周繼紅的辦公室,“獎金門”自然成為重要話題,周繼紅回顧起十年來中國跳水隊經曆的各種事件,說了一句很多人想說、想知道的話:

  “為什麽總是跳水?”

  是啊,為什麽總是跳水?十年來,圍繞中國跳水隊有過那麽多矚目的人物和“事件”:徐益明、伏明霞、郭晶晶、田亮、於芬……“難度門”、“緋聞門”、“獎金門”……


 完全可以這樣說:十年來中國體育的各類事件,都在中國跳水隊裏有所體現——這支中國體壇的“夢之隊”,不但取得了優異的競賽成績,而且隊裏發生的和遇到的各種事情,幾乎涵蓋了中國體育十年來麵對的所有類型的事件、並且能夠折射出中國社會十年來的變化和人們價值觀十年來的變化。

  金牌價值:為什麽是“夢之隊”

  我第一次去瑞士洛桑的奧林匹克博物館的時候,見到一片由奧運會明星組成的“明星森林”——並不是參天大樹的那種“森林”,而是一塊牌子加一張圖片——在眾多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國際體育明星裏,隻發現了三個中國人的身影:李寧、周繼紅和許豔梅。


 當時就覺得很驚訝:為什麽沒有中國其他項目的奧運會冠軍呢?像乒乓球、女子排球、舉重、射擊、羽毛球、田徑……

  隨著我對於奧林匹克理解的增加,我好像領悟了一些——

  奧運會的所有項目,可以分成若幹類型:A,在主要會場進行的“最重要”的奧運會項目;B,受到東道主特別重視的項目;C,東道主不很重視但是別的國家重視的項目;D,漸趨“冷門”的項目。

  奧運會的主會場當然是每個城市都會建設的“三大件”:主體育場、主體育館和遊泳跳水館(或者遊泳跳水場),這就像北京奧運會上的“鳥巢”、“水立方”和國家體育館那樣。在中國體育的優勢項目上,體操和跳水是僅有的兩個“最重要”項目。難怪曾經上過《時代》周刊封麵的中國運動員,主要是跳水和體操運動員。

  因為這裏主要談跳水,所以對於其他項目不宜多談,隻說一點——

  我第一次采訪奧運會的時候,看到舉行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賽的場地時覺得很震驚,因為那完全不能說是一座體育場館而隻能說是一個倉庫,或者準確地說,是搭建在倉庫裏的臨時賽場。還記得當時的感覺真不舒服:怎麽我所熱愛的項目在這樣的場地比賽?國人喜愛的明星在這裏卻沒什麽人追捧?

  自那以後,每次去采訪奧運會,我一定要進這三個主要場館去看比賽,因為我知道:都是奧運會金牌,但是金牌和金牌的影響是不同的;就像你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如果看比賽的話,必須去“鳥巢”、“水立方”和國家體育館那樣……

  因此,跳水是中國體育的優勢項目裏少有的在國際影響大、在奧運會上地位重的項目,恰恰在這個項目上,中國隊的成績又異常出色。

  在中國體育的各個項目裏,按照獲得奧運會金牌的數量排列,前十名依次是:

  跳水,27塊;

  舉重,24塊;

  體操,22塊;

  乒乓球,20塊;

  射擊,19塊;

  羽毛球,11塊;

  柔道,8塊;

  遊泳,7塊;

  田徑,5塊;

  跆拳道,4塊。

  顯然,獲得奧運會金牌最多的中國跳水隊,無愧於“夢之隊”的稱號。

  中國的大多數國家隊,是在五十年代成立的,例如足球、籃球、排球、體操、舉重、射擊、乒乓球、羽毛球、遊泳、田徑……等等,而跳水隊則是在1970年成立的,而且成立之初還極有爭議,直到1974年亞運會中國跳水包攬金牌之時,這種爭議才煙消雲散

  也就是說,和中國體壇的很多項目、尤其很多優勢項目相比,中國跳水隊是一支曆史不夠悠久的隊伍,是憑借自己的實力才獲得“存在”價值的。

  不難想見:隻要國人仍然希望中國在奧運會等世界大賽上獲得更多金牌,“金牌價值”就依然是中國跳水的主要價值之一。


偶像價值:為什麽是郭晶晶和伏明霞

  郭晶晶是奧運會成績最好的中國運動員,這個排序依次是:

  郭晶晶,4塊金牌,2塊銀牌;

  伏明霞,4塊金牌,1塊銀牌;

  王楠,4塊金牌,1塊銀牌(時間比伏明霞晚);

  李小鵬,4塊金牌1塊銅牌;

  鄧亞萍,4塊金牌;

  張怡寧,4塊金牌。

  李寧,3塊金牌,2塊銀牌,1塊銅牌;

  王義夫,2塊金牌,3塊銀牌,1塊銅牌;

  熊倪,3塊金牌,1塊銀牌,1塊銅牌;

  鄒凱,3塊金牌。

  從這個統計上可以看出:中國運動員裏,奧運會成績最好的十名選手裏有三名跳水運動員,其中排名第一第二的分別是郭晶晶和伏明霞。

  恰好郭晶晶和伏明霞又是中國體育界的美女冠軍,恰好她倆由於各自的戀愛和婚姻,引起了公眾和媒體的極大興趣——還有一個恰好,那就是這兩位運動員,恰好又都曾經是於芬的隊員。

  悉尼奧運會的領獎台上,發生了這樣一件事:郭晶晶輸給伏明霞之後略感鬱悶,頒獎儀式結束後,伏明霞用手裏的國旗給郭晶晶打扮起來,使郭晶晶破涕為笑……

  那麽,從“略感鬱悶”到“破涕為笑”,中間發生過哪些事情呢?

  1996年奧運會,於芬教練率領伏明霞和郭晶晶參賽,如日中天的伏明霞獲得兩塊金牌,但是據跳水業內人士披露:在那屆奧運會上,於芬教練將更多的精力用在了伏明霞身上,她這樣做當然無可厚非,因為畢竟伏明霞的實力更強一些。

  因為這件少年時代“厚此薄彼”的故事,郭晶晶和伏明霞之間,應該說是“稍有芥蒂”。

  2000年奧運會前,伏明霞回到國家隊和郭晶晶成為單人比賽的對手和雙人比賽的隊友。因為考慮到伏明霞多年不在國家隊,周繼紅特別囑咐郭晶晶要幫助伏明霞盡快適應久違了的環境,郭晶晶也確實這樣做了——樸實聽話一直是這個河北女孩兒的本色——但是在奧運會上,郭晶晶卻在那個四年的周期裏第一次輸給伏明霞,這是她感到幾分鬱悶的原因之一

  伏明霞獲得悉尼奧運會金牌之後,正好是北京申辦奧運會的關鍵時刻,國家體育總局和北京奧申委希望伏明霞作為“形象大使”為北京申奧出力,她也確實承擔起這個職責,然而,伏明霞是一個“家居”型的女孩兒、至少在當時對於“形象大使”之類的事情,既難以勝任並且興趣平平。

  而導致伏明霞離開“形象大使”角色的深層原因是“髒褲子”事件和“九一八”事件:前者是她穿了一條有不雅英文單詞的時裝褲,後者是因為她不知道 “九一八事變”——其實,對於文化基礎欠缺的專業運動員來說,出現這樣的事情並不奇怪,但在當時,伏明霞的這兩件事招致了幾乎一致的非議。

  中國體育的決策層雖然知道明星運動員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因為奧林匹克文化中運動員是最主要的,但是卻不能不為伏明霞(還有當時的另一位“形象大使”劉璿)的“政治熱情”感到失望;媒體對伏明霞在這兩個事件中表現出來的“文化素質”感到失望;公眾則為自己心目中偶像明星的“完美形象”感到失望。

  於是最終,“鬆霞戀”事件發生了,伏明霞過上了她希望過上的那種生活,像她理想的那樣,遠離了她承擔不了的責任……

  就像流行文化中經常發生的那樣,因為伏明霞的離去而空缺了的偶像明星地位迅速得到了填充,2000年年底,中國跳水隊到香港表演,香港媒體發明了一個新的詞匯:“亮晶晶”

 個性價值:為什麽是田亮

  田亮是一個好孩子,就“好孩子”的內容而言,我認為他有“三好”——第一好來自家庭,他的父母和姐姐對他的摯愛使他的少年時代很幸福;第二好來自教練,張挺在技術上、張挺夫人譚敏在為人處世上,都對田亮施加了非常好的影響;第三好來自國家隊。


  周繼紅上任之後,對田亮進行了“三重”栽培:第一是把他作為男子跳台的核心隊員悉心培養;第二是為了整個中國跳水的形象,將田亮向媒體和公眾進行了有力推介,我還記得,早在2000年奧運會前,周繼紅就希望我們多做田亮的節目,為了讓他今後得到更好的發展,更是通過田亮更好地宣傳中國跳水;第三是在市場上,悉尼奧運會之後,中國體育產業化的步伐加快,周繼紅在和廣告客戶的談判中,不斷為田亮“要價”、“加價”……

  然而田亮又是一個有個性的運動員,這使得他和周繼紅之間有了衝突——

  雅典奧運會前,鑒於中國男子跳台有三名主力隊員即田亮、胡佳和楊景輝,周繼紅很希望能夠在雙人項目上嚐試三種組合方式,進而選擇一對最好的選手參加奧運會(雅典奧運會之後,在郭晶晶、吳敏霞、李婷三位女子跳板運動員之間也進行了這樣不斷的組合嚐試),但是田亮對此卻有一定敵意,這使周繼紅有所不快

 雅典奧運會後,田亮漸有違規行為,周繼紅遂將其除名,惹怒了眾多田亮的擁躉。

  對於“田亮除名事件”,筆者認為有這樣幾個問題值得解讀——

  第一,處理田亮的並非隻是周繼紅,而是當時國家體育總局各級領導的決定,因為在他們看來:不能對明星運動員的違規行為手軟。

  第二,在國家隊層麵上,當時周繼紅確實在對田亮以及張挺教練的處理中手段嚴厲,但其動機,是希望能在2008年奧運會上包攬全部金牌——中國跳水隊是雅典奧運會後第一支正式重新集結的國家隊,北京奧運會之後也是這樣——而田亮和張挺教練的鬆懈行為令周繼紅不能容忍。

  第三,將田亮除名的最關鍵原因和郭晶晶有關——

  在專業方麵,郭晶晶是中國隊必須的人選,因為當時有實力參加北京奧運會的女子跳板選手隻有郭晶晶、吳敏霞和李婷;而在男子跳台上麵,由於奧運會新冠軍胡佳、楊景輝如日中天,新秀咄咄逼人,使得田亮並非絕對必須的人選。

  比專業更重要的是一個複雜的生活問題或者說感情問題,對於這些事情,筆者在此不便說得直白,但是大體上說:當時田亮在處理個人感情方麵的做法,並不全是很妥貼的;而周繼紅的做法,也和她的價值觀、道德觀有關……

  幾年之後,周繼紅也坦承:當初對於田亮的處理還可以有更好的做法,但是在筆者看來,從中國跳水的角度、從周繼紅的角度出發,當初對於田亮的處理,既有不得不然的因素、又有不能不然的因素。

  至於這些因素的內部隱衷,無論是周繼紅、田亮、還是與之有關的其他人,都不便全部向社會公開——一個人有自己的隱私,一支隊伍也有自己的隱私……

  但也是因為周繼紅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公之於眾,所以她隻能充當輿論的攻擊對象,偏偏田亮又是一個很有實力的運動員,2005年全運會上,他憑借“109”戰勝胡佳,“田亮回到國家隊參加奧運會”的呼聲成為主流。

  其實,田亮和周繼紅的這次“PK”,是一個“雙贏”的結果:在雅典奧運會上輸了的田亮,反而成為更耀眼的偶像明星,即使他繼續跳水並且在北京奧運會上贏得金牌,他的成功也未必能像今天這樣;周繼紅呢?她做到了讓郭晶晶繼續練下去,並且幾乎實現了她包攬金牌的夢想——這個“幾乎”令她刻骨銘心,因為在本來應該承擔重任的胡佳和楊景輝受傷之後,雖然有林躍、火亮、周呂鑫三位新人湧現,但畢竟丟掉了男子跳台那塊分量最重的奧運會金牌。

  中國運動員都是很有個性的,在體育的政治色彩過分濃烈的時候,這種個性確實部分地被埋沒了,但是在今天的社會環境、輿論環境和市場環境下,怎樣尊重個性和怎樣減少個性與國家利益的衝突,已經是一個越來越嚴肅的問題了。

  實際上,周繼紅已經認識到了個性問題的意義,所以她在組建迎接倫敦奧運會的新一屆國家隊的時候,才會格外強調“自我動員”和“自我教育”

  財富價值:為什麽是“獎金門”

  金牌價值——格外出色的比賽成績,尤其是奧運會成績;

  偶像價值——俊朗、魅力的明星形象和當代流行文化在體育上的烙印;

  個性價值——在越來越尊重個體價值的時代;

  這一切都物化為財富,並且因為財富的價值,使得圍繞中國跳水的問題更加複雜了。

  在周繼紅當運動員的時候,財富還不是時尚,她的那塊奧運會金牌隻為她贏得了八千元獎金。

  到八十年代中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國家開始考慮給予在世界大賽上取得好成績的運動員以高額獎勵。我曾經查到了一個材料:1986年亞運會後,當時的中國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專門指示要給運動員高獎金,大意是說——不要怕給運動員發錢,一個人發一萬塊錢又能怎麽樣?

  “一萬元”,這個數字在當時的人們心目中,是財富的標誌,國家拿出一萬獎勵運動員、教練員,還是一個需要在國家最高領導人推動下人們才敢想敢幹的事情

 於是從1992年奧運會開始,國家開始給予獲得金牌和獎牌的運動員以高額的“國家獎勵”,直到2000年奧運會時,奧運會金牌選手得到的獎勵,還主要以“國家獎勵”的形式出現(雖然在這裏麵已經有了霍英東、曾憲梓的獎勵,但是這種獎勵還是以“國家獎勵”的形式發放)。

  再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

  第一個變化是地方獎勵,隨著各地經濟的發展,運動員開始在自己的家鄉獲得越來越多的獎勵,有省裏的、有市裏的,還有縣裏的和鄉鎮裏的,這筆獎勵最初無足輕重或者大抵是以住房等實物兌現的,但是在2004年、尤其是2008年奧運會之後,這種來自地方的獎勵已經如此之大,已經不是“喜上加喜”了,而是“更上一層樓”了。

  這種來自地方的獎勵每每是直接獎勵運動員和教練員個體的,和國家級運動隊的關係也僅僅在於國家隊教練個體,並沒有給予國家隊的獎勵、或者說,一般並不獎勵國家隊

  第二個變化則是更大的、更複雜的和更難以界定的,那就是來自市場的、通過社會讚助等商業的、準商業的形式產生的。

  在北京奧運會這個周期,大家都看到:一方麵,國家撥付大量專門經費用於體育,使得各個國家隊的訓練經費大幅度增長,其中一部分變成了運動員和教練員的收入;另一方麵,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用體育打造自己的品牌,使得我國的優秀運動隊和其中的明星運動員獲得了大量財富。

  在這個財富迅速增長的過程中,跳水這個明星薈萃的項目顯然得到了市場的青睞。

  於是在這些年間,中國跳水隊和她的運動員、教練員們,實際上有了獲得財富的三個渠道:第一,國家獎勵和以“工資”、“補貼”形式出現的來自國家的錢;第二,來自各地方的獎勵和地方補貼;第三,大量的社會讚助和市場開發所得。

  未來價值:為什麽是於芬

  因為於芬和整個中國跳水在體製上的矛盾——這種矛盾本質上不是和周繼紅的矛盾,即使她和周繼紅之間有矛盾的話,也是因為體製造成的——她沒能在最近三個奧運會周期裏成為國家隊教練,而是懷揣著她的夢想和她的熱愛,在清華大學,繼續按照她喜歡和她堅持的方式,工作著、生活著。

  然而忽然間,於芬教授覺得這個世道變了,她的損失太多太大,這種損失的本質,是她已經從中國跳水界的頭麵人物,變成了幾乎可以說眾叛親離的人物和無足輕重的人物。

 於是於芬教授拍案而起了,她開始質疑、開始攻擊……

  如果站在周繼紅所代表的國家隊的角度、站在中國跳水的角度和中國體育的角度看,於芬的“敗訴”大概可以預見。因為從理論上說,於芬教授隻和“國家獎勵”的部分有關係,而且這種關係極其小,她隻要不是國家隊的一員,就沒理由分享國家隊所獲得的商業利益和社會讚助,而對於今天的中國體育界來說,“國家獎勵”經過很多教練員的分割之後已經是一個小數目了


  但是,站在於芬的角度,又確實有“拍案而起”的理由,因為她在中國跳水最紅火的這些年,被曆史的步伐甩開,沒能成為榮譽和財富的分享者。

  每一個人在時代發生變化的時候,都應該“與時俱進”,不能隻生活在個人的世界裏,否則,他或者她會在這個變化過程中受到傷害和蒙受損失,這就是於芬教授給予我們的啟示,以及這一事件的未來價值。還有更深一層的未來價值,那就是中國體育麵臨的兩難選擇,那和一個更深刻的問題有關:中國體育的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