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娶三房“太太”共住 稱三女侍一夫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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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橫縣柳明路的一棟4層小樓裏,住著三個女人、兩個孩子、一個男人、一個老人。其中,三個女人與那名男子何某均是“夫妻關係”,分別被視為“大房”、“二房”和“三房”,而兩個孩子分別由“大房”和“二房”所生,老人是何某的母親。在法律的約束下,何某竟敢先後將兩名女子帶回家與妻子一起住。橫縣婦聯稱,妻子不懂得維權,是導致丈夫多次出軌的重要原因。

  一男三女共演一台荒唐戲

  11月24日,記者在橫縣見到了何某的“二房”黃某。31歲的她情緒激動地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經曆。

  12年前,19歲的黃某到橫縣打工時認識了比她大14歲的何某。何某成熟穩重,對黃某又嗬護有加,所以在他的強烈愛情攻勢下,黃某很快墜入了愛河。兩人相愛一年多後,黃某才得知何某原來早有妻女,且並沒離婚。

  得知實情後,黃某曾多次要求何某與妻子離婚。起初,何某還信誓旦旦地說自己可以為了她放棄原來的家庭;但後來,他則用“沒事的,重要的是我們之間有感情”這句話來打發她。為此,黃某也曾與何某分手,可因為何某的窮追不舍和關心,黃某最終還是回到他的身邊。

  黃某告訴記者,與何某的愛情是她的初戀。成了第三者,全是因為自己“心太軟”,輕信了何某的花言巧語。

  1998年,一直住在出租房裏的黃某被何某接回家中與“正房”淡某一起住。

  黃某住進何某家後,淡某並沒有過多為難黃某。對於何某的風流,現年44歲的淡某似乎看得很“淡”,每天就在家裏做家務。在黃某眼裏,淡某是一個軟弱的女人。“雖然淡某是何某的合法妻子,可她跟何某說過,隻要不離婚,就隨便他風流。”

  2002年,何某與黃某的女兒出生了。令黃某沒想到的是,女兒並沒有穩固她的地位。何某不但對女兒漠不關心,還開始帶其他女人回家過夜。為此,黃某與何某常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但這些都無法讓何某回心轉意。無奈之下,2005年,黃某帶著3歲大的女兒回巴馬老家與母親一起生活。

  2008年春節後,黃某的朋友告訴她,何某又有了新歡,還將新歡帶回家長住了。為了把情夫的新歡趕走,給孩子爭取應得的父愛,今年7月份黃某帶著女兒返回橫縣。此後,三個與何某有“夫妻關係”的女人就生活在了同一屋簷下。

  當事男子認為“這種事很正常”

  黃某告訴記者,何某在小孩麵前也從不收斂自己的行為,有時候,大家坐在客廳裏看電視,他竟當著孩子的麵與新歡親熱。據了解,何某的大女兒今年已念高二,小女兒念小學一年級。因為何某在外風流快活,卻對兩個女兒置之不理,兩個同父異母的姐妹反而關係融洽,還常常一起咒罵父親新帶回來的女人。

  記者隨後在何某的家中見到了他6歲的小女兒。聽到記者提到“爸爸”,這個小女孩低下了頭,說:“我討厭爸爸,因為他不愛我媽媽,也不愛我。”小女兒還說,她不希望見到爸爸,她的生活裏有媽媽就夠了。

  記者了解到,何某的母親已年近八旬,她常常責備兒子,可何某卻對老人說:“你看不下去就別在這裏住!”老人無奈,隻能由著他。

  何某家附近許多居民也都知道他家裏有三個“老婆”的事情。一位居民對記者說,街坊們早就默認了何某家裏有兩個老婆的事,沒想到他又帶了一個回來,太荒唐了。

  11月24日下午,記者撥通了何某的電話。但他矢口否認自己有三個老婆,而是說:“我隻有一個老婆,其他兩個女人都是在我家租房子住的。”不僅不認“ 老婆”,何某也不認“孩子”。對於黃某所生的孩子,他說:“孩子不是我的。其實這種事很正常的啊,我要打牌了。”何某隨即掛斷了電話。

  麵對這樣的“丈夫”和“三女共侍一夫”的尷尬,黃某想到的解決方法卻隻是把何某的新歡趕出家門。而當記者提出想當麵或是通過電話采訪淡某時,黃某以淡某“文化水平低不懂講話”為由,拒絕讓記者接近淡某。

  女人,你的名字叫軟弱?

  在古代,幾個女人共伺一夫的現象非常普遍,而今,在法律的約束下,何某竟敢先後將兩名女子帶回家與妻子一起住。對此,橫縣某律師事務所的莫律師表示,黃某的“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就算她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也不可能。隻有何某的合法妻子淡某將他告上法庭,這個案子才能成立。莫律師告訴記者,他曾接過一個類似的案子,由於丈夫與另外一個女人同居,於是妻子將丈夫告了,最後她的丈夫被判重婚罪。莫律師奇怪:何某接二連三地帶女人回家住,他的妻子為何不告他呢?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可達分析,淡某之所以不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是因為她在經濟上沒有獨立,對丈夫何某過度依賴和服從。另外,由於丈夫的強硬,使得淡某長期處於弱勢,隻能任由丈夫肆意妄為。“淡某每天在家隻負責家務,甚至還要為另外兩個女人洗衣做飯,可見她的軟弱。”

  橫縣婦聯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於這種情況,婦聯隻能起到調解雙方矛盾的作用,並不能幫助黃某製止何某的風流行為。黃某在明知何某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他一起生活十幾年之久,本身就是錯的。現在何某帶新歡回家住,黃某受到的傷害不亞於當年她進門時淡某受到的傷害。但淡某不負責任的態度也是不可取的,她不但沒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反而成全了丈夫的風流。該工作人員認為,婦女應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己的生活地位,不該像舊社會的婦女那樣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