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飆 漫畫
宋祖德身為影視公司的老總,卻敢於和執掌影視作品生殺大權的廣電總局叫板,為了揭露真相,為了自由言說的權利,不惜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與強權機構抗爭,這樣的精神,真的就是民族的脊梁。我未必同意宋祖德的言論,但我願意捍衛宋祖德自由表達這些言論的權利!隻有法院通過正當合法的程序,才能裁定誹謗,除此之外,誰也不能剝奪公民的自由表達權。
文:周筱贇
宋祖德的博客是我經常要瀏覽的名人博客之一。以前隻知道娛樂圈黑,看了宋祖德的博客才知道有多黑。因此,我也一直和貝貝說不要進入娛樂圈,不願意接受娛樂圈潛規則,就立馬出局;但接受了娛樂圈潛規則,也未必能演上個角色。除非如何超儀,老爸是澳門賭王何鴻燊,黑白兩道通吃,誰敢潛規則何超儀,豈不是第二天就橫屍街頭?但也正因為沒人能潛規則她,所以何超儀在香港娛樂圈一直半紅不黑。
以揭露娛樂圈黑幕著稱的宋祖德,這兩天又惹上事了。昨日,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任謙司長公開批評宋祖德,稱宋祖德大肆誹謗導演謝晉,廣電總局正在和廣東省協調,“對於這樣的害群之馬必須要予以清除出去。”
事情的起因是謝晉導演去世,宋祖德發表博文,稱謝晉的真正死因,是在上虞國際大酒店房間嫖妓,導致心髒病突發。隨後,宋祖德又揭露謝晉和劉曉慶在海外有個私生子,患有重度腦癱,名叫謝虞慶。這兩篇博文,宋祖德均高調宣稱對文章負一切法律責任,歡迎提起訴訟!
宋祖德揭露的黑幕,由於太出人意料,當初都沒人相信,但很多都被後來公布的事實證明。比如李湘早已離婚、黃聖依周星馳決裂、王菲的女兒是兔唇、張柏芝阿嬌拍過豔照等等,宋祖德都提前數月乃至一年多就在博客公布了。所以這次宋祖德冒天下之大不韙公布的謝晉死因及與劉曉慶有私生子,我覺得還是可能靠譜的。宋祖德揭露了那麽多娛樂明星和導演,卻不見一人和她對簿公堂,這難道不說明一點問題嗎?不要和我說“這些娛樂明星、導演不屑於和宋祖德一般見識”之類的鬼話,我看是實在是心虛。娛樂圈早已是“洪洞縣沒一個好人”了,謝晉真的能獨善其身嗎?
即便宋祖德這次的報料,完全是子虛烏有,現在中國是法製社會,完全可以讓相關當事人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廣電總局作為一個行政機構,既不能裁定誹謗,更沒有權利封殺宋祖德。動不動就是“害群之馬”、“予以清除”,實在殺氣騰騰。既然宋祖德提供了證人證詞,謝晉嫖妓暴死,目擊證人是劉信達,謝晉和劉曉慶的私生子也有名有姓,廣電總局未經任何調查,憑什麽斷言是誹謗呢?“誹謗”作為一個法律術語,是需要法院裁定的。
廣州的《新快報》,在昨日(10月30日)娛樂版報道此事用的標題是“宋祖德汙水潑謝晉引起公憤”,媒體的本職是客觀報道,憑什麽又是“汙水”又是“公憤”的?《新快報》還配發了評論《自律自愛自重自強——廣東省影視製作行業協會強烈譴責宋祖德言論》,簡直讓我想起“文革”時代,某人被上麵宣布為“反革命分子”,所有與他有關的人都必須表態,揭發聲討他的“反革命罪行”。而《南方都市報》,就是一個純客觀報道:《廣電總局:把“害群之馬”宋祖德清除出去!宋祖德:你們侮辱我人品!》,兩方麵的意見都給予表達。
宋祖德自比為當代魯迅,引來網上罵聲一片。我卻覺得,宋祖德身為影視公司的老總,卻敢於和執掌影視作品生殺大權的廣電總局叫板,宋祖德已經發出律師函,準備起訴廣電總局,為了揭露真相,為了自由言說的權利,不惜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這樣的精神,真的就是民族的脊梁。我未必同意宋祖德的言論,但我願意捍衛宋祖德自由表達這些言論的權利!隻有法院通過正當合法的程序,才能裁定誹謗,除此之外,誰也不能剝奪公民的自由表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