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女子與內地男人假結婚 並從中大撈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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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陽江“假結婚”案中,警方查獲大量假證件



  覺得在香港打工賺錢,內地竟有人與妻子離婚,花幾萬元與香港女人“結婚”,以此騙取長時間赴港打工賺錢。這種靠假結婚赴港打黑工的現象,在內地一些地方呈現高發狀態。上周二,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羅娟作客“民聲熱線”時指出,警方將進一步嚴厲打擊內地居民利用與港澳居民虛假婚姻關係赴港澳定居或探親的行為。據介紹,在公安部的領導下,粵港澳警方已建立了聯合打擊機製,去年以來偵破了不少“假結婚”案件。昨天,記者從陽江警方了解到,以騙取出入境證件罪,黃×等人終審被判最高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1萬-10萬的罰款。

  一香港女內地“結婚”超六次

  2006年8月,陽春市居民鄧偉生到該市公安局申請單程赴香港定居手續,同行的還有兩名香港女子,其中一名叫何綺霞的是他“老婆”。但民警發現,何綺霞提供的回鄉證、香港身份證都有偽造嫌疑。麵對民警的詢問,何綺霞不僅說不清假證的來源,就連“丈夫”鄧偉生的職業、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基本情況也說不清楚,情況極其反常。陪同的另一名香港女子黃×珍焦躁不安,不停地打斷民警的問話。民警很快就對何綺霞的香港居民身份產生了懷疑,該案隨即移交給陽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處理。接受刑警調查時,何綺霞交待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原來何綺霞本名叫梁×婷,香港人。她是由香港人黃×珍帶領,假冒何綺霞的身份,到陽春與鄧偉生假結婚,幫助鄧偉生騙取赴港證件,事成之後可以得到幾千元的好處費。民警上網查證發現,梁×婷除冒用“何綺霞”的身份與內地男人假結婚外,還曾用自己的真實身份先後6次在河源、湛江、汕尾、韶關等地,與當地男子辦理假結婚。另一名香港女子黃×珍,也多次與內地男子結婚,幫助內地居民騙取了赴港探親簽注。警方介紹,利用探親簽注,可以在香港逗留30天或者90天,比旅遊簽注長很多。鄧偉生就是希望靠“假結婚”到香港非法打工。有的還想利用單程申請,過幾年申請到香港定居,甚至帶孩子到香港定居。

  警方搗毀假結婚犯罪集團

  多次的假結婚記錄,涉及的地域又如此廣泛,民警認為這絕不是一兩個人所為,幕後很可能隱藏著一個組織嚴密的假結婚團夥。警方決定循線追擊。很快,一個由出入境、刑偵、法製部門組成的聯合專案組成立了。專案組分析認為,梁×婷利用假結婚手段,為他人申請出境簽證的理由是假的,手段是非法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他人騙取出入境簽證到境外打工。警方認為,這是騙取出入境證件罪。專案組對假結婚幕後組織者的偵查很快取得了進展,一個活動在深港兩地的辦理假結婚、騙取出境證件犯罪團夥浮出了水麵。在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的組織下,深圳、陽江市公安局出動近百名警力,在深圳抓獲涉案人員20名,搗毀了分別位於深圳羅湖區的4個地下偽假證件製作窩點,抓獲製販偽假證件者3人,搜獲大批偽假證件和印章,包括已整理、包裝好的準備發往福建、湖北等省市專門用於組織、辦理“假結婚”的材料200餘套。經查實,自2005年初開始,長期活動在深圳羅湖區一帶的香港人黃×、譚×明,糾集黃×珍、梁×婷、黃×明、黎×盈、羅×珊等十餘名香港人組成騙取出境證件犯罪集團,在香港及內地以兩三萬元不等的價格專門從事組織辦理假結婚、騙取出境證件的違法犯罪活動。其主要作案手法是:集團成員物色到內地對象後,由黃×、譚×明等首腦成員聯係、製作偽假的《申請結婚聲明書》(在港單身記錄證明)、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分別安排集團部分成員持用偽假證件負責充當“配偶”,以真實姓名或假姓名與內地居民,在內地或者香港辦理“結婚”手續,隨後即以夫妻名義到內地公安機關騙取出境證件。經偵查掌握,該犯罪集團已成功組織22宗內地居民實施了辦理假結婚、騙取出境證件的違法犯罪個案。

  已形成“一條龍”犯罪模式

  由於香港和內地之間婚姻登記製度的差異和漏洞,近年來假結婚成了內地人非法赴港的重要途徑,逐漸呈現出犯罪集團化的趨勢。

  據警方介紹,前幾年,辦理往來港澳簽注比較容易,粵東、粵西部分居民靠這種途徑去香港打工,後來警方收緊了往來港澳簽注,靠正常旅遊簽注到香港打工難了,有人就利用粵港澳婚姻方麵的差異、漏洞,靠假結婚出境打工;有些人專門靠“假結婚”騙取中介費。這些跨境假結婚集團內部分工明確,兩地蛇頭各司其職。呈現出集廣告招攬、製造偽證、撮合假婚、申請赴港等“一條龍”的跨境犯罪模式。除了在內地通過婚姻介紹所、發宣傳單找人的形式外,還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設有下線。在香港,除廣告招攬外,蛇頭更派人到各種場所特別是娛樂場所物色目標,一些無婚、無業、無錢的中青年成為他們選擇的目標。這些“三無”人員在蛇頭的遊說下,貪圖幾千到一萬元的報酬,便甘願成為假結婚對象。據疑犯介紹,他們物色的主要對象是沉溺在網吧、在街上閑逛的問題少年或者問題少女。隨著近年來假結婚行情上漲,“出售”身份資料所獲取的“酬勞”,也從三四年前的5000到一萬左右,飆升至近兩年的數萬元。以前假結婚的幾乎都是香港男子,現在香港女孩也日趨增大,而“酬勞”也相對較高,一般需要兩三萬元一次。這次被抓的疑犯說,很多內地居民想到香港打工,假結婚需求較大,“我們人又不夠,就開始安排一個人扮演不同的角色,多在內地結幾次婚”。

   個案1

  為赴香港賺大錢花費三萬假結婚

  王某是陽春市的農民,一直靠打工維持一家生活。小孩上學後,開支增加,生活困難。這時,有鄰居告訴他,自己辦了兩次去香港的旅遊簽注,到香港打工後,每天收入一兩百元。王某立即跟他到香港,打了幾天工,賺了幾百塊錢。

  嚐到甜頭的王某明知是非法打工,但還是經不住高薪誘惑。後來有個香港人找到他,稱可幫他假結婚,可以當香港居民,小孩也可以帶過去。王某雖然略有遲疑,最終還是下決心博一博。開始,王某的妻子不同意,後來經過王某耐心解釋,王某終於與妻子假離婚。

  王某跟妻子離婚後沒幾天,這名香港人就帶著一名女子找到了王某。這個香港人開價3萬元,幫助王某與那名香港女子假結婚。王某同意了,兩人很快在當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證。

  可是,在辦理赴港手續時,民警發現王某“妻子”的證件有假,很快查出,這名女子在廣東結過好幾次婚。王某被騙了。

  個案2

  假結婚一再被騙兩萬元打了水漂

  2006年9月,一次偶然的機會,李某認識了一名叫東叔的男子。東叔說,可以通過與香港女子假結婚,再以夫妻團聚名義向香港入境處申請,辦理入籍手續,就可以成為香港公民,留在香港生活工作。他說,手續費要2萬多元,而且結婚證等手續都是真的。

  一直單身、想發財的李某心動了,支付了3000元定金,叫東叔安排。一個多月後,一名男中介帶著一名香港女子吳某來到陽江。“他安排我和那個女的在一個照相館見麵,後來簡單地說了一下情況,我們就照了結婚照。隨後,我們就把結婚照、身份證、戶口簿交給中介,讓他去辦理。我還把19000元也一起交給那男人。”李某說。

  第二天,中介拿著兩張蓋有民政局婚姻登記章的結婚證,交給了雙方。

  李某與香港“老婆”去辦理赴港手續,但民警發現,李某手續不全。李某連忙補辦手續,等補辦回來,“老婆”已經回香港了。

  李某多次給“老婆”吳某打電話,希望她回陽江,幫他辦理過港手續,吳某要2萬元“手續費”。無奈之下,李某隻好通過旅遊簽注,申請到香港找到“老婆”吳某。

  “到了香港,我給她打電話,她又問我索要3000元,否則就不見麵,我隻好將3000元匯給她。給了錢給她以後,她就答應跟我見麵。”李某說,他終於在香港再次見到了消失已久的吳某,他希望“老婆”跟他一起回陽江補辦赴港手續。

  經過極力勸說,“老婆”同意了,但李某在香港上水車站買好票後,等了2個多小時都沒有等到“老婆”,隨後,“老婆”電話關機,按照留的地址去找,也找不到,以前聯係的中介電話也打不通了。

  李某也隻好眼睜睜地看著兩萬多元打了水漂,拿著結婚證,卻找不到自己的“老婆”,實現不了自己的“香港夢”,李某後悔莫及。由於怕自己也觸犯法律,被警方追查,李某更是遲遲不敢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