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非法逮捕中國人 菲律賓兩移民局官員遭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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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菲律賓《商報》報道,菲律賓檢察官辦公室7月8日命令把參與2004年非法逮捕一名中國人的兩位移民局高官革職。檢察官虞爹禮斯認明移民局的官員是移民局情報科主管胡辛和情報官員馬加亞鄢。這兩名官員因為在2004年6月26日,沒有獲批準的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了一位叫李永誠(音)的中國人而並命令革職。

  檢察官在長達41頁紙的裁決中說,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此次逮捕是違反了某些規定。該名檢察官指出,李氏被監視了5天,而這本應該讓受到指控的官員們有足夠的時間得到需要的逮捕令。

  該項判決還說,胡辛一夥在逮捕李氏時表現得很光明正大,因為作為逮捕依據的“警告”隻是為了核實文件。

  檢察官說:“他們的辯論是,他們這樣做的依據是上述的警告,這讓我們認為,警告的簽發是為了讓它看起來像是逮捕令,而逮捕令隻能從移民局長辦公室簽發。”胡辛在他的反宣誓書中承認,逮捕李氏是經過探員馬加亞鄢的謹慎監視後進行的。他說,根據上述報告,他向馬加亞鄢和另外兩名探員簽發了書麵指令,讓他們核實李氏的文件。他說,根據他們的調查,李氏是一名沒有證件,不受歡迎的外僑,據報他還涉嫌參與非法販毒活動。馬加亞鄢聲明,他作為一名小隊隊長,被下令對李氏進行監視,“在他們行動的那個周六,他們的告密者說,李氏在那天有毒品交易”。

  檢察官還強調,逮捕是在2004年6月24日(周六)進行的,這違反了移民局長杜明戈簽發的通告,該項通告聲明“在周五或者任何非工作日不可以頒發命令,除非非常需要或者是在局長的命令下”。

  檢察官進一步說,被告未能證實他們提出的關於李氏以他的電氣供應生意為招牌參與非法毒品活動,而一直在違犯法律的指控。

  鑒於上述,虞爹禮斯下令將這兩名官員革職,並受到取消合格性,沒收任何退休津貼並絕對沒有資格再擔任公務員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