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國時報》去年7月間以“圈內人爆料朱孝天 、林熙蕾已在美秘密結婚”為標題,報導2人感情生活,遭林熙蕾求償100萬元(新台幣 下同)精神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昨判林熙蕾敗訴。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img/up4/737.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pop.'> 據台灣媒體報道,《中國時報》是在去年7月27日報導朱孝天、林熙蕾已在美國秘密結婚,林熙蕾認為該報導散布謠言誤導讀者,還刊出她的居家生活照片,侵犯隱私權。《中時》則認為已平衡報導並善盡合理查證義務,林熙蕾是知名藝人,報導她的行為與生活屬新聞自由,而林與朱的生活照,《壹周刊》曾刊登過,並未侵犯隱私。 法官審理認為,林熙蕾是知名藝人,其婚姻與交友狀況為媒體關注焦點,報導內容也未屬極隱私領域,《中時》已盡查證與平衡報導義務,因此判林熙蕾敗訴。林熙蕾的助理小毛昨表示,林熙蕾在東京出席活動,無法取得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