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豔照門”之前,陳冠希便已經憑借《咒怨2》在好萊塢試水,無論該事件是否發生,陳冠希都會朝好萊塢進軍。知情人士透露,陳冠希在豔照事發前,已經與美國一間叫做威廉·莫裏斯的經紀公司簽約:“這是美國一間非常大的經紀公司,該公司還擁有姚明、RAIN等人的經紀約。”至於這間公司給陳冠希安排了什麽工作,知情人士透露:“美國好萊塢製片公司米拉麥克斯於2007年建立了亞洲電影基金,融資10億美金。該公司出手不凡,第一招就促成成龍和李連傑兩位功夫巨星首次在銀幕上聯手打造《功夫之王》。這個公司目前已經向陳冠希拋出橄欖枝,並已經有意與其簽片約。陳冠希去年就曾說過,他有很多戲在外國拍,今年就有兩部戲馬上要去美國拍。”
從21日至今,陳冠希已經返港一周。香港警方強調,隻要一天沒有完成調查,就不排除以證人身份返港接受調查的陳冠希變成嫌疑犯的可能性———一旦確定陳冠希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他的身份就會從證人變成被告。
昨晚,陳冠希經紀人向記者承認,稱米拉麥克斯的確與陳冠希接洽過,但這不代表他將永遠退出香港娛樂圈或在好萊塢發展,試鏡《蝙蝠俠前傳3》的說法也是純屬謠傳。目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把豔照後續盡快平息,究竟在何時、何地複工尚在其次,而陳冠希一旦離港,即意味著調查的結束。此外,陳冠希內地的代言活動將延後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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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道歉後,直到昨日,阿嬌(才打破沉默,在歌迷BBS上留言。
她在留言中寫道:“謝謝大家留給我的回複,我已經全部看完了,我深深地被這些留言感動,我幾乎要落淚。我感謝你們每個人為我做過的事情,也非常感謝你們冒著生命危險給我平安符,我會貼身帶著它(注:阿嬌26日參加了某品牌發布會,當時場麵一片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