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已被香港警方限製出境 每月收入僅剩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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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左)昨在四季酒店搭車,前往警署協助調查

  日前香港媒體報道,返回作證的陳冠希已經被限製出境,可能改列為嫌疑犯。而坊間更是盛傳,某“不雅照”事件涉及的女藝人後台老板已經向陳提出1億港幣(約合4億新台幣)的賠償。陳冠希的經紀人對此表示不會發表回應。

  目前警方的調查正在進行中,陳冠希做為“證人”不得不每日前往警局報道。昨日他在8名保安的護衛下,乘車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港府非常重視此案,因牽涉到某些人隱私被嚴重強暴;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塗謹申,指出警方處理此案程序頻繁出錯,例如“不雅照”首位被捕人士鍾亦天事件。

  “不雅照”事件不僅讓陳冠希身敗名裂,而最直接的損失就要算廣告收入了,香港報刊報道Levi's、百事可樂、信用卡、腕表等陳冠希廣告均已被撤,樹立在台北忠孝東路上的陳冠希Levi's廣告肖像也被換掉,他隻剩任職CMD的行政總裁月領12萬元台幣(約合人民幣3萬元)。香港律師表示,經紀公司有權暫時沒收他未來收入作為賠償廣告商之用。

  陳冠希二姊陳見飛昨晚出席某時裝秀時,大聲高呼表明力挺弟弟的決心:“I love my brother!(我愛我弟弟)”。而綜藝大哥張菲對陳冠希退出香港娛樂圈深表同情,他說:“隻能說樂極生悲,整件事所有演員都是自願,他幹嘛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