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狗仔隊”平反——解析明星、娛記和“狗仔隊”的三角關係
娛樂圈裏總是好戲連台。唱戲的主角是明星,報幕的是娛樂記者,跑龍套的則是“狗仔隊”。姑且把這三者稱之為娛樂圈的三架馬車。然而,在這三駕馬車當中,受追捧的是明星,不值一屑的娛記,挨罵甚至遭打的則是所謂的“狗仔隊”。不妨讓我們剝掉明星、娛記、狗仔隊的“美麗花邊衣裳”,來一次“正麵全裸”,看他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先說明星。作為明星,特別是大牌明星,除了老老實實做好本職工作以外,還應以公眾人物的良好形象示眾。可是有些時候,我們聽到的看到的卻恰恰相反(明星的長處暫且不表)。各種各樣的醜聞、潛規則層出不窮,在外人看來,娛樂圈簡直比色情電影還帶彩。君不見,就連在地鐵裏賣非法小報的人都時不時地拋出“某某明星自殺”的“猛料”來誘導讀者掏錢包呢。由此可見,真正紅火的明星不是靠做工作做出來的,而是靠炒作緋聞墊高了自己的高度。所以不管明星是坐著還是站著,看上去都高人一等,親近不得。畢竟,在娛樂圈的三架馬車當中,無論是娛樂記者還是“狗仔隊”,都得為明星的馬頭是瞻;這可是明星的需要。不言而喻,當明星本沒有錯,錯就錯在明星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在和明星的交往中,娛樂記者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他們把明星的各種新聞公布於眾,也是他們讓顏峻先生發出“我真的不是娛記你才是娛記呢你們全家都是娛記”的良好感慨。其實,做一個愛崗敬業的娛樂記者不容易。幾年前,某歌手在南方報紙上刊登消息要“十萬元征婚”,此消息一經刊出,立即引起軒然大波,一時間“吹鼓手”和討伐者一哄而上,後來某記者因為激動而口不擇詞甚至和某歌手鬧上了法庭。聰明的某歌手在人們的不齒與不屑中掙足了麵子,又拍寫真集又出書,相形之下那位可愛的記者則有些犯傻,人家不是想出點名嗎?你及你的同夥(娛樂記者)既然已經上了賊船成了人家的幫凶,反過來再玩賊喊捉賊的把戲,你的“主謀”(明星)不“殺你滅口”才怪呢!類似這樣的例子枚不勝舉,到頭來,拋頭露臉的是明星,受盡責難、打擊報複甚至被迫自殺的則是娛樂記者。毫不掩飾,我曾經就是一名娛記,堅決維護娛記的良好聲譽,關愛娛記,和某些不良明星做堅決、徹底的鬥爭。
作為娛樂圈第三架馬車的“狗仔隊”,幾乎是明星人人憎恨的“幽靈”(很多人把娛樂記者和所謂的“狗仔隊”合二為一,感覺就像一聽說環衛工人就一定是掃大街的,這種邏輯的人不在少數)。明星的隱私、緋聞大都是被“狗仔隊”挖掘出來的。這也難怪,明星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把各類情愫裏三層外三層的藏著、掖著,即便卻有某些情愫發生也不會堂而皇之地拿到明麵上來,所謂的“隱私”,生怕被他們的星迷知道,擔心影響明星的人氣。讓人不解的是,明星有時候也會透露某些訊息,但又不完全透露,總是讓你有點念想。更甚的是,明星自己還時不時地在公共場合與緋聞人物牽手、擁吻等,這不是明星自己逼著“狗仔隊”犯錯嗎?竊以為,明星對於“狗仔隊”的指責有失公允。如果,把“狗仔隊”作為一種歧視的稱謂套在這類工作者頭上,那麽,某些明星的頭上應該得到一種什麽樣的榮譽稱號呢?
誠然,娛樂圈本來就是一個是非之地,所謂明星緋聞也隻不過是咱老百姓的一劑生活調料,好吃就多放點,不好吃就少放點。
所以我主張,當娛樂產業還不能稱之為產業的時候,當娛樂圈的還不甚規範的時候,明星、娛樂記者、“狗仔隊”都有責任維護娛樂圈的純潔。當有一天,我們的娛樂產業真正繁榮昌盛起來了,明星、娛樂記者、“狗仔隊”同樣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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