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弗吉尼亞校園槍殺案凶手花費571美元購槍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img/up/2419.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據英國《蘇格蘭人報》今天報道,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槍殺案凶手韓國籍學生趙承輝在五周前走進一家槍店,用信用卡上的570美元購買了一隻格洛克19手槍和50發子彈。他提供了三種身份認證文件,通過了州警方的額外安全檢查。整個購槍過程隻持續了二十多分鍾。

  警方在他的屍體身邊找到了這把手槍和另一把手槍。他在開槍自殺之前用這兩隻手槍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殺了32人。這是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一起校園槍殺案。

  奧阿諾克槍店老板麥克爾證實,他的槍店三月份將格洛克手槍賣給趙承輝。麥克爾稱:“這是一個很平常的交易。他是一個看上去很不錯的大學男孩。如果我們覺得交易存在疑點,我們不會賣槍給他。發現他作案用的手槍來自我的店是一個可怕的經曆。我對他一無所知,我隻是向他出售了一隻槍。他有駕駛證、支票本、綠卡。所有的東西都是合法的,他通過了所有檢查。”

  58歲的麥克爾稱,由於趙承輝是外國人,他需要出示三種身份文件而不是通常所需的兩種文件。他說:“我們還打電話給州警方,他們查看了聯邦調查局的計算機。他是用學生簽證進入美國的。”

  麥克爾稱,學生們隻要達到購槍的最低年齡就可以在他的槍店買槍。弗吉尼亞購買手槍的最低年齡是18歲。23歲的趙承輝是合法的美國永久居留居民。除非法院裁定他犯有重罪,否則他有權購買手槍。

  當局還發現趙承輝有一隻沃爾特點22口徑手槍。由於他在很短的時間裏打死打傷了這麽多師生,一些人懷疑他使用了那種可裝33發子彈的彈夾。根據1994年的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彈夾的容彈量被限於十發子彈,但這一禁令於2004年到期。防止槍隻暴力的布蘭迪運動的律師維斯稱:“我們在所有的這些校園槍擊案中看到的一個重要的事情是凶手很容易就可以搞到高殺傷力的武器。這樣的行為不可能由棒球棒和匕首完成。”